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的初稿,嚴缺寫的時候雖然有意識的擺脫原版電影的窠臼,用自己的語言來講故事,但實際上動筆的時候,還是難免殘留了很多電影語言在裡麵,導致全篇足夠六萬多字。
不可否認,單看初稿的麵貌也挺精彩的。
故事很完整,淚點很足。
哪怕嚴缺自己看,也偶有眼角濕潤、鼻子酸澀的時候。
但,終究更像劇本一點,跟文學作品有很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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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彿同樣一盤鍋包肉,有甜口的,還有鹹口的,雖然外地人吃著都好吃,但終究是不一樣的。
所以後期修改期間,嚴缺對初稿進行了大刀闊斧的刪改、刪減。
恣意張揚的淚點,轉化成更含蓄的文學語言,貌似不那麼張牙舞爪了,卻更內斂,更具文字感染力。
等到最終定下稿子,工工整整的抄寫在方格稿紙上,全篇《傻瓜》最終定格在了42000字的篇幅上。
這天,嚴缺歸攏好稿紙,正考慮投稿的問題,招待所前台的工作人員敲門進來,說編輯部的張祈同誌打了電話過來,請他過去一趟。
「?」
本次來濟南,嚴缺隻跟張祈見過兩麵。
一麵是重點作者研討班開班前,去編輯部談《咱們的牛百歲》,一麵是開班會上——這一麵甚至都冇單獨說上半句話。
近期忙於《傻瓜》的寫作,嚴缺都快把他忘了。
那麼,張祈突然叫我過去,是有什麼事嗎?
《咱們的牛百歲》又有戲了?
這可不太像《山東文藝》的選稿風格呀!
懷揣疑惑,嚴缺去了一趟《山東文藝》編輯部。
冇成想,真正想找他的不是張祈,而是主編孔鄰。
1928年生人的孔鄰,論年齡比張祈大一歲,但五十一歲的老同誌,頭髮已經花白,好在精神矍鑠,講起話來中氣十足。
「小嚴同誌當兵出身,作風直來直去,那我就不跟你繞彎子了。你此前遞到我社的中篇小說《咱們的牛百歲》,包括我在內,雜誌社裡的多位編輯、副主任、主任,還有幾位德高望重的上級領導,都曾用心拜讀過。
可以肯定的是,文筆很好,很紮實,構思也別具匠心,充分體現了年輕作者對社會對新事物的觀察與思考。
遺憾的是,大家普遍認為,現在不是刊發你這篇小說的最佳時機,感覺上還是先放一放,看一看風向再定,比較穩妥一些。
望你能夠理解。」
嚴缺深感遺憾,同時有點不甘心:「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咱們的牛百歲》退稿了?」
孔鄰擺擺手:「話也不是這麼說,小嚴同誌你那篇小說寫得還是非常不錯的,完全可以發表。隻是,現在時機不太好。這樣,你稿子先放在我這裡,回頭看一下,時機成熟的時候,第一時間予以發表。」
「……」
嚴缺抿抿嘴唇,淺淺的笑容裡藏著一抹難掩的苦澀。
彷彿女孩子總是難以忘記自己的第一個男人一樣,作家也總是難以釋懷自己的第一篇小說。
孔鄰乾咳一聲:「當然了,假如小嚴同誌另有佳作,也隨時歡迎你投稿!」
嚴缺挑了挑眉梢:「不瞞孔主編,我這段時間確確實實另外寫了一箇中篇小說,剛剛定稿。如果您不反對的話,我可以拿過來請您幫忙斧正一下。」
「是嗎?小嚴同誌又創作新作品了?你拿過來,我儘快幫你看一下!」
半晌之後,孔鄰看著辦公桌上那一遝140頁的小說文稿,指間夾著煙,嘴角掛著苦笑。
11月1日的重點作者研討班開班會之後,孔鄰帶著嚴缺的《咱們的牛百歲》,請多位同事和領導給了意見,最終的處理結果是不予發表。
由此,事情再次回到了張祈和嚴缺談過之後的困境。
嚴缺能接受雜誌社的意見,把稿子退回去冇問題;假如他不接受,就有點坐蠟了。
所以孔鄰這才決定親自跟嚴缺談一談,也算是給他個麵子。
後來補的那一句歡迎嚴缺繼續投稿之類的話,不過是客氣一下。
哪想到,嚴缺真的又投稿了!
好麼,一篇《咱們的牛百歲》還冇處理妥當,又多一篇……一篇什麼?《傻瓜》?
娘唻,我真是個傻瓜!
但稿子已經給過來了,總不好不看——自己還碎嘴給嚴缺說了,要「儘快」看一下。
掐滅手裡的菸頭,孔鄰翻開了《傻瓜》的第一頁。
然後就被吸引住了。
故事以春風鎮上有一個小名叫做地瓜的27歲青年的視角拉開序幕。
地瓜因為小時候中過煤毒,所以智商永遠了停留在了6歲,鎮上很多人都習慣於叫他【傻瓜】。
地瓜小時候開始就暗戀一個名叫秀秀的女孩,秀秀會唱京劇,而且唱得很好,地瓜非常喜歡聽,覺得聽她唱京劇就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
遺憾的是,1969年的時候,秀秀去了遠方下鄉,此後十年,地瓜再也冇聽過別人唱京劇,哪怕鎮上來了劇團演出,他也不愛聽。
秀秀離開後,地瓜的世界裡隻剩下一件事,那就是履行媽媽過世時自己的承諾,照顧好年幼的妹妹。
他記不住太多事,所以把照顧妹妹的注意事項刻在自己睡的高低床上鋪床板背麵,每天睜開眼看一遍,想起來就絮叨一遍,然後就是燜地瓜、賣地瓜,攢了錢給妹妹花。
但妹妹卻總是嫌棄他傻裡傻氣的丟臉,在街上遇到了都不裝作不認識他。
地瓜不以為意,妹妹開心就好。
苦難的日子裡,隻有在鎮上供銷社當售貨員的順子對地瓜好。他們倆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所以順子總是在地瓜被人欺負的時候,拔刀相助,也會在地瓜「饑寒交迫」的時候伸出關愛之手。
當然,更深層次的原因是,順子喜歡地瓜的妹妹。
就這麼平平淡淡的過了十年,秀秀重新回到了春風鎮。
地瓜像是小時候一樣,跑去她家院牆外麵偷看,被髮現了之後掉頭就跑,即便跑丟了鞋子,也不敢回去撿。
他盼著能夠再聽一次秀秀唱京劇,但秀秀下鄉十年再未有唱過一句的緣故,已經不會唱了。而地瓜給予了她單純且盲目的信任,用最質樸的語言鼓勵她。
對於地瓜來說,現在的情況已經很好了,妹妹一天天長大,秀秀也回來了,身邊還有關心他的朋友順子,他覺得自己很幸福。
但幸福似乎總是有磨難相隨,順子捲入了鎮上一幫壞人的追打,妹妹突然病倒了,秀秀總是鼓不起唱京劇的勇氣。
故事的最後,順子簽字貢獻自己的一顆腎,救妹妹的命,秀秀終於擺脫舊日陰霾,唱出了熟悉的京劇唱段。
而代順子受過的地瓜,遭遇到了壞人的攻擊,倒在了1979年的第一場雪裡……
看完全篇之後,孔鄰良久都冇有調勻呼吸。
後勁太大了,連我這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都忍不住掉了眼淚!
小嚴同誌……小嚴同誌好過分!
連著抽了兩支菸之後,孔鄰打電話到招待所那邊。
「嚴缺同誌在不在?請他來我辦公室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