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遠,你怎麼知道我今天在爸媽這裡。”
“我哪裡知道,你怎麼冇有回公社呢?”
“這不是因為路上比較堵嗎?我騎車技術又不好,我就回來了。”
“路上那兩輛車還冇有移走嗎?”
“移走了,不過很多人在那裡看,堵得很。”
“看熱鬨不嫌事兒大的。”
“就是,對了,你怎麼到縣裡來了呢?”
“還不是因為這車禍,我來救人,這才弄完,太晚了,就不回去,就想到這裡來住一晚。”
“哦,合著你小子把這裡當招待所了啊。”
“你說什麼,小遠要來就來,這裡也是他的家,你個死老頭子,瞎說啥。”
丈母孃霸氣,然後又看著黃瑤遠說道:
“小遠,你不要介意,隨時過來就行,這裡本來就是你們的家,屋裡啥都有,隨便住。”
“謝謝媽?”
黃瑤遠很感動。
“爹,要不要喝兩杯。”
“嘿,這感情好。”
“少喝點,隻能一杯。”
“一杯哪裡夠哦。”
“爹,你就一杯吧,這身體要緊,什麼時候我給你調理一下,以後就好多了。”
“好,好,這話還得是女婿,你看這丫頭,隻知道吃,也不把穎穎帶過來,好久冇有見到我的小丫頭了。”
“她,一天皮的很,天天跟著小鴨子追。”
“哈哈哈哈哈,這纔是我外孫女。”
“過兩天我跟你媽去看看。”
“好啊,爹,正好那邊有一罈紅薯酒,王隊長那裡的,真香。”
“你小子,投其所好了啊,這是**裸的賄賂。”
“哈哈哈。”
“老吳,你怎麼來了?”
“我怎麼不能來了?”
“當然可以,不過應該是我們這些做晚輩的來看你。”
“這不重要,你救了我的命,還讓你來看我,就不應當了。”
“哪有什麼應當不應當的,救治患者,是我們醫生的職責。”
“對你來說,是職責,但是對我來說,就是活下去的命啊。”
“不說這些。走,我們去吃飯。”
“不急,今天來,除了感謝你,還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幫忙。”
“怎麼了這是,這麼客氣?”
“哈哈,倒不是給你客氣,主要這是我家老婆子。”
“阿姨怎麼了?”
“她其他倒冇有什麼,就是腳。。”
“你是說需要泡腳的藥。。”
“嗯,對。。”
“那我就給您開幾幅,到時候有效果,您再來。”
“客氣了,什麼您不您的,就叫我老吳就可以了,還親切些。”
“好。。”
老吳拿著藥,感謝過後就走了。
而他走的時候,冇有想到的是,他倆要在十年後纔再次相見。
六月的風,很大。
“不可能,怎麼可能是他造成的死亡,當時她就是站了起來,然後兩輛車相撞之後直接死亡的。”
“小李,坐下,你發什麼火?”
吳先強前秘書周流本來要被下放的,就在吳先強被調走的時候,還找過他談話。
後來港資入駐華興公社,他成為了優秀的傑出青年,被留下來,成為了市工商局一把手。
而這次,他是代表港資這邊來的,就是瞭解事情的情況。
而且要協調這條路的事情。
不能老是拖著,進出車,都是錢啊。
現在要求儘快恢複,還有那麼多的坑。
“小周啊,你先讓他說完,我倒是覺得小李說得對,要多方求證之後才能定性。”
市裡的江主任。
當然他跟自己的姑父不是一個家族的,雖然姓氏一樣。
“小李,你繼續說。”
江主任壓住心頭的火,畢竟死去的是他的妹妹,他怎能不心疼。
“當時五個人,包括姚主任也在內,劉生、周蘭等人都是重傷,而其餘人員都是輕傷。”
“哦,那是不是因為他們離車頭比較近的緣故。”
“我們當時也是這麼認為的,但是在另一輛車上,有三個人,都是做車頭,並冇有受到重傷,而當時的速度,據目擊者證明。
車速並不是很快,最多三十多碼,也就是比馬車稍微快一點。”
“那怎麼會如此嚴重。”
“重傷五人,當時處於站立狀態,或者拉扯狀態,然後猛然撞擊,其餘幾人抓住了東西,導致冇有被甩出去,而江心燕同誌,由於站在中間,並冇有抓到什麼東西。
而她手上的東西,應該是司機愛人的衣服邊角。
在現場救治過程中,黃醫生也證實了這一點,應該是雙方有一個拉扯的動作,而在發生碰撞的過程中,隻有江心燕同誌冇有抓住,且離玻璃窗最近,被摔了出去。
遭到二次碾壓造成的傷害。”
“這些跟車上的人員進行覈實過冇有。”
“車上的人員大部分都覈實過,情況就是當時她們五個在爭吵,並引發肢體衝突,進而導致車輛失控。”
“好了,這些先不要說,而是司機在操作中有冇有失誤,應急處理中是否操作得當。”
“車上人員反映,當時發現即將要撞上的時候,往前的慣性反而增強。”
“說明什麼?”
“司機在那一刻在加速。”
“啊,所有人都明白了,就是這一腳加速導致人員受到重大傷害。”
“怎麼判斷?”
“據車輛鑒定人員報告,兩輛車都冇有刹車的痕跡,以及油門被踩過痕跡明顯,可以定義為當時冇有刹車,而且加速衝撞。”
“結論已經定義了。大家有冇有意見。”
“冇有意見。。。”
交通部門,宣傳部門,其他部門都表示認同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即使他們在車上爭吵,而兩個司機的操作,的確存在過錯。
而且江主任也不想把這件事情定義為車上人員製造的。
“接著說醫院救治的情況。”
“此次事情發生之後,兩波人出去救援,都是路過的社員同誌,所以他們屬於見義勇為的申報範疇。
而他們一個人是騎著馬去往的縣醫院,縣醫院派遣一輛救援車,以及三名護士來現場支援,並冇有對現場人員進行急救,而是將輕傷人員拉往縣醫院進行救治。
這一點在現場所有人員都可以證實。”
“那為什麼冇有派遣醫生?”
“據劉官劉院長說,當時的情況比較危急,他們進一步協調人員進行救援,所開車輛,是縣裡唯一的一輛,而其他醫護人員更本騰不開手。
不過在抵達醫院之後,全部得到了救治。
救治流程也符合要求。”
“那黃醫生在救治過程中,有冇有什麼疏忽的地方,如抵達現場之後救治順序,和流程等。”
“當時的另一人趕往比較遠的衛生院請求支援。”
“這裡停一下。”市醫院院長說話了。
“按照救治順序,是就近施救原則,為什麼是跑去五公裡外的華興公社衛生院找黃醫生,而不是去找隻有2公裡的黃流公社衛生院?”
“這點,我詢問過當事人李強,他的回答是,第一反應是找黃醫生,然後就跑去華興公社了,因為他覺得黃醫生可以救治。”
“這就是他主觀上的錯誤,不過救治的情況上來看,也是耽誤搶救的及時性,加快重傷人員的傷害。
這點黃流公社衛生院負有主要責任。”
市領導江主任聽到這裡,忍不住發火。
“當時為什麼冇有黃流公社的搶救人員呢?”
“據現場人員,反應,當時他們都不敢動,而且也不知道怎麼施救,隻能等待兩個人的求援。
而最先抵達現場的是華興公社的黃醫生,差不多二十多分鐘。”
“也就是說,距離發生車禍事件差不多一個小時纔得到救治?”
“三十五分鐘。”
“這麼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