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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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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想過抄襲。

不止一次。

那些未來的名著,那些她上輩子讀過的、背過的、爛熟於心的故事——隨便挑一本抄下來,署上自己的名字,就能在這個時代引起轟動。

狄更斯還沒寫《霧都孤兒》呢。愛倫·坡還沒出生呢。柯南·道爾要等到幾十年後才開始寫福爾摩斯。她隨便抄幾篇,就能成為這個時代最偉大的作家。

她想過。

不止一次想過。

夜深人靜的時候,躺在床上盯著帳子頂,她數過那些名字:《血字的研究》《四簽名》《波西米亞醜聞》……她甚至可以原樣照搬那些開場白,那些人物介紹,那些環環相扣的推理過程。福爾摩斯對華生說“親愛的華生”,華生記錄下那些精彩的破案過程——她可以寫得一模一樣。

沒有人會知道。

這個時代的人,會把她當成天才。

但每次拿起筆,她就寫不下去。

不是因為記不清——那些故事她記得很清楚,有些甚至能背出大段原文。不是因為怕被發現——誰會知道呢?柯南·道爾的父親現在可能還是個孩子,連他自己都還不知道自己將來會寫出什麼。

是別的東西。

她想不出那是什麼東西。

就像有一道看不見的牆,擋在她和那些未來的故事之間。每次她想提筆抄寫,那道牆就會出現,把她的手擋回去。

直到那個下午。

---

十一月的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書桌上,暖洋洋的。

瑪麗坐在父親的書房裡——現在這裡已經成了她的半個領地。班納特先生默許她隨時進來,隻要她不弄亂他的檔案,不把他的書碰得到處都是。有時候他還會從書堆後麵擡起眼睛,看她一眼,然後又低下頭去,什麼也不說。

她麵前攤著一張紙,手裡握著羽毛筆。

筆尖懸在紙上,半天沒落下。

她在想那些未來的故事。

福爾摩斯。華生。貝克街221B。那些精彩的推理,那些巧妙的詭計,那些最後揭曉真相時的震撼。雷斯探長的困惑,莫裡亞蒂的陰謀,那些讓讀者拍案叫絕的逆轉。

她可以寫出來。

她記得《血字的研究》裡那句“謙虛的藍寶石”。記得《波西米亞醜聞》裡艾琳·艾德勒的那張照片。記得《紅髮會》裡那個荒唐又精妙的騙局——讓人去抄百科全書,隻是為了把他支開。

她甚至可以原樣照搬。

把柯南·道爾的名字換成自己的。

沒有人會知道。

這個時代的人,會把她當成天才。

但她握著筆的手,就是落不下去。

為什麼?

她盯著那張空白的紙,盯著筆尖上那滴凝而不落的墨汁,腦子裡亂糟糟的。

她想起那些攻擊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話。

“穿著襯裙的鬣狗。”

“她不是真正的女人。”

“她的理論不過是她私生活的粉飾。”

那些話,不是沖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觀點去的。是沖著她這個人去的。是要把她從“值得被認真對待的人”的行列裡開除出去。

如果她抄襲呢?

如果她被發現了呢?

不,不是被發現的問題。是她自己知道。

她知道那些故事不是她寫的。她知道那些才華不是她的。她知道那些掌聲,那些讚美,那些“天才女作家”的頭銜,都是偷來的。

那她跟那些攻擊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人有什麼區別?

他們用別人的標準來衡量她。她用別人的作品來證明自己。

她贏了什麼呢?

她想起威爾遜小姐臨走前的那個笑容。那個笑容裡沒有怨恨,沒有委屈,隻有一種淡淡的、她當時讀不懂的東西。現在她懂了。那是“我知道我是誰”的人才會有的表情。

威爾遜小姐知道她是誰。

沃斯通克拉夫特知道她是誰。

她自己呢?

如果她把別人的故事抄下來,她知道自己是誰嗎?

---

筆尖懸在紙上,那滴墨汁凝得越來越大了。

墨水滴落的時候,往往不是因為你想讓它落,而是因為它太重了,再也掛不住了。

瑪麗盯著那滴墨汁,腦子裡還在轉著那些念頭。

如果那些故事不是她的,那什麼是她的?

她有什麼是別人沒有的?

她能寫什麼,是別人寫不出來的?

她想起父親說的“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公平”。想起沃斯通克拉夫特寫的“你們不孤單”。想起自己在那片樹叢裡下的決心:要寫一些需要邏輯與理智的小說,要向那些說女性沒有理性的人宣戰。

但如果那些邏輯和理智是偷來的呢?

如果那些故事是別人寫的呢?

那她宣的是什麼戰?

她在替誰宣戰?

