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玉—謝征22
第二天一早,馮燦正在院子裡練箭,突然聽見一陣嘈雜聲。
她抬起頭,看見王捕頭帶著幾個衙役走進來,手裡拿著一張紙。
樊長玉從灶房裡出來,看見這陣仗,臉色變了:
“王叔,這是……”
王捕頭臉色很難看,走過來,壓低聲音說:
“長玉丫頭,對不住了,縣衙發了抓捕證,要把言正帶回去審問。”
樊長玉愣住了:“什麼?為什麼?”
王捕頭嘆了口氣:“有人舉報,說言正是沒有戶籍路引的流民,還涉嫌……涉嫌和樊大牛的死有關。”
樊長玉臉色一白:“胡說八道!言正那幾天一直在養傷,怎麼可能”
王捕頭擺擺手:“我知道,但這是上麵的意思,我先帶他回去,盡量周旋。”
他說著,帶著衙役往柴房走,馮燦放下弓,跟了上去。
言正被從柴房裡帶出來,臉色平靜,看見馮燦,輕輕搖了搖頭,意思是“沒事”。
馮燦跟了上去,樊長玉也跟了上去,拉著王捕頭的袖子:“王叔,我也去!”
王捕頭點點頭:“行,你們跟著吧。”
一群人往縣衙走。
縣衙的公堂上,縣令坐在上麵,言正被帶上來,站在堂下,樊長玉和馮燦站在旁邊,緊張地看著。
縣令拍了一下驚堂木:“下跪何人!”
言正站著,沒跪。
衙役想按他跪下,被他看了一眼,竟然沒敢動。
縣令有點尷尬,咳嗽了一聲:“那個……你就是言正?”
言正點點頭:“是。”
一個人在旁邊湊過來,壓低聲音說:“大人,這人我打聽過了,是個沒戶籍的流民,樊大牛的死,八成跟他有關。”
縣令點點頭,又拍了一下驚堂木:“大膽刁民!你身為流民,混入我寧安,還涉嫌謀殺樊大牛,你可知罪!”
言正看著他,語氣平靜:“大人,我有戶籍。”
縣令一愣:“有戶籍?在哪兒?”
言正說:“在我來的地方,因故遺失,正在補辦。”
師爺在旁邊冷笑:“遺失?誰信啊?分明是胡編亂造!”
縣令點點頭:“對對對,胡編亂造!來人,先打二十大板,看他招不招!”
樊長玉急了,衝上去:“大人!我妹夫身上有傷,不能打!”
縣令擺擺手:“有傷?有傷正好,打了就招了!”
馮燦也走上前,站在言正旁邊,看著縣令:“不講道理?”
縣令被她說得一愣,然後惱羞成怒:“你、你一個小丫頭,敢這麼跟本官說話!”
馮燦看著他,麵無表情:“沒證據,亂打人。不講道理。”
縣令氣得鬍子都翹起來:“你、你——”
師爺在旁邊煽風點火:“大人,這丫頭跟她姐一樣,都是刁民!一塊兒打!”
縣令正要下令,言正突然開口:“大人。”
縣令看向他。
言正耐著性子,慢慢說:“大胤律第三卷第十二條,審案須有證據,不得濫用刑訊,若無證據而用刑,按律當反坐。”
縣令愣住了。
他眨眨眼,看向師爺:“他說的什麼?”
師爺也懵了:“律、律法?”
言正繼續說:“第五卷第八條,流民認定須經三審,不得單方麵定罪,第七卷第四條,命案審理須有仵作驗屍、證人證言、物證佐證,缺一不可。”
縣令聽傻了。
師爺湊過來,小聲說:“大人,別聽他胡扯,先打再說!”
縣令點點頭:“對對對,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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