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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得飛快,轉眼間,從張強和王富榮被抓獲,已經過去了十個月。在這十個月裡,辦案民警們從來冇有放棄過搜尋,他們日複一日地在水庫裡打撈、排查,付出了無數的心血和汗水。可張曉華的屍體,依然冇有任何下落。
這十個月裡,案件也經曆了一波三折。公安機關已經將案件移送到了檢察機關,可檢察機關因為冇有找到受害人的屍體,無法提起公訴,隻能要求警方補充證據,而最關鍵的證據,就是張曉華的屍體。就這樣,案件又重新回到了原點,陷入了僵局。
為了讓不法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為了給張家人一個交代,萍鄉市人民檢察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先後兩次延長了張強和王富榮的羈押期限。可羈押期限一天天過去,張曉華的屍體依然冇有找到,民警們急得嘴上都長了水泡,心裡像壓了一塊大石頭,喘不過氣來。
他們心裡清楚,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在羈押期限內,依然找不到張曉華的屍體,無法補充關鍵證據,這起案件就無法成立,張強和王富榮就無法被依法嚴懲,隻能被釋放。這是民警們不願意看到的,更是張家人無法接受的。
上栗縣公安局冇有放棄,他們繼續堅持不懈地尋找張曉華的屍體,四處打聽專業的打撈隊。後來,他們又從湖南省長沙市,請來了一支水下打撈隊,這支打撈隊有著豐富的深水打撈經驗,專門打撈難度極大的水下屍體。
打撈隊趕到後,立刻投入到了打撈工作中,他們在水庫裡連續打撈了十天,每天作業時間長達十幾個小時,可最終,還是冇有找到張曉華的屍體。一次次的打撈,一次次的失敗,讓民警們感到十分疲憊,可他們依然冇有放棄,依舊在堅持。
為了弄清楚屍體為什麼一直冇有浮出水麵,民警們再次邀請水利專家前來分析。水利專家表示,鍋底潭水庫的水深達到60餘米,水庫底部的水溫隻有三度左右,水壓非常大,而且底部冇有太多的魚類活動,屍體一旦沉入水庫底部,就會被水底的淤泥覆蓋,很難浮上來,就算是經過很長時間,也不會輕易漂浮到水麵。
這個解釋,讓民警們和張家人都明白了,為什麼打撈了這麼久,都冇有找到張曉華的屍體。可他們並冇有因此放棄,而是繼續等待機會,隻要有一絲希望,就不會停下搜尋的腳步。
轉機,發生在2011年的春天。那一年,萍鄉地區遭遇了長時間的乾旱,降雨量極少,鍋底潭水庫的水位,因為乾旱,下降了很多,這也給警方的打撈工作,提供了一個難得的便利條件。
2011年4月20號,趕在汛期到來之前,上栗縣公安局再次聘請了江蘇省鹽城市的那家水下工程公司,也就是之前來過的那家專業打撈隊,前往鍋底潭水庫進行打撈。與此同時,民警們也組織了大量的警力,對水庫周邊的區域,再次進行細緻的搜尋,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的痕跡。
這一次,打撈隊做了充分的準備,他們挑選了一名具有豐富深水打撈經驗的潛水員,配備了最先進的潛水裝置,製定了詳細的打撈方案。4月22號,天氣晴朗,風力不大,是水下打撈的好時機。
上午,潛水員穿上專業的潛水服,做好了一切準備工作,然後緩緩潛入了水庫中。一開始,水下還有一些光線,可隨著潛水深度的增加,光線越來越暗,下到水下10米左右的時候,周圍已經是漆黑一片,什麼也看不見,隻能依靠潛水服上的探測裝置,以及自己的雙手,一點點摸索。
水庫裡的水冰冷刺骨,潛水員在水下,不僅要承受巨大的水壓,還要忍受刺骨的寒冷。後來,這位潛水員在回憶當時的情景時說,他事前就知道,自己要打撈的,是一具已經沉了九個多月的屍體,要說一點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可他知道,這具屍體,對於這起案件,對於張家人來說,至關重要,所以,他隻能克服內心的恐懼,一點點往下摸索。
潛水員順著水庫堤壩的石頭台階,一點點往下潛,10米、15米、20米、25米……越往水下,水溫越低,水壓越大,那種壓迫感,讓人難以忍受。他的手腳漸漸變得僵硬,可他依然冇有停下,繼續往下摸索,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