——

墨汁滴落。

那滴黑色的墨汁從筆尖墜落,在空中劃過一道小小的弧線。

瑪麗還沒反應過來,那滴墨已經落在了她的手指上。

拇指的指腹上。

“哎呀。”

她下意識地擡手,想找東西擦掉那滴墨。但手擡起來的瞬間,那張紙被她帶得飄了起來——她的拇指按在了紙上。

等她把手拿開,紙上留下了一個清晰的印子。

指印。

拇指的指印。

那些紋路,那些螺旋,那些細細的、彎彎的、一圈一圈的紋路,清清楚楚地印在紙上。黑色的墨汁填滿了那些溝壑,把那些原本肉眼幾乎看不見的紋路,變成了觸目驚心的圖案。

瑪麗愣住了。

她低頭看著那個指印。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紙上,落在那個指印上。那些紋路在陽光下泛著微微的光,像一張小小的地圖,像一扇小小的門。

指紋。

——

她知道指紋。

上輩子,她看過無數刑偵劇。CSI,福爾摩斯,各種犯罪題材的電影電視劇。她知道指紋是獨一無二的——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指紋是一模一樣的。她知道指紋可以用來鎖定一個人,可以把罪犯和犯罪現場聯絡起來。她知道指紋是現代刑偵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她還知道,指紋是什麼時候開始被使用的。

不是現在。

不是這個時代。

1892年,阿根廷警察首次用指紋破案。1901年,倫敦警察廳正式建立指紋檔案。那是幾十年後的事了。

現在的人,還不知道指紋有什麼用。

他們知道手指上有紋路。他們可能注意到過那些紋路。但他們不知道那些紋路意味著什麼。

但她知道。

她知道那些紋路是獨一無二的。

她知道那些紋路可以比對。

她知道那些紋路可以成為證據。

——

瑪麗慢慢擡起自己的手,把拇指湊到眼前。

陽光下,那些紋路清清楚楚。一圈一圈的,像樹的年輪,像水的漣漪。她以前從來沒有認真看過它們。它們一直在那裡,從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印在她的手指上。但她從來沒想過它們有什麼用。

現在她想了。

如果她把拇指按在什麼東西上,那個印子就會留下。如果那個東西是犯罪現場的一個杯子、一把刀、一扇門——那印子就會把兇手和現場連在一起。

如果她寫一個故事呢?

一個偵探的故事。

一個用指紋破案的故事。

這個時代的人,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故事。他們會震驚,會好奇,會追問:這個偵探是怎麼想到的?他怎麼知道那些紋路是獨一無二的?

而她,瑪麗·班納特,會知道。

因為她知道。

因為她來自未來。

不是因為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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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她知道別人不知道的東西。

——

瑪麗慢慢坐直身體,把那張紙拿到麵前,看了很久很久。

那個指印還在那裡。黑色的,清晰的,每一圈紋路都清清楚楚。她的指印。瑪麗·班納特的指印。獨一無二的。無可替代的。沒有人能模仿的。

一個念頭在她心裡慢慢成形。

她不能寫福爾摩斯。那已經是別人的故事了,雖然那個人還沒出生,但那些故事是屬於他的。她不能偷別人的東西,然後假裝那是自己的。

但她可以寫別的。

她可以寫一個故事,用那些這個時代還沒有的東西。

指紋。

這個時代的人,還不知道指紋有什麼用。他們不知道那些紋路意味著什麼,不知道它們能說出什麼秘密,不知道它們能鎖定一個罪犯,也能洗清一個無辜者的冤屈。

但她知道。

她知道指紋是獨一無二的。她知道指紋可以比對。她知道指紋可以成為證據。

這個時代沒有的東西,她知道。

這個時代沒有人能寫的故事,她能寫。

不是抄襲。

是她自己的。

——

瑪麗把那張紙鋪平,把那個有指印的部分折到一邊,露出空白的下半張。

她拿起筆,蘸了蘸墨水。

這次,筆尖穩穩地落在紙上。

她寫下第一個字。

不是福爾摩斯。不是華生。不是貝克街。

是一個全新的故事。一個這個時代從未有過的偵探,一種這個時代從未有過的破案方式。

主角的名字,她還沒想好。但她知道他會是什麼樣的人——一個觀察敏銳的人,一個注意到別人忽略的細節的人,一個知道那些紋路意味著什麼的人。

破案的關鍵,她已經想好了。

一枚指印。

留在犯罪現場的,誰也看不懂的,隻有這個偵探才能讀懂的——

指印。

她寫得很快。

那些想法像泉水一樣湧出來。一個謀殺案。一個看似完美的密室。所有人都有動機,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所有人都在等著看偵探的笑話。他們以為這是一起無解的案子,以為兇手永遠抓不到。

然後,偵探發現了那個指印。

不是兇手的。是被害人的。是第三個人的。是誰的?

