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三年,我在丈夫的外套裡發現了一條蕾絲內褲。當我把內褲放在他麵前時,冇有辯解,冇有心虛,他甚至鬆了一口氣。“既然你發現了,那我們離婚吧。”“跟你結婚這三年太窒息了,令我喘不過氣來。”“你以前說得對,我們有代溝,年齡和思想都不合適,還是分開的好,省得互相折磨。”他將早已簽好名的離婚協議書放到我麵前,言語之間帶著一絲迫不及待。“是我出軌在先,房子留給你。”“明天是週一,我們去民政局把離婚證領了吧。”聽著他的話,我的心口像是堵了一團濕棉花,悶著喘不過氣來。三年的婚姻,換來一句互相折磨。我努力地想維持平穩的情緒,讓自己看上去不那麼狼狽,可眼淚卻不爭氣地掉了下來。淚水模糊了我的視野,我拿起筆,顫抖卻堅定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這樣也好,反正我也快死了。放過自己,成全他,也算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