就這樣,潛水員在水下潛了整整一個小時,就在他潛到35米左右的水深處時,他的手,突然摸到了一個堅硬的物體。他心裡一動,連忙放慢動作,小心翼翼地摸索著,通過手感,他判斷,這個物體,很可能就是一具屍體。
由於水下一片漆黑,無法看清屍體的模樣,而且他擔心,屍體已經在水下浸泡了九個多月,已經高度腐爛,一旦用力拉扯,就會碎裂,無法完整地打撈上來。所以,他冇有貿然行動,而是先進行了方位固定,然後慢慢上浮,浮出水麵後,立刻向岸邊的民警和打撈隊工作人員,報告了自己的發現。
當聽到潛水員說,在水下35米處摸到了一具屍體時,岸邊的民警們和張家人,都激動得不行。民警們立刻圍了上來,詳細詢問了具體的方位,然後迅速調整打撈方案,準備進行打撈。張義軍夫婦更是激動得熱淚盈眶,他們緊緊地握在一起,嘴裡不停地唸叨著:“小華,我們找到你了,我們終於找到你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打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著,打撈隊的工作人員,利用專業的打撈裝置,小心翼翼地將屍體從水下打撈上來。由於屍體在水下浸泡的時間太長,已經高度腐爛,無法直接辨認容貌,隻能通過屍體身上的衣物,以及一些特征,初步判斷,這就是張曉華的屍體。
2011年4月23號,屍體被順利打撈上岸。專案組在第一時間,將屍體以及相關的物證,送往江西省公安廳,進行dna鑒定。所有人都在焦急地等待著鑒定結果,民警們盼著鑒定結果能夠證實,這具屍體就是張曉華,這樣,這起案件就能夠順利推進,凶手就能夠得到應有的懲罰;張家人盼著鑒定結果能夠證實,這就是他們的兒子,這樣,他們就能夠讓兒子入土為安,了卻一樁心願。
幾天之後,dna鑒定結果出來了。鑒定結果顯示,打撈上來的這具屍體,正是受害人張曉華。當民警們把這個訊息告訴張義軍夫婦時,夫婦倆再也忍不住,抱著屍體,失聲痛哭起來。這九個多月的煎熬,九個多月的等待,終於有了結果,他們的兒子,終於可以入土為安了。
隨著張曉華屍體的找到,這起在萍鄉市造成廣泛社會影響的惡性bang激asharen案,終於成功告破。從案發到找到屍體,整整過去了九個月,在這九個月裡,上栗縣公安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打撈費用高達30多萬元,民警們日複一日地堅守在打撈一線,付出了無數的心血和汗水,終於不負眾望,找到了張曉華的屍體,讓凶手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張強和王富榮,因犯故意sharen罪、bang激a罪,被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兩人的犯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處兩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張義軍夫婦經濟損失。聽到這個判決結果,張義軍夫婦終於鬆了一口氣,他們知道,兒子的冤屈,終於得以昭雪,凶手,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2011年5月26號,陽光明媚,張義軍夫婦帶著自己的親屬,捧著一麵寫著“為民除害,儘職儘責”的錦旗,來到了上栗縣公安局。他們緊緊握著辦案民警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謝,淚水一次次滑落。他們知道,如果不是民警們的堅持不懈,如果不是民警們的儘職儘責,他們的兒子,可能永遠都無法沉冤得雪,凶手,也可能永遠都無法被繩之以法。
辦案民警們看著張義軍夫婦,心裡也十分感慨。這九個多月的辛苦和付出,都冇有白費,他們不僅破獲了案件,懲治了凶手,還給了張家人一個交代,給了社會一個交代。他們用自己的行動,踐行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誓言,用自己的堅守,守護了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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