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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一十一章 讓子彈飛一會!(求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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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2章 讓子彈飛一會!(求追訂!)

因為是公開審判,又有相關人士提前放出訊息說崔國明要親自上陣辯護,所以今天的現場來了不少記者。

華十二:我就是相關人士。

等旁聽席上的眾人聽完華十二這番有理有據、層層推進的辯護,現場瞬間喧譁起來,有人鼓掌,有人叫好,記者們更是心裡直呼:這辯護太漂亮了!

審判長喊了一聲:「肅靜!」提醒現場注意法庭秩序,然後看向公訴人:

「公訴人是否需要第二輪辯論?」

公訴人此時一臉陰鬱,之前得知大明星崔國明是辯方律師的時候,他還和同事笑過對方自不量力,就是在今天開庭之前,他還信心滿滿覺得這場審判毫無懸念。

可事實卻狠狠打了他的臉,特麼的一個大明星你不去唱歌,考什麼律師啊你,法條背的比他還熟悉,更誇張的是連法醫行業的專業論文也如數家珍。

他看了一眼旁聽席上密密麻麻的記者,覺得今天這場審判就如同災難,丟臉丟大了。

聽到審判長的問話,他也很想站起來,意氣風發的逐一反駁對方辯論,辯得對方無話可說,可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他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

「不需要。」

審判長又看向華十二:「辯護人是否需要補充?」

華十二極為自信:「不需要。」

該說的他都說了,所有證據都不成立,還冇有作案動機,法庭即便不當場宣判郭大炮無罪,也不會宣判其有罪,冇什麼好擔心的。

更何況,華十二轉頭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那些記者,這些都是他透露訊息找過來的。

相信在所有證據都被推翻的情況下,在這些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下,這場審判,一定會客觀且公正。

審判長與兩位陪審員低聲交換意見,這時間比平時長得多,足足有三分鐘。

旁聽席上,記者們的筆尖懸在筆記本上方,隨時準備記錄。

終於,審判長敲響法槌:「現在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

全場起立,三位法官從側門退入評議室。

法警走到被告席前,示意郭大炮跟他走。

郭大炮站起來,腿有點軟,扶著欄杆才站穩,這個混不吝終於知道怕了,他回頭看向辯護席,眼神裡全是緊張。

華十二對他微微點頭,什麼都冇說。

郭大炮被帶出法庭。

旁聽席上,原本安靜的人群瞬間像炸了鍋一樣。

記者們紛紛站起來,有的往外跑,要去搶電話發快訊,有的則直接朝辯護席湧去。

華十二還冇來得及收拾桌上的材料,七八個話筒就已經懟到了他麵前。

「崔先生,請問您對剛纔的辯護有信心嗎?」這是東林本地電視台。

「明仔,你好犀利啊,頭先你引用嘅法醫學文獻喺邊度搵到?」這是港島記者。

「崔律師,作為歌壇天王,您為什麼要親自為一個普通肉販辯護?」這是央媽記者。

華十二還冇說話,閃光燈就劈裡啪啦響成一片。

有扛攝像機的記者拚命往前擠,鏡頭差點懟到華十二臉上。

華十二不慌不忙地放下手中的材料,整理了一下領口,左胸那枚律師事務所徽章在閃光燈下閃閃發亮。

他微微一笑,抬起手示意記者們安靜。

「大家別著急,我一個一個回答,先說我為什麼要律考並接這場官司,因為本案的被告人郭大炮是我的高中同學,我非常清楚他的為人,當我的律師告訴我他的案子翻不了,我就想親自試一試,於是我就參加了律考,而且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成績!」

「可我學完法律之後,我的思想有了轉變,從相信我同學的人品,變成了更相信法律,更相信證據!」

「你問我有冇有信心?」

他目光掃過在場的十幾位記者,聲音沉穩有力:

「我當然有信心。」

華十二從桌上拿起那份重新鑑定的報告,在鏡頭前晃了晃:

「因為今天的庭審已經證明瞭一件事,檢方指控郭大炮殺人的所有證據,冇有一條站得住腳。」

記者們的筆刷刷地記著。

另一個記者搶著問:「崔律師,那您覺得法庭會判被告無罪嗎?」

華十二看向他,微微一笑:

「我相信,我們的法官是專業的,他們看得懂那份新鑑定報告,看得懂刀上隻有豬血這個事實,也看得懂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隻有被告人供述,不能定罪。」

記者們的話筒差點戳到華十二的下巴:

「崔律師,請對著鏡頭說幾句話吧!」

華十二整理了一下領帶,正了正身形,然後對著鏡頭,一字一句:

「如果連那把刀上隻有豬血、冇有人血這樣的鐵證,都不能讓被告無罪釋放,那還需要法律乾什麼?」

全場安靜了一秒。

然後記者們沸騰了。

「崔先生說得好!」

「能再說幾句嗎?」

「崔律師,您的新專輯銷量火爆,您對此有什麼預期嗎?」

華十二擺擺手,笑著往後退了一步:

「我要說的都差不多說完了,而且評議快結束了,我得回去準備,大家等宣判吧。」

「至於專輯銷量」他朝那個提問的記者眨眨眼,「抱歉,這裡是法庭,與本案無關的事情就不要提問了。不過這個問題我可以回答你,我玩音樂隻是業餘愛好,所以銷量什麼的都無所謂的!」

記者們一片譁然,上一章專輯打破華語專輯所有記錄,結果你說是業餘愛好?

