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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妝檯前散落著媽媽的化妝品,兩個金髮女孩正互相給對方化妝。吉兒跪坐在天鵝絨軟墊上,手中捏著一支唇彩管,在芬夏唇上描繪:“你的嘴唇其實很性感。”
芬夏微微一愣,不知如何迴應。
“這麼說,我好像在誇自己。”吉兒忍不住笑出聲,“隻是開個玩笑,抿一下嘴。”
芬夏抿住吉兒遞來的方形紙巾,不小心蹭掉了太多唇彩。吉兒無奈地看了她一眼,準備重新補塗。
“你說得對。”芬夏躲開了黏糊糊的刷頭,“從dna上來說,我們擁有相同的嘴唇。”
吉兒若有所思地打量著她,轉頭對著鏡子,在自己唇上抹上一層珊瑚色。“你親過西蒙尼嗎?”吉兒問。
芬夏驚訝地抬頭,鏡子裡一模一樣的金髮女孩正望著她,同樣微翹的鼻尖,同樣的綠眼睛盛著狡黠的光。“冇有?”吉兒觀察著她的反應,“你應該試試,感覺肯定很棒。不過記得讓他先吃顆橙子味的糖。”
芬夏收回驚訝,淡淡應了一聲,抓起睫毛夾,金屬刷頭髮出清脆的哢嗒聲。
“瞧你這反應。”吉兒翻了個白眼,“你這個小混蛋。”
姐妹倆都穿好衣服後,吉兒讓芬夏在鏡子前擺出各種姿勢。“真美,小洋娃娃們。”她說,親昵地挽住雙胞胎妹妹的手臂。幾秒鐘後,芬夏開口:“你和因紮吉接吻了?”
“哪個因紮吉?”
“彆裝傻。”
“大的,還是小的。”
“大的。”
“真搞不懂,你為什麼總不肯叫他菲利普?”
“我和他不熟。”
“可你和他弟弟那樣要好。”
“西蒙尼和他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他們長得那麼像。”
芬夏冇有回答。她不知道該怎麼說。
“快說。”吉兒掐了掐她胳膊。
“西蒙尼是個好孩子。”
吉兒“嘖嘖”了兩聲,“那菲利普是個壞孩子嘍?行吧,冇錯,我和壞孩子接吻了。”
芬夏張了張嘴,想問“是他主動的嗎”,但最終還是把話嚥了回去,隻說了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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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夏還記得第一次見到那對兄弟。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她們剛搬到這兒的第一個週末。
“芬夏,我忘記拿手袋了,你等我一下。”吉兒匆匆撂下這句話,踢開鞋子,從敞開的大門裡咚咚咚地跑回樓上。
上個月,兩個女孩兒十一歲生日那天,爸爸送給姐妹倆一對一模一樣的鴕鳥皮手袋,唯一的區彆是顏色。芬夏的是淡綠色,收斂羽毛在林間窺探世界的雀鳥。吉兒的是燦爛的金黃色,就像她的名字,吉拉索,一株從泥土中探出花苞的向日葵,吱吱喳喳,蹦蹦跳跳,比芬夏早了五分鐘綻放。吉兒很愛她的手袋,這陣子出門總是要帶它,連前幾天剛搬到新家都要拎著它跑上跑下。
和倫敦比,皮亞琴察是個意大利的小城市,而聖尼科洛是這個普普通通的小城裡一個更加微不足道的小鎮。
吉兒喜歡倫敦,喜歡眨巴著金色獨眼的“大笨鐘”,喜歡單隻冰淇淋似的聖保羅教堂,喜歡泰晤士河老爹,她不明白為什麼他們家要搬走。和芬夏在一起的時候,吉兒哭了好幾次鼻子,但冇在媽媽麵前哭,媽媽對她們一向很嚴厲,她要是知道了一定會對吉兒說:“我們不是早就說好了嗎,吉兒?意大利是爸爸的祖國,我們隻是回家了。你為什麼要哭呢?”
而爸爸呢,爸爸當然很寵愛吉兒,有時候甚至還要更偏愛吉兒一點,雖然明麵上他從不表現出來,可怎麼瞞得過芬夏呢?但在搬家這件事上,大人們已經拿定了主意,小孩子的不情願就顯得是在無理取鬨了。
芬夏呢,她並不像吉兒那樣喜歡倫敦,其實也不是不喜歡,隻是她一向覺得住哪都可以,彷彿她真的是個小鳥兒的靈魂似的,飛到東也可以,飛到西也愛住。爸爸不是說“我們小芬夏是個叢林裡的小精靈”嗎?
她當然知道什麼是“祖國”。在倫敦的時候,英國是她們的祖國,因為媽媽是英國人;到了意大利,爸爸是意大利人,這裡是爸爸的祖國,也是吉兒和她的祖國,是蘭佩杜薩家血脈相連的地方。可英國呢?英國還算是她們的祖國嗎?為什麼爸爸離開意大利十一年了,從來冇有回來過?為什麼突然之間他們拋下了倫敦的一切,來到了這裡?
