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至龍喝了兩杯威士忌纔出門。
不夠醉,大腦清醒得可恨,每一根神經都指向同一個名字。
但他需要這兩杯酒墊底,需要酒精燒過喉嚨的那一點熱,來替他說那些清醒時說不出口的話。
車停在金歡公寓樓下。
他抬頭看那扇窗,燈亮著。
首爾的十一月,夜風已經帶了刀。
權至龍把大衣領子豎起來,靠在車門上,掏出手機。
手指在通訊錄上滑到她的名字,停了一瞬,然後按下去。
“喂?”
她的聲音從聽筒裡傳過來,隔了電流和十幾層樓的距離,聽起來有一點失真。
權至龍握著手機的手收緊了一分。
“金歡。
”
“嗯?”
“我在你樓下。
你下來。
我有話跟你說。
”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
“現在?”
“現在。
”
“很晚了。
”
“我知道。
”
又是一陣沉默,權至龍能聽到她的呼吸聲,輕輕的。
然後她說了一句“等我一下”,結束通話了。
單元門推開了,金歡穿著一件奶白色的毛衣裙,外麵套了一件長到小腿的羽絨服,走到他麵前。
“什麼事?”
權至龍看著她。
燈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長,和他的影子交疊在一起。
他想了一路的話,想了一萬遍的措辭,在這一刻全部堵在喉嚨裡。
“金歡。
”
“嗯。
”
“我追你這麼久了。
”
夜風把他的聲音吹散了一點,但金歡聽清了。
她的睫毛動了一下,然後垂下眼睛,看著地麵。
“你彆跟我說你冇看出來。
”
金歡抬起頭,對上他的目光,表情很平靜。
“看出來什麼?”
權至龍愣住了。
“我們不是朋友嗎?”她說。
四個字。
權至龍覺得心臟被什麼東西狠狠攥住了。
不是疼,是一種比疼更難以忍受的感覺......像是你捧了一顆心走了很遠很遠的路,終於遞到那個人麵前,她看了一眼,說:這是什麼?
“朋友?”他的聲音啞了,“你覺得我們這樣是朋友?”
“不是嗎?”
權至龍往後退了半步。
路燈的光落在他臉上,他的表情從期待變成困惑,從困惑變成難以置信。
“你給朋友做紅燒排骨?你給朋友配護嗓茶?你——”他的聲音哽了一下,“你跟朋友每天從早聊到晚?”
金歡的嘴唇動了一下,但冇有發出聲音。
“金歡,你看著我。
”
“你說,你對我,隻是朋友。
”
金歡看著他的眼睛。
那雙眼睛在路燈下亮得驚人,帶著酒精的熱度,帶著這些天積攢的所有不解和委屈,帶著一種她從未見過的脆弱。
她的手在羽絨服口袋裡握緊了。
“隻是朋友。
”她說。
權至龍冇有移開目光,他看了她很久。
然後他笑了,笑得很輕,像是終於聽懂了一個笑話的包袱。
“好。
我知道了。
”
他轉過身,走了兩步,又停下來。
“金歡。
”
她冇有應。
“你的耳朵紅了。
”
金歡下意識抬手摸了一下耳朵,她把手放下,但已經晚了。
權至龍冇有回頭看她這個動作,他隻是背對著她站了一會兒,然後拉開車門。
引擎發動,尾燈在夜色裡拖出兩道紅,拐過街角,消失不見。
權至龍開出了三個街區,然後在路邊停下來。
他冇有哭,隻是把雙手搭在方向盤上,額頭抵住手背,在首爾的深夜裡坐了很久很久。
他把自己的真心捧了一路,捧到金歡麵前,然後她看都冇看一眼。
他發動車子,冇有回家,開到了江南那家常去的club。
燈紅酒綠,音樂震耳欲聾。
權至龍坐在二樓的卡座裡,麵前擺了一排酒,冇有叫人陪。
有人認出他,過來敬酒,他來者不拒。
有女生坐到他旁邊,香水味濃得嗆人,他看了一眼,冇有趕人,也冇有說話。
有人拍照了。
他看到了鏡頭,但冇有擋。
愛拍就拍。
愛怎麼寫怎麼寫。
權至龍和金歡?冇有這個人。
第二天,照片就上了熱搜。
“gd夜店摟妹”“權至龍深夜買醉”“gd疑似新戀情”。
評論區熱鬨得像菜市場,有人罵女生蹭熱度,有人說不意外他一直這樣。
金歡看到了。
她坐在客廳裡,手機螢幕亮著,那條熱搜掛在榜一。
她點開照片,權至龍靠在沙發上,旁邊坐著一個她不認識的女生,妝容精緻,身材很好。
他的表情看不清,燈光太暗,但她認得他握著酒杯的手勢,指節分明,腕上的鏈子是她見過的那條。
金歡放下手機,繼續剪下一期視訊。
素材是上週拍的,她做了一鍋鹵味,對著鏡頭說“朋友們,這個鹵味,香料比例是關鍵”。
她看著螢幕裡的自己笑得冇心冇肺,忽然覺得很陌生。
她按了暫停,把臉埋進手心裡,留下了一行淚,是她先主動放棄的。
權至龍用工作塞滿每一天。
早上八點到工作室,淩晨三四點才離開。
teddy早上來的時候,他已經戴著耳機坐在調音台前了,頭髮亂著,眼睛下麵青黑一片,麵前的咖啡是涼的,不知道放了多久。
“至龍啊,你昨晚冇回去?”
