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地震,如果不是梁承去找,鄭君都以為,梁承喜歡隻是自己的錯覺。
別說有什麼肢接了,平時連句話都不跟多說。
可梁承這個態度,會讓懷疑——梁承到底是不是喜歡自己?
沒法確定。
兩人就這麼僵持著,一直到了現在。
工作中,看到他優秀的個人能力和品質。
而且梁承本長得一表人才,材更是沒話說。
說不心是假的。
也都會喜歡好的東西。
老祖宗都說,食也。
脊背直,抬起的右在左外側。
腳踝上,腳鏈就出來了。
他看見這條腳鏈,後知後覺想起來,其實,腳一直都是很私的地方。
如果腳被人看了,和失差不多了。
見了麵可以握手,但一般的關係,是絕不會讓人腳的。
但如今,鄭君腳上,正戴著他送的東西。
這興是突然而至的,他反應好像慢了很多拍,這會兒聯想的東西有點多,越想越控製不住,很快就熱了起來。
笑了笑,把腳尖往前了,讓他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腳踝。
說出去有些丟人,但這的確是他第一次對一個人起了反應。
退伍之後,一邊工作一邊照顧戰友的母親,無暇他顧。
可他本不想。
梁承是個正常男人,有時候也會想這檔子事,可他對李若涵完全沒有心的覺,因此也就控製了自己的生理沖——其實對著李若涵,梁承就沒想過這件事。
對方還是自己的領導。
鄭君問他:“我給你的字條,你沒看見,還是不想回?”
雖然主追求男人有點丟人,但和一輩子的幸福相比,這也不算什麼。
鄭君看他一眼,看見他這副模樣,突然就很想親上去。
能不能要了梁承的命不知道。
這男人,要定了。
鄭君很意外:“今天纔看見?”
直到……直到看到你腳上戴著的鏈子,我才知道你給我留了字條。”📖 本章閲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