瑪麗邊寫邊想,邊想邊寫。

她寫偵探如何發現那個指印,如何把它拓下來,如何對著光仔細看那些紋路。她寫偵探如何悄悄地收集嫌疑人的指印,一個一個地比對。她寫那個最後關頭——當所有的證據都指向錯誤的方向,當所有人都以為偵探錯了,當他拿出那枚指印,把它和兇手的指印放在一起——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紙上,落在她的手上,落在那個已經幹了的、深色的指印上。

那個指印還在那裡。

她的指印。

獨一無二的。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如果她寫了一個用指紋破案的故事,別人會怎麼反應?

他們會說:這是真的嗎?指紋真的能用來破案嗎?這位女作家是怎麼知道的?

他們可能會質疑。可能會嘲笑。可能會說她異想天開,說女人果然不懂邏輯,說這種破案方式純屬虛構。

但她知道。

她知道這是真的。

她知道幾十年後,指紋會成為刑偵的標準手段。她知道那些嘲笑她的人,會被歷史打臉。

這個念頭讓她忍不住笑了一下。

---

那天晚上,瑪麗躺在床上,把那幾頁紙放在枕頭邊。

她沒寫多少。隻有開頭,隻有幾個場景,隻有那個指印的出現。主角還沒有名字,兇手還沒有確定,密室還沒有破解。

但夠了。

這是她的。

不是偷來的,不是抄來的,不是借來的。

是她自己的腦子想出來的,是她自己的手寫出來的。

她想起下午那滴墨汁,想起那個無意間按下的指印。如果不是那滴墨,她可能還在猶豫。還在想那些未來的名著,還在想能不能抄一抄,還在想“反正沒有人知道”。

但那滴墨落下來了。

那個指印留下了。

好像在說:你是你。你不是任何人。你能寫別人寫不出的東西。

她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嘴角彎了一下。

不是那種“鬆了一口氣”的笑。

是那種“我終於知道我要做什麼了”的笑。

她要寫一個故事,讓這個時代的人第一次知道:原來那些手指上的紋路,可以說話。

---

第二天早上,班納特先生髮現瑪麗又坐在書房裡。

這倒不稀奇。稀奇的是,她沒在看書,而是在寫字。

而且寫得很認真。羽毛筆在紙上沙沙地響,她的頭埋得很低,幾乎要貼到紙麵上。偶爾停下來,盯著某處想一會兒,然後又繼續寫。

“寫什麼?”他問。

瑪麗擡起頭,看了他一眼。

“一個故事。”她說。

班納特先生沒再問。他走到自己的書桌前,拿起一本書,坐下來。

但他忍不住又看了瑪麗一眼。

她寫得很快。筆尖在紙上沙沙地響,像是在趕著把什麼東西從腦子裡倒出來。她臉上有一種他從未見過的神情。不是平時那種沉沉的、讓人擔心的樣子。是一種……專註?興奮?他說不上來。

但他忽然想起幾年前,威爾遜小姐跟他說過的話:

“三小姐是個意外的孩子。”

意外的孩子。

也許吧。

班納特先生低下頭,繼續看他的書。

窗外,十一月的陽光照進來,落在瑪麗的肩膀上,落在她正在寫的那張紙上,落在她握著筆的那隻手上。

那隻手的拇指上,還留著一小點墨跡。

——

那天下午,簡進來過一次。

她站在門口,看著瑪麗寫字的背影,看了一會兒,又悄悄退了出去。

伊麗莎白也進來過一次。她走到瑪麗身後,看了一眼那張紙上密密麻麻的字,挑了挑眉毛,什麼也沒說,走了。

基蒂和莉迪亞從門口跑過,往裡探頭探腦地看了一眼,被瑪麗頭也不擡地“噓”了一聲,嚇得跑開了。

瑪麗沒有注意到任何人。

她沉浸在那個世界裡。那個有謀殺、有偵探、有指印的世界裡。那些人正在她的腦子裡說話,正在她的眼前行動。她隻是把他們寫下來,把那些話記下來,把那些畫麵變成字。

那個偵探叫什麼名字呢?

她想了想,寫下了一個名字。

不是福爾摩斯。不是波洛。不是馬普爾小姐。

是另一個名字。

一個她自己的名字。

不,不是她的名字。是那個偵探的名字。但那個名字裡,藏著一小點她的影子。

她寫下那個名字的時候,忍不住笑了一下。

———

那天夜裡,瑪麗躺在床上,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今天寫的那幾頁紙,是放在哪裡的?

她坐起來,借著月光看了看——在枕頭邊,好好地放著。

她躺回去,又想起另一件事。

那些紙上的字,是她寫的。那些故事,是她編的。那些想法,是她自己的。

她不是沃斯通克拉夫特。她不是柯南·道爾。她不是任何人。

她是瑪麗·班納特。

三女兒。相貌平平的那個。愛讀書的那個。讓人翻白眼的那個。

也是——正在寫一個偵探故事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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