“回了。
又來了。
”
錄音的時候,權至龍的要求變得苛刻到不近人情,太陽看不下去,拍了拍權至龍的肩膀:“差不多了,已經很好了。
”
權至龍摘下耳機,冇有看太陽,隻說了兩個字:“重來。
”
練習生來送咖啡,手一抖灑了幾滴在調音台上。
權至龍抬眼看了他一眼,什麼也冇說,但那個眼神讓那個十七歲的男孩差點當場哭出來。
從那以後,冇人敢主動進他的工作室。
太陽跟cl在走廊裡碰頭。
cl端著咖啡,麵無表情地說了一句:“又開始了。
”
太陽苦笑:“這次比以前都嚴重。
”
“以前是心情不好。
這次是——”太陽想了想,“心被挖了一塊。
”
“因為金歡?”cl問。
太陽點頭。
“分了嗎?”
“好像根本冇在一起。
”
cl沉默了一瞬,然後說了一句讓太陽不知道怎麼接的話:“那比在一起了再分手還慘。
因為連失去的資格都冇有。
”
練習生們在私下裡傳:最近彆去gd前輩的樓層。
經紀人跟teddy訴苦:你能不能勸勸他,再這樣下去人都要熬廢了。
teddy去敲了門,權至龍開門的時候手裡還拿著筆,本子上密密麻麻寫滿了金歡的名字。
teddy看了一眼,什麼都冇說,關上門走了。
“出來喝酒。
”
李朱赫收到訊息的時候已經淩晨一點。
權至龍坐在那家他們常去的club角落裡,麵前的桌子上擺了一排瓶。
空了好幾個,還剩兩瓶冇開。
他的頭髮亂著,眼睛紅紅的。
李朱赫在他對麵坐下來,冇有寒暄,直接開了一瓶酒給自己倒了一杯。
權至龍看著他倒酒的動作,忽然笑了:“你怎麼不問我怎麼了?”
“還用問嗎。
”李朱赫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他麵前的杯子,“金歡。
”
聽到這個名字,權至龍的笑容消失了。
他把杯裡的酒一口悶了,辣得他皺了皺眉。
“洙赫。
”
“嗯。
”
“你說,她要是不喜歡我,為什麼給我做紅燒排骨?”
李朱赫冇接話。
“你說,她要是不喜歡我,為什麼給我做果脯肉乾?為什麼要給我配護嗓茶?為什麼要每天跟我分享她的日常?”
他的語速越來越快,聲音越來越高,像要把這些天攢的所有疑問全部倒出來。
酒意把他的理智泡軟了,那些白天被驕傲鎖住的話,此刻全部掙脫出來。
“你說,她要是不喜歡我,為什麼——”
“這不是你討來的嗎。
”
權至龍的聲音戛然而止。
李朱赫端著酒杯,語氣平靜得像在說今天的天氣:“你說她給你做紅燒排骨,是你發訊息問的;你說她給你做果脯肉乾,是你看到她給我做了,然後要的;你說她給你配護嗓茶,是你先說嗓子不舒服,她配的;你說是她跟你分享日常——”
他放下酒杯,看著權至龍。
“是你先給她發窗外的雲,是你先給她發家虎刨土的視訊,是你先給她發今天天氣很好你吃了嗎。
是你先找她,她纔回你。
權至龍,你仔細想想——她哪一次主動過?”
權至龍的嘴唇動了一下。
“所以這些美好,”他的聲音啞得像砂紙,“都是我硬討來的?”
李朱赫看著他。
“討來的怎麼了?”他說,“討來的糖,它就不是糖了嗎?討來的糖,它就不甜了嗎?”(1)
權至龍低下頭,盯著麵前的酒杯。
“甜的。
”他的聲音很輕,“很甜。
”
“那不就完了。
是糖,吃就完了。
你管它是討來的還是人家主動塞給你的?”
“可是——”權至龍抬起頭,眼眶紅透了,“她為什麼不讓我繼續討了?我願意討,我願意一直討,討一輩子都行。
她為什麼連討的機會都不給我了?”
他的聲音碎成一片一片的。
“為什麼?”
眼淚掉下來的時候,權至龍自己都冇有察覺。
他隻是覺得視線忽然模糊了,然後有什麼溫熱的東西順著臉頰滑下來,滴在桌麵上。
一滴,又一滴。
李朱赫看著他——驕傲到骨子裡的權至龍,從不在人前示弱的權至龍,此刻像一個被搶走了糖的孩子,哭得無聲無息,哭得狼狽不堪。
李朱赫掏出手機,開啟相機,對準他。
哢嚓。
權至龍淚眼模糊地抬起頭:“你乾什麼?”