就感覺讓他裝到了有冇有!

專輯盜版商:這逼讓他裝的,你還不在乎?你特麼都詛咒了好不好!

此時合議庭小組,審判長李建國、陪審員王德明、張淑芳,正在商議。

這件案子因為華十二而受到關注,的確讓他們很為難。

要知道這個年代還冇有『疑罪從無』的說法,預設的是『疑罪從輕』,檢方的意見是,既然郭大炮的行為可疑,雖然直接證據略有缺陷,但憑他那些操作,和自己承認過殺人這一點,就洗脫不了嫌疑。

按照疑罪從輕的慣例,不判死刑的話,也得判個十年以上。

可現在還怎麼整?

華十二在媒體麵前推翻了所有的證據,要是按照慣例再來個疑罪從輕,今天來了那麼多媒體,可想而知社會的輿論將會是什麼樣子?

王德明嘆氣道:「老李,這案子證據確實不行啊,刀上隻有豬血,冇人血,這怎麼定罪?」

張淑芳附和:「而且華十二那辯護詞,引經據典的,要是判有罪,那不被寫成冤假錯案啊?」

李建國聽了兩人的意見,點了點頭,他已經有了決斷。

十五分鐘後,法庭側門開啟。

審判長、陪審員重新入庭。

全場起立。

華十二站在辯護席前,目光平靜,他注意到審判長手裡拿著幾張紙——那是判決書。

郭大炮被法警帶回被告席,整個人緊張得發抖,嘴唇發白。

審判長敲響法槌:

「請坐。」

全場落座,鴉雀無聲。

審判長展開判決書,清了清嗓子:

「現在繼續開庭。本案經合議庭評議,現宣告判決如下:」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全場。旁聽席上,記者們的筆再次懸在半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大雷犯故意殺人罪,經法庭審理查明」

「第一,物證檢驗方麵。涉案刀具經重新鑑定,結論為『檢出大量動物血(豬),未檢出人血』。原鑑定僅做聯苯胺試驗,未做種屬鑑定,結論不完整,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第二,被告人供述方麵。看守所內『我是殺人進來的』言論,無其他證據印證,且被告人在法庭上予以否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隻有被告人供述,冇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之規定,該供述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第三,其他間接證據。被告人出現在江邊、死亡時間重合等事實,僅能證明其有嫌疑,可正如辯方律師所說,相同時間,也有其他路人在場,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

他抬起頭,一字一句:

「綜上所述,本案證據存在重大缺陷,不能證明被告人郭大雷實施了殺人行為。」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郭大炮,無罪。」

「當庭釋放。」

旁聽席上一片譁然,死者家屬則有人痛哭,有人迷茫。

郭大炮,嘴唇哆嗦著,眼淚無聲地滑落。

郭小雪『哇』的一聲哭出來,從旁聽席上站起來就往被告席衝,法警冇有攔她。

她一把抱住郭大炮,哭得撕心裂肺:「爸!咱回家了!回家了!」

郭大炮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什麼都說不出來。他隻是死死抓著女兒的手,眼淚糊了一臉。

記者們蜂擁而上,鏡頭對準被告席,對準辯護席,對準那個站在人群中、正在抹眼淚的肉販。

「崔先生!請問您對判決結果滿意嗎?」

「崔先生,請說兩句!」

華十二冇有躲。他轉過身,麵對那些鏡頭,臉上帶著淡淡的笑意。

「滿意?談不上滿意。」

記者們一愣。

「滿意的是,法律給出了公正的審判,不滿意的是,我的當事人本來就不該被關這一年多,而且本案真凶,依然逍遙法外!」

「就這樣吧,謝謝各位!」他微微頷首,轉身走向被告席。

郭大炮看見他過來,鬆開郭小雪,一把抓住華十二的手,哭得像個孩子:

「國明.國明我.」

華十二拍拍他的手背,笑道:

「行了大炮,是兄弟就來砍,嗯,對我女兒好點!」這詞兒太熟了,差點順過去。

「你女兒?」

郭大炮鼻涕眼淚糊了一臉,卻露出懵逼的眼神:「你說夢夢?」

華十二笑著看向郭小雪:「小雪,叫人!」

郭小雪撲上來抱著他:「爸!謝謝你!」

郭大炮指了指自己閨女,又指了指華十二,一腦門兒問號!

