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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宿舍後,佳佳直接提出了分手,倪旭新當然不願意,他覺得自己為佳佳付出了那麼多錢財和感情,就這樣分手太吃虧,於是就問佳佳該怎麼辦。倪旭新提出,要和佳佳最後一次發生關係,佳佳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
完事後,倪旭新依舊覺得吃虧,又提出讓佳佳賠償他5000塊錢。佳佳覺得倪旭新不可理喻,罵他神經不正常,不像個男子漢。就是這句話,徹底激怒了倪旭新,他當場翻臉,對佳佳說,如果不答應賠償,就給她點顏色看看。佳佳根本不相信倪旭新會對自己下手,說著就拿起衣服準備走。
倪旭新見狀,惡向膽邊生,怒從心頭起,猛地撲了上去,一把拖住佳佳,將她倒拎起來,讓她的腳底朝著天花板,頭髮拖在水泥地麵上。佳佳被嚇得魂飛魄散,語無倫次地求饒。起初,倪旭新隻是想嚇嚇佳佳,可他一時失手,像打鼾似的把佳佳朝地麵上一碰,雙手一鬆,佳佳就像一袋麪粉似的倒在了地上。
倪旭新慌了神,連忙喊佳佳的名字,可佳佳冇有迴應,他又伸手推了推佳佳,佳佳依舊一動不動。他急忙拉開電燈,隻見佳佳兩眼翻白,口吐白沫,麵色蒼白如紙,嘴裡輕輕發出哼哼的聲音,鼻子裡微微喘著氣。倪旭新心裡害怕極了,他想把佳佳送到醫院,可轉念一想,如果佳佳醒過來,肯定會報警,自己免不了要吃官司,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佳佳徹底殺死,然後遠走高飛。
打定主意後,倪旭新從床上拿起一隻枕套,套在了佳佳的頭上,左手用毛巾捂住她的嘴巴,右手使勁掐住她的脖子,全身壓在佳佳**的身上。冇過多久,佳佳就停止了掙紮,滾出兩滴眼淚,喉嚨裡發出一聲咕嚕聲,頭就向一邊歪了過去,徹底冇了呼吸。
殺死佳佳後,倪旭新從她的脖子上解下金項鍊,從手腕上摘下手錶,從無名指上取下金戒指,放在寫字檯上。他起初想找個地方挖個坑,把佳佳的屍體埋掉,可一想到佳佳欺騙自己的錢財,心裡的怨恨又湧了上來,他不想就這麼便宜佳佳,想要“臭臭她”,於是就用佳佳的裙子,將她的手腳捆在一起,像一隻大蝦一樣,再用床單把她裹起來,藏到了宿舍的儲物間裡。
做完這一切,倪旭新用拖布擦去了地上的血跡,把佳佳的衣服收了起來,直到淩晨兩點,纔敢上床睡覺。第二天,他又去市場買了一隻舊麻袋,把佳佳的屍體裝進麻袋裡,暫時藏在儲物間。到了晚上11點多,突然有人敲門,倪旭新以為是討債的,嚇得不敢開門,冇想到那兩個人竟然從陽台翻進了屋內。
倪旭新嚇得腿都軟了,以為自己sharen的事情暴露了,可仔細一看,才發現是兩名檢察院的乾部,他們是來讓倪旭新做一個經濟案的供詞的。這讓倪旭新鬆了一口氣,可他也意識到,儲物間裡的屍體已經開始發臭,再這樣藏下去,遲早會被人發現,必須儘快把屍體轉移出去。
10月1日下午,倪旭新來到市中心,看到一家傢俱店在賣樟木箱,他靈機一動,覺得用樟木箱裝屍體,不僅能掩蓋臭味,還不容易引起彆人的懷疑。於是,他花了95塊錢,買下了那隻包角有缺陷的“亨利”牌樟木箱,然後雇了兩輛三輪車,以搬家為由,把樟木箱運到了自己的宿舍,將佳佳的屍體從麻袋裡取出來,裝進了樟木箱,鎖好箱子。
搬運箱子的時候,車伕不小心沾到了箱子裡滲出的血水,倪旭新急忙謊稱箱子裡裝的是陶器,怕碰壞了,還多給了車伕30塊錢,堵住了他們的嘴。隨後,他把樟木箱搬到了郊區楊各鄉的一戶農民家暫時存放,又把佳佳的衣服裝進油紙袋,丟在了自己原住處的圍牆裡,把佳佳的外套等物品,扔進了涼蓆大河。
接下來的幾天,倪旭新待在宿舍裡,整天被屍體的臭味困擾,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心裡充滿了恐懼。10月5日上午,他去路邊的小店喝了一頓酒,壯了壯膽,然後騎著自行車來到梁溪大橋車站,花30塊錢約了一名司機,謊稱有貨物要拉到宜興去,可第二天天下雨,冇能成行。
10月6日,樟木箱裡的屍體已經高度**,臭味越來越濃,倪旭新再也不敢拖延,再次來到車站找那名司機,可司機說晚上要和女友出去玩,不能幫他拉貨。倪旭新無奈,隻能站在大橋上攔車,冇過多久,他攔到了一輛上海牌照的麪包車,他給了司機50塊錢,讓司機把樟木箱拉到常熟練塘鎮。
車子很快就到了常熟練塘大橋,倪旭新讓司機停下,趁著司機不注意,把樟木箱推到了公路南側的坡下。司機上前索要運費,倪旭新卻惡語相向,罵了司機幾句,然後搭了一輛順風車,返回了無錫。他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隻要逃離無錫,就能躲過警方的追捕,可他冇想到,警方的偵破速度,遠比他想象的要快。
10月6日樟木箱被髮現後,警方通過一係列排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倪旭新。就在倪旭新籌集資金,準備外逃到南方的時候,民警們及時趕到,在他的宿舍裡將他抓獲。被抓的那一刻,倪旭新長歎了一口氣,苦笑著說,這下完了,冇想到你們來得這麼快。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在常熟市看守所裡,倪旭新麵對民警的審訊,起初還試圖狡辯,可當民警們出示了樟木箱、作案工具、指紋鑒定報告等一係列證據後,他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終於如實交代了自己殺害佳佳、拋屍樟木箱的全部經過,與警方掌握的線索完全吻合。
倪旭新供述,他之所以殺害佳佳,是因為佳佳欺騙了他的感情和錢財,他心裡充滿了怨恨,一時衝動,才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案發後,他一直處於恐懼之中,整天提心吊膽,生怕被警方抓獲,可最終還是冇能逃脫法律的製裁。
案件告破後,警方根據倪旭新的供述,找到了佳佳被丟棄的衣物和首飾,還給了佳佳的父母。佳佳的父母看著女兒的遺物,悲痛欲絕,可得知凶手被抓獲,終於可以為女兒報仇雪恨,也稍稍得到了一些慰藉。
1990年,常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樟木箱藏屍案。法庭上,倪旭新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冇有任何辯解。公訴機關指控倪旭新犯故意sharen罪,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請求法院依法嚴懲。
經過審理,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倪旭新犯故意sharen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佳佳家屬經濟損失共計10萬元。倪旭新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量刑適當,駁回了倪旭新的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準。
不久後,經最高人民法院覈準,倪旭新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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