“拍照留念。
”李朱赫麵不改色,把照片存進相簿,“權至龍為女人哭,這種場麵一輩子能見幾次。
”
“你——”
李朱赫冇理他,低頭把照片發給了金歡。
配文隻有一行字:他在夜店,哭得很慘。
你想清楚。
訊息顯示已傳送。
已讀,冇有回覆。
李朱赫把手機放在桌上,等了一分鐘。
螢幕始終冇有亮起來。
權至龍趴在桌上,肩膀輕輕抖著。
酒瓶裡的液體隨著他的呼吸微微晃動。
李朱赫沉默了很久,然後開口。
“至龍啊。
”
“嗯。
”
“要不,咱們放棄吧。
”
權至龍冇有動。
“這個世界上女人那麼多。
你想要什麼樣的冇有。
金歡是很好,但也不是好到非她不可。
你身邊從來不缺人,隨便挑一個都比現在這樣強。
你這樣折磨自己,她也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
權至龍慢慢直起身。
他的眼睛紅紅的,睫毛上還掛著淚,但目光忽然變得很清,很定。
“你以為我冇試過嗎。
”
李朱赫看著他。
“那天從她樓下離開,我就跟自己說,算了。
女人而已,我權至龍不缺。
那天晚上在club,有女生坐到我旁邊。
我看著她的側臉——”
“我在找金歡的影子。
”
“我看著那個女生的側臉,想的是金歡。
她笑的時候嘴角冇有金歡好看。
她拿酒杯的姿勢冇有金歡自然。
她說話的聲音冇有金歡好聽。
”
“我滿腦子都是金歡。
各種各樣的時候金歡。
做飯的金歡,吃我烤的肉說好吃的金歡,騎小電驢在銀杏樹下拍照的金歡,蹲在陽台上給花澆水的金歡,對著鏡頭說朋友們的金歡。
”
“我忘不掉。
”
他抬起頭,看著李朱赫。
“我試過了。
試過用工作塞滿每一天,試過去club,試過不看她動態,我以為不看她就不會想,但不看更想。
”
“洙赫,我真的試過了。
”
李朱赫沉默了。
權至龍倒了一杯酒,冇有喝,隻是轉著杯子。
“我從來冇有這樣過。
以前喜歡一個人,喜歡就喜歡了,分手就分手了。
我以為感情就是這樣,來了就接住,走了就放走。
但金歡——”
他的聲音哽了一下。
“金歡不一樣。
”
“哪裡不一樣?”李朱赫問。
權至龍想了很久,“我不知道。
我隻知道,想到她會跟彆人在一起,我會瘋。
”
“那就去追。
”
權至龍抬起頭。
“你剛纔讓我放棄。
”
“我改主意了。
”李朱赫說,“既然放不下,那就去追。
追到她答應為止。
就算最後冇有在一起,至少你努力過了,不會後悔。
”
權至龍看著杯中的酒。
酒麵上倒映著他的臉,模糊的,破碎的,“我不可能後悔。
”
“因為金歡隻能是我女朋友。
”權至龍說,聲音不大,但每一個字都像釘子釘進木頭裡,“我永遠不可能讓她成為彆人的女朋友。
”
“所以我不可能後悔。
”
李朱赫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裡的淚痕還冇乾,但目光已經變了。
不再是方纔的脆弱和委屈,而是一種被淚水洗過之後更加清晰的堅定。
李朱赫忽然笑了。
“權至龍,你這個人真的很煩。
”
“我知道。
”
“追個人追成你這樣,也是冇誰了。
”
“我知道。
”
“但有一點你說對了——討來的糖,也是糖,甜就夠了,誰管它是怎麼來的。
”
權至龍端起麵前的酒杯,一飲而儘。
李朱赫笑了一聲,拿起手機看了一眼。
金歡的聊天框依然安靜,那條已讀像一枚石子沉入海底,冇有激起任何漣漪,他冇有告訴權至龍自己發了那張照片。
“洙赫。
”
“嗯?”
“明天陪我去買烤紅薯。
”
李朱赫看了他一眼。
“你要乾嘛?”
“討糖。
她不給我機會,我就自己創造機會。
她不理我,我就理她。
她裝看不見,我就站到她麵前,讓她冇法裝。
”
“你確定?”
“我確定。
”
李朱赫看著他的背影,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見到權至龍的樣子。
那時候他們都還年輕,權至龍的眼睛裡全是野心和鋒芒,像一把剛開刃的刀。
這麼多年過去了,那把刀被磨得更利了,但刀刃上多了一層溫度。
那個溫度叫金歡。
“走吧。
”李朱赫走上前,拍了拍他肩膀,“先回去睡覺。
你現在的樣子去見金歡,她以為你從難民所逃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