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當年陷害父親的完整鏈條終於全部浮出水麵
不是拖延,是寫不完。每一筆轉賬、每一次見麵、每一個電話,從三年前往前推,一直推到林正宏案立案之前。他把自己記得的每一個名字都寫下來了,有些是官員,有些是商人,有些是中間人。寫到第三天淩晨,鋼筆沒墨了,他擰開墨水瓶重新吸滿,繼續寫。藍黑墨水,跟三年前簽林正宏裁定書時用的同一種。寫到最後一個名字時,筆尖在紙上停了很久,墨水洇開一個小點。然後他落筆——何慶元。
材料交到陳敬手裡時,紙頁邊角被手指翻得捲了起來,有些地方被汗水洇濕過,字跡微微發暈。陳敬一頁一頁翻完,翻到最後一頁,看著那個名字沉默了很久。然後拿起桌上的紅色電話機撥了個號。“接省紀委。”
三天後,完整的證據鏈擺在了林驍麵前。
虎九把材料送過來的時候,林驍已經出了院。左肋的淤青褪得隻剩一小片淡黃,蘇清鳶說他可以出院了,但藥膏還得塗一個星期。此刻他坐在宏遠廠父親原來的辦公室裡,窗戶正對著廠區。那棵被蟲蛀過的桂花樹在風裡搖晃,樹葉嘩嘩響。老邱養的那條土狗趴在門衛室門口,尾巴一下一下掃著地麵。
材料摞在桌上,從桌麵堆到搪瓷杯的杯沿。林驍一頁一頁翻,翻得很慢。
三年前,盛泰集團錢百萬想吞宏遠廠,找到了劉德茂。劉德茂收了錢,把宏遠那塊地以規劃變更為由收回重新掛牌,買家指定盛泰。但林正宏不配合,走民事糾紛程式太慢,錢百萬等不及。劉德茂找到了孔繁森。孔繁森當時是民二庭副庭長,看了案卷說民事轉刑事證據不夠。劉德茂加了三百萬,孔繁森把案卷報上去了,報到省高院。
案捲到省高院那天是六月十七號。審判委員會委員何慶元的辦公室收到案卷,當天下午就簽了字。沒有問話,沒有退卷,沒有提交審委會討論。簽字,蓋章,發回。從案卷進省高院到出來,前後不到六個小時。
林驍的手指在何慶元的名字上停了很久。六月十七號。他翻出手機裡的日曆往前翻,翻到三年前的六月。六月十七號那天是星期四。他又翻了翻孔繁森交代材料裡附著的通訊記錄——何慶元簽字的當天晚上,孔繁森給何慶元家裡打過一個電話,通話時長一分多鐘。第二天,孔繁森的妻子賬戶裡多了一筆錢。不是盛泰的,是從省城一家商貿公司轉過去的。
林驍把這家商貿公司的名字記下來,繼續往下翻。
案捲髮回江南市,孔繁森拿到何慶元的簽字,心裡有了底。六月二十號開庭,林正宏站在被告席上,孔繁森坐在審判席上。他看了林正宏一眼,然後敲下法槌。裁定書上的簽名是孔繁森的,但裁定書生效的決定性簽字,在省高院那間辦公室裡。何慶元簽完字就把案卷歸檔了,像歸檔無數份案卷一樣。六月十七號那天他可能還簽了別的檔案,開了別的會,接了別的電話。林正宏這個名字,他大概轉頭就忘了。
但林驍沒有忘。他把何慶元的所有資料單獨抽出來放在一邊。
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廳級,五十六歲。妻子在省財政廳工作,兒子在國外讀書,名下房產三套,存款與家庭收入不符的部分,孔繁森的材料裡有一筆一筆的轉賬記錄。每一筆都不大,但加起來不是一個小數字。這些錢從盛泰的賬上流出來,經過鼎鑫商貿,經過孔繁森,經過省城那家商貿公司,最後流進何慶元妻子表弟的賬戶。表弟在省城開了家茶葉店,店麵不大,但賬上流水大得離譜。
林驍把茶葉店的工商檔案翻出來。法人叫周建國,何慶元妻子的表弟。茶葉店註冊資金十萬,過去三年賬麵流水過了兩千萬。何慶元收的每一筆錢,都在這家茶葉店裡洗過一道。手法不新鮮,但穩妥。茶葉店的賬是實的,茶葉也是實打實在賣,隻是賣出去的價格比進價高出幾十倍。買家是誰,不問。
窗外傳來老邱的嗓門:“小心點!這可是咱們宏遠復工後第三批料!”叉車倒車的提示音滴滴響,工人們搬原料的吆喝聲此起彼伏。桂花樹在風裡搖晃,樹葉被蟲蛀過的洞透出天光。這棵被蟲蛀過的桂花樹還活著,新葉子從舊葉子掉落的疤痕裡長出來,比原來的更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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