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金 · 連載中
傅家破產那年,所有人都說我瘋了。
我放棄了爸媽,安穩的生活,跟著傅斯年去了港城。
三年時間,他一步步站起來,成了港城大佬。
我以為熬過來了。
今年清明,從小將我養大的爺爺去世了。
我拉著他的手,指尖微微用力,語氣幾乎是懇求。
“爺爺從小對我最好,我們一塊回家給他上個香好不好?”
他冇從檔案裡抬起頭。
“這段時間公司太忙了,你自己先回去吧。”
他的語氣裡甚至帶著一絲不耐煩。
我體諒他。
一個人收拾了東西,一個人回了大陸。
港城到家,三個小時路程,我在路上刷到了共同朋友的朋友圈。
傅斯年站在一個女孩身旁,神情溫柔替她拎著包。
配文。
【初戀就是不一樣,大名鼎鼎的傅總還是得拎包。】
我放大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那個女孩是曾經嫌棄傅家破產,將傅斯年拋棄的他的初戀。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