華十二哈哈大笑:「小雪已經認我當乾爸了!」

郭小雪連連點頭:「乾爸對我們可好了,還給爺爺治病!」

郭大炮感動得眼淚都出來了:「好,好,小雪你記住,這不是你乾爸,他跟我一樣,是你親爸」

又有記者過來採訪郭大炮,這傢夥本性恢復,對著鏡頭就是三吹六哨:

「我跟你們說啊,以後你們要是進去了,號子裡的人問你們怎麼進來的,你們就往重刑犯上說,那傢夥老好使了」

記者:

他們終於知道這貨是怎麼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還被關了一年多的。

這一天,陽光明媚。

郭大炮站在法院門口,深深吸了一口氣,他心裡在吶喊,這就是自由的滋味啊。

一旁跟過來的記者,見他深呼吸,頓時滿臉通紅:

「不好意思,我實在冇憋住!」

「啥玩意冇憋住?」郭大炮還納悶呢,就聞到一股臭氣,我靠!

早已上車等待郭大炮的華十二,此刻都笑出腹肌了,讓這貨上車,他偏要吸什麼自由的空氣,味道好不好?

第二天,各大媒體就對郭大炮的案件做了相關報導。

其中許多報紙上的標題赫然是華十二昨天的發言:

「如果鐵證都不能讓他無罪釋放,那還需要法律乾什麼?」

——天王律師崔國明庭審發言震撼全場。

報導一出,讀者和觀眾先是驚嘆於華十二的辯護水平,還有參加律考能輕鬆考下高分的事情。

但是總有一些陰謀論者,會用他們內心的陰暗,套入每一個人,所以很快就有了質疑的聲音。

有報紙列舉了很多證據不足,但是被告依舊被判刑的例子。(就不具體舉例了,感興趣可以自己搜。)

文章中更是指出,雖然證據不足,雖然華十二說的都對,但像郭大雷這樣一審就被宣判無罪,並且當庭釋放的人,不說絕無僅有,也屈指可數。

正常的流程是,郭大雷繼續被羈押,警方繼續偵查,直到找到新的證據,又或者是用疑罪從輕的原則進行判決。

很顯然崔國明是用自己大明星的影響力,用輿論的壓力,來左右了這場庭審。

所以並不公平。

這文章一出,立刻有所謂的磚家跳出來接受採訪,抨擊華十二這麼做,是把一個有殺人嫌疑的重刑犯,放歸社會,這是對普通人的不負責。

還別說,這種臥龍鳳雛,山貓野獸的發言,還被不少人讚同。

一時間譴責聲四起,輿論開始向華十二不利的一麵發展。

最著急的就是馬曉和楊百慧,就在前者想用自己的關係將這件事壓下來的時候,被華十二製止了,他渾不在意的道:

「別著急,讓子彈飛一會,現在他們黑的我越慘,日後就會對咱們越有利!」

隨著不利輿論的發酵,檢方竟然在宣判過後的第九天,也就是抗訴期限的最後一天,選擇抗訴。

這一下新聞熱度又上來了,好多記者蜂擁來到東林,想要採訪華十二。

可就在這時候,一條震驚了所有人的訊息爆了出來,郭大炮沉屍案的真凶.,自首了!

幾天後,帽子那邊召開了記者會,會上辦案人員正式向郭大炮道歉,老同學大曾也在專案組,此時他滿臉通紅。

隨即發言人公佈了案件進展。

嫌疑人劉鐵柱於幾日前自首,其所交代的細節與案件完全符合,其所提供的凶器,和指認的案發第一現場,都檢測出了死者的血液。

這一次,警方百分之百認定,劉鐵柱,就是真凶無疑。

抗訴變成了笑話,不少媒體和磚家被光速打臉。

而正如華十二所說——之前他被指責得越狠、被罵得越凶,在真相大白這一刻,反轉的力道就越猛。

風向徹底變了。

頭幾天的報紙還在質疑他『用明星身份乾預審判』,現在的頭條已經變成了:

『被冤枉的好律師——崔國明無罪辯護全記錄』

『真凶自首!天王律師力證好友清白,事實證明天王人品,輿論欠他一個道歉』

『那些罵過崔國明的人,你們的臉疼嗎?』

『我也想有一個崔國明這樣的好朋友!』

甚至有媒體開始復盤整個案件,從最初的輿論質疑,到檢方抗訴,再到真凶自首,一步步分析下來,最後得出結論:崔國明從一開始就堅持『證據不足就是無罪』,這纔是真正的法治精神。

感謝:08a、魔界小小虎兄弟的打賞,感謝投月票、推薦票的兄弟,多謝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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