我愣了一下。
小時候的事?
哪件事?
我突然想起一件被我封存了很多年的事。
十歲那年,奶奶帶著我去找我爸要撫養費。
我爸當時跟另一個女人同居。
那個女人把我推出門外。
我摔在樓梯上,額頭磕出了一道口子。
奶奶衝上去跟她理論,被我爸從屋裡打了出來。
奶奶的手被門夾斷了一根手指。
後來我們去派出所報警。
可不知道為什麼,那件事不了了之了。
如今他們拿“小時候的事”威脅我——
他們以為我怕被揭開舊傷疤?
我回了一條訊息給蘇勉。
“幫我查一下,十歲那年在派出所報警的記錄還在不在。”
“怎麼了?”
“他們想打輿論戰,我奉陪。”
第二天,事情比我想的更嚴重。
一個有三百萬粉絲的博主發了一條視訊,標題是:年薪百萬的姐姐,眼睜睜看五歲妹妹捱餓。
視訊裡用的全是法院門口的照片和橫幅事件的圖,配上煽情的音樂和解說詞。
評論區一邊倒。
“有錢就了不起?”
“親妹妹啊!五歲!你忍心嗎?”
“這種人活該孤獨終老。”
“我要是她妹妹,我長大了也不認她這個姐。”
我在自己的微博底下看到了一條評論,點讚過萬。
“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親妹妹都不管,那她賺再多錢也不配做人。”
我關掉微博。
蘇勉打來電話。
“那條視訊你看了?”
“看了。”
“那個博主查過了,跟你舅陳浩有聯絡。陳浩的親戚在那個博主的公司工作。”
“意料之中。”
“朝溪,你得反擊了。”
“還不到時候。”
“什麼時候纔到?”
“等他們把所有牌都打出來。”
下午,律師事務所發來訊息。
法院給了調解的機會。下週二,雙方到場。
我同意了。
不是想調解。
是想看他們還有什麼招。
週二。
法院的調解室。
我爸我媽都來了。
這次糯糯冇來。
我爸換了套新西裝,看起來比上次精神多了。
我媽也化了全妝,眼圈描得黑黑的,像隨時準備哭。
調解員是個四十多歲的女法官。
“林朝溪,你的父母希望你每月承擔一萬元的妹妹撫養費,比之前的兩萬降了一半。你考慮一下?”
我看向我爸。
“一萬?”
“對。”我爸點頭,“我們也讓步了。”
“那你的奧迪a6賣了嗎?”
“什麼?”
“你那輛三十五萬的車,賣了嗎?”
“那是我的車,跟這個有什麼關係——”
“有關係。你說你無力撫養孩子,可你開三十五萬的車。你讓法官怎麼判?”
我爸臉紅了一陣。
我媽接過話頭。
“小溪,你就彆揪著這些小事了。媽說句掏心窩子的話,你是姐姐——”
“陳芳。”
我打斷她。
“你們上次來法院,讓糯糯餓著肚子在門口等著,就是為了拍照髮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