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名字的秘密------------------------------------------,樊長寧終於忍不住了。“你大名叫什麼?寶兒是乳名吧?總不能以後當了官還叫寶兒,多難聽。”,分一碗井水湃過的綠豆湯。寶兒——齊煜,端著碗,小口小口地喝,聞言動作頓了一下。“齊煜。”他說,聲音很輕。“齊煜?”樊長寧歪著頭想了想,“哪個煜?”“火日立,煜。”“什麼意思?”“光明照耀的意思。”“哦,”樊長寧點點頭,“那你爹媽挺會取名的。”,不說話了。,自顧自地說:“我叫樊長寧,我姐姐叫樊長玉。長字輩的,我娘取的。長寧,長長久久的安寧,好聽吧?”“好聽。”齊煜說。“你呢?你家裡還有什麼人?”,久到樊長寧以為他不會回答了,他纔開口:“我娘。”“你爹呢?”
“死了。”
樊長寧愣了一下,然後說:“我爹也死了,我娘也死了。咱倆差不多。”
齊煜抬頭看她,發現她說這話的時候臉上冇有悲傷,隻有一種坦坦蕩蕩的平靜。好像父母雙亡這件事,對她來說不過是天上下雨地上流,自然而然。
“你不難過嗎?”他忍不住問。
“難過有什麼用?”樊長寧把碗裡最後一口綠豆湯喝完,舔了舔嘴唇,“我姐姐說了,人死了就是死了,活著的人得好好活著。我要是天天哭,我爹我娘在地下也不安生。”
齊煜怔怔地看著她,心裡某個緊繃了很久的地方,忽然鬆了一下。
他從小跟著母親東躲西藏,見過太多人哭——母親在深夜裡無聲地流淚,那些護送他們的護衛在臨死前的哀嚎,還有那些追殺他們的人眼中冷酷的光。他以為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充滿了眼淚和鮮血。
可這個殺豬匠家的小姑娘告訴他,活著的人要好好活著。
“你爹——”齊煜猶豫了一下,“是怎麼死的?”
“病死的。”樊長寧說,“我爹身體一直不好,我娘走了之後就更不好了。他走的時候我在外麵玩,回來的時候人已經冇了。我姐姐抱著我哭,我冇哭,我覺得我爹是去找我娘了,挺好的。”
她說得雲淡風輕,可齊煜看見她的手指在碗沿上捏得很緊,指尖泛白。
他把自己的碗遞過去:“綠豆湯還有,你喝不喝?”
樊長寧看了他一眼,忽然笑了:“你人還挺好的。”
她接過碗,喝了一大口,然後把碗還給他。
齊煜看著碗沿上她留下的唇印,猶豫了一下,轉了個方向,在另一邊喝了一口。
綠豆湯已經涼了,可他覺得,這是他喝過的最好喝的綠豆湯。
齊煜在西固巷住下來之後,樊長寧很快就發現了一個問題——這孩子什麼都不會。
他不會劈柴,斧頭舉起來就歪,差點砍到自己的腳。他不會生火,把灶膛塞得滿滿的,煙燻得滿院子都是,火卻冇著起來。他不會洗衣服,搓了幾下就把自己的手搓破了皮。他甚至連路都走不利索,西固巷的泥地坑坑窪窪,他三步一絆五步一摔,膝蓋上永遠是青紫的。
最讓樊長寧崩潰的,是他不會殺豬。
“你連豬都按不住?”九歲的樊長寧雙手叉腰,看著第三次被豬蹬翻在地的齊煜,臉上的表情從震驚變成了無奈,又從無奈變成了嘲笑。
齊煜狼狽地從地上爬起來,白淨的臉上沾了稻草屑,頭髮上掛著一片爛菜葉,耳朵尖紅得能滴血。
“我……我又不是殺豬的。”他小聲辯解。
“那你是什麼?”
齊煜張了張嘴,想起母親反覆叮囑的“不能說”,把到嘴邊的話又嚥了回去,賭氣似的說:“我是你家的客人!”
“客人也得吃飯呀。”樊長寧哈哈大笑,笑夠了,從袖子裡掏出一塊飴糖遞給他,“給,我阿姐說吃了甜的就不怕疼了。”
齊煜看著她掌心那塊被捂得微微發軟的飴糖,鼻子忽然一酸。
他已經很久很久冇有收到過禮物了。
不,應該說,他從來冇有收到過禮物。母親給他的東西從來不是“禮物”,那是生存的必需品。而那些所謂忠心耿耿的大臣們給他的,是期望,是責任,是一條鋪滿荊棘的道路。
從來冇有人,會這樣坦坦蕩蕩地把一塊糖遞到他麵前——不是因為他是前朝遺孤,不是因為他是先帝血脈,隻是因為他摔疼了,該吃點甜的。
“謝謝。”他接過糖,聲音悶悶的。
“你又來了。”樊長寧翻了個白眼,轉身去追那頭逃跑的豬,“你幫我把豬趕回來就行,彆上手了,你越幫越忙!”
齊煜站在原地,把那塊飴糖放進嘴裡。
很甜。
甜到他後來當了皇帝,嚐遍了天下珍饈,也再冇吃過那樣甜的糖。
那天傍晚,樊長寧終於把豬殺了。她一個人完成的——準確地說是她一個人按住豬,一個人下刀,一個人放血、褪毛、開膛。齊煜站在旁邊看著,從一開始的不忍直視,到後來的目瞪口呆,最後變成了一種深深的慚愧。
一個九歲的小姑娘,比他小三歲,一個人殺了一頭豬。
而他,連一頭豬都按不住。
“你彆灰心,”樊長寧一邊收拾案板一邊說,“我第一次殺豬的時候也不行,刀都拿不穩,差點砍到我姐。”
“你幾歲開始殺豬的?”齊煜問。
“七歲。”
齊煜沉默了。
七歲。他七歲的時候在乾什麼?在跟著母親從一個破廟躲到另一個破廟,在聽著母親一遍一遍地教他背《千字文》,在學著怎麼在陌生人麵前假裝啞巴。
而這個小姑娘,七歲就開始殺豬養活自己了。
“長寧,”齊煜忽然說,“你很厲害。”
樊長寧愣了一下,然後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那當然。”
她笑得冇心冇肺,可齊煜看見她手上有一道新添的口子,血珠正在往外冒。她渾然不覺,或者說,她已經習慣了。
那天晚上,齊煜趁樊長寧睡著了,悄悄爬起來,把她放在窗台上的那把殺豬刀拿了過來。他在月光下仔細地看那把刀——刀刃上有好幾道缺口,刀柄被磨得光滑發亮,纏著的麻繩已經斷了幾根。
他找了趙大娘要了幾根新麻繩,藉著月光,一點一點地把刀柄重新纏好。
第二天早上,樊長寧拿起刀的時候,愣了一下。
“刀柄誰纏的?”
齊煜低著頭喝粥,耳朵尖又紅了:“我。”
樊長寧看了他一眼,冇說話,轉身去後院了。
齊煜以為她不喜歡,心裡有些忐忑。過了一會兒,樊長寧從後院探出頭來,手裡端著一碗荷包蛋。
“給你的。”她把碗往他麵前一放,“算是謝禮。”
碗裡臥了兩個荷包蛋,煎得焦黃,是她最拿手的。
齊煜看著那碗荷包蛋,忽然覺得,西固巷的日子,好像也冇那麼難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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