她看見倫敦從飛機窗外滑過,他們像候鳥,穿越多霧的三角小島,穿越英吉利海峽,穿越小半個歐洲,晨昏更迭,終於停歇。他們來到這裡,一個連風裡都裹挾著青綠田野氣息的小鎮。
“嘿,你好——”
提著籃子的黑頭髮男孩從草坪那邊走過來。
“我是西蒙尼,就住在隔壁。”男孩像個小衛兵似的規規矩矩走到門口,對她靦腆地笑,“昨天我媽媽來拜訪過你們。這是她早上剛烤的餅乾,想送給你們吃。”他把籃子提起來給芬夏看。
芬夏瞟了一眼籃子,抬起眼重新打量他。她知道鄰居因紮吉家有兩個和她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一個十一歲,和她們一樣大,“還算聽話”,另一個十四歲,“是個搗蛋鬼”。這是昨天來拜訪他們的瑪麗娜阿姨對媽媽說的話。
那麼這個,芬夏用眼神比量了一下,和她一般高,就是小的那個了。
“阿洛黛拉。”她說。
男孩子眨了眨眼。
“我是阿洛黛拉。”她又重複了一遍。
“哦,我剛纔聽見你的姐妹叫你‘芬夏’——”
“那是我的小名。”
“是個英語名字嗎?”
“嗯。”
“你們是從倫敦來的?”
“嗯。”
“怎麼拚呢?呃,我是說,你的英語名字怎麼拚?抱歉,我的英語不太好,我隻是好奇。”
“f-i-n-c-h。”芬夏把每個字母咬得清晰,“芬夏,意思是雀鳥。”
“這個名字很適合你。”
女孩冇有作聲,隻是盯著他,淡金色長髮又柔又滑,在陽光下多了一層鮮亮光澤,麵板像裝在玻璃杯裡的牛奶。
西蒙尼有些不好意思,他攥緊了籃子把手,聲音放輕許多:“你的意大利名字‘阿洛黛拉’也有雲雀的意思,我覺得這個英語名和你很相稱。”
芬夏又看了他一會兒,幅度很小地彎了下嘴角,“這是我媽媽給我起這個小名的原因。”
“西蒙尼,快點,我們要出發了。”另一個男孩子的聲音掠過兩片相鄰的方塊草坪,從隔壁飄過來。雖然說著催促的話,可語氣慢悠悠的,似乎一點也不著急。
西蒙尼遙遙望了他哥哥一眼,飛快地轉頭回來,雙手將籃子遞給芬夏。小男孩扭捏了一會兒,又說:“我下次還能來找你嗎?我從冇去過倫敦,想聽你講講。”
芬夏含糊地點了點頭,她現在冇聽清西蒙尼在說什麼,她隻瞧著那個把足球夾在臂彎裡,朝他們走來的少年。
他和他弟弟一樣,穿著一套海軍藍色的足球訓練服。兄弟倆長得很像,白麵板,黑頭髮,漂亮的窄黑眼睛,弟弟的眼睛漆黑透亮,像是剝淨果肉的杏子核,哥哥的眼睛卻是舊報紙的那種陳舊顏色,兩對眸子既相似,又迥異得驚人。哥哥比弟弟要高上大半個頭,肩膀更寬。
“西蒙尼——”少年拖長了尾音,現在他把視線一溜,劃到弟弟麵前的金髮小女孩身上。他微張著嘴,嘴粉紅得像花,咧著不知道為什麼的漫不經心的微笑,或者在回味某個隻有他才知道的笑話。
“得和你的小女朋友告彆了。”他說,聲音比他弟弟的更慵懶些,像是倫敦一年到頭怎麼也下不完的雨,那雨以後大概隻會在芬夏的夢裡出現了,瀝瀝,嗒嗒,陰綠的雨霧,沁灰的積水,色如大西洋,和她眼睛一樣的雨,將她全身都浸濕。
“菲利普!”被玩笑的物件臉一下子紅了,窘迫地瞧了小女孩一眼,又氣鼓鼓瞪向他哥哥。
芬夏拎著那籃餅乾,臉上冇有什麼表情。吉兒從樓上跑下來了,她找那隻金色鴕鳥皮手袋找了好一會兒,“我把它給忘在娃娃房了,原來它正掛在‘喝下午茶的牧羊女小姐’的胳膊上呢!”她興高采烈地嚷嚷,要把她的手袋甩到天上去。
吉兒對這對新出現的兄弟好奇極了。西蒙尼顯然難以招架這個快把鼻子湊到他臉上的小姑娘,他哥哥用冇拿球的那隻手揪著他的後領把他往後一拎,笑眯眯地對兩個小姑娘說他們得走了,要去社羣的足球場踢球。
“我們正要去附近逛逛呢!”吉兒說,要求和兄弟倆搭個伴。
因紮吉——大的那個,有些為難,帶兩個小姑娘去球場算個什麼事呢?
“你們不會感興趣的,”他說,“滿場跑的野小子,渾身都是汗臭味。”
這卻讓吉兒更來勁了,因紮吉發現雙胞胎中安靜的那個瞥了他一眼,彷彿是不讚同他的說法似的,他愣了一下,卻被吉兒當作他同意了,她立刻笑嘻嘻地催促兩個男孩子快出發。
“請等我把餅乾放到廚房去。”芬夏說。
等她回來時,那隻黑白圖紋的足球已經在因紮吉腳邊了,吉兒正仰著頭對他說著話,西蒙尼抱著手臂站在一邊。因紮吉單腳支地,另一隻腳的腳背將足球彈起又接住,還耍了幾個花哨的動作,引得吉兒把掌心快拍紅了。看到芬夏走過來,他最後一次將足球高高顛起,穩穩落進掌心。《https:。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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