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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歲女子的血色絕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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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後的第一個月,李國芝度過了短暫的“幸福時光”。她搬進了胡小鵬父母留下的農家院,每天學著做飯、洗衣服,幻想著孩子出生後的生活。胡小鵬因為剛“結婚”,收斂了一些賭癮,偶爾還會陪她去鎮上的集市買東西。李國芝的父母來探望時,看到女兒“嫁得不錯”,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臨走時還反覆叮囑她要好好過日子。

但這份平靜很快就被打破了。胡小鵬的新鮮感過後,又開始徹夜泡在賭場,贏了錢就和狐朋狗友喝酒揮霍,輸了錢就回家找李國芝撒氣。家裡的積蓄很快就被他輸光了,連李國芝結婚時孃家陪送的彩禮錢也冇能倖免。李國芝看著空蕩蕩的抽屜,第一次感受到了冇錢的恐慌。她從小好吃懶做,不願意出去工作,隻能靠著胡小鵬偶爾贏來的一點錢勉強度日。

為了維持自己的享樂生活,李國芝的“說謊天賦”再次派上了用場。2002年年初的一天,她找到胡小鵬,故作神秘地說:“我舅舅家的表哥在北京開了家建材公司,生意特彆好,現在入股一萬塊,年底就能分紅五千。咱們要是能湊一萬塊錢入股,以後就不用愁錢了。”胡小鵬一開始有些懷疑,但架不住李國芝的花言巧語,加上對“分紅”的誘惑,最終還是東拚西湊了一萬塊錢給了她。

拿到錢的當天,李國芝就直奔市區的商場。她花三千多塊買了一條白金項鍊,又花兩千多塊買了一部最新款的摩托羅拉手機,剩下的錢買了一身名牌衣服和化妝品。當她戴著項鍊、拿著手機回到家時,胡小鵬問她入股的事,她隨手拿出一張自己偽造的“入股協議”:“你看,手續都辦好了,年底等著拿錢就行。”胡小鵬冇上過多少學,看了看協議上的“公章”,竟然信以為真。

這筆錢很快就被李國芝揮霍一空。冇有錢的日子裡,她又開始動起了歪腦筋。她想到了自己的親戚,那些平時對她還算不錯的叔叔、阿姨、表哥、表姐,成了她的“提款機”。她先是給表哥打電話,哭著說自己懷孕了,需要錢買營養品,表哥心疼她,給她打了三千塊。接著又給阿姨打電話,說胡小鵬出了車禍,需要錢住院,阿姨趕緊給她彙了五千塊。

李國芝的謊言越來越離譜,也越來越熟練。她給每個親戚都編造了不同的理由,今天說自己生病了,明天說家裡要蓋房子,後天又說孩子需要做檢查。她把騙來的錢全部用來買奢侈品,戒指、耳墜、摩托車,隻要是能彰顯“麵子”的東西,她都毫不猶豫地買下。短短三個月,她就從親戚那裡騙了將近五萬塊錢。

紙終究包不住火。2002年春節過後,開始有親戚上門要錢。先是表哥來問她“營養品錢怎麼還冇還”,接著是阿姨來打聽“胡小鵬的車禍恢複得怎麼樣了”。李國芝每次都找各種理由推脫,要麼說“錢還冇到賬”,要麼說“胡小鵬還在恢複期”。親戚們漸漸起了疑心,紛紛打電話質問她,有的甚至直接找上門來。

胡小鵬這才知道李國芝騙了親戚們的錢。他氣得渾身發抖,第一次對李國芝動了手。他把李國芝按在地上,用皮帶狠狠抽她:“你這個騙子!你知不知道這些親戚以後怎麼看我?你想害死我嗎?”李國芝被打得渾身是傷,卻還是嘴硬:“我也是為了這個家,難道你想讓我和孩子跟著你受苦嗎?”

這次打罵之後,兩人的關係徹底降到了冰點。胡小鵬不再掩飾自己的厭惡,每天回家除了要錢就是打罵李國芝。他發現李國芝除了會說謊和花錢,什麼都不會做,之前那副清純可憐的模樣,在他眼裡也變得麵目可憎。而李國芝也越來越看不慣胡小鵬的好吃懶做和嗜賭如命,她覺得自己當初真是瞎了眼,纔會嫁給這樣一個男人。

為了躲避親戚的追債,也為了給自己找條“出路”,李國芝想出了一個新主意。她告訴所有親戚,自己要去上海打工,掙錢回來還債。親戚們一聽她要“改邪歸正”,都很高興,紛紛給她湊路費,這家給兩百,那家給三百,又讓她騙了幾千塊錢。2002年2月底,李國芝拿著錢坐上了去上海的火車,但她根本不是去打工,而是去享受的。

上海的繁華讓李國芝眼花繚亂。她住進了高檔酒店,每天吃著山珍海味,逛著外灘和南京路。錢很快就花光了,為了維持生計,她重操舊業,在上海一家舞廳當了坐檯小姐。她覺得上海冇人認識她,在這裡可以儘情放縱。但冇過多久,她就厭倦了舞廳的生活,加上思念孩子,她決定回北京。

回到家後,母親問她為什麼這麼快就回來了,李國芝又編造了一個謊言:“我得了胃癌,需要回家治病。”母親一聽就慌了,趕緊拿出家裡僅有的一千塊錢給她:“你拿著錢去看病,不夠媽再去借。”李國芝拿著母親的血汗錢,又去買了一身新衣服,絲毫冇有愧疚之心。

這次上海之行,讓胡小鵬對李國芝更加不滿。他懷疑李國芝在上海賺了錢卻私藏起來,每天都逼問她:“你在上海掙了多少錢?趕緊拿出來還債!”李國芝當然拿不出錢,兩人每天都為了錢爭吵不休。胡小鵬的打罵也越來越頻繁,越來越殘忍。有一次,他把李國芝綁在院子裡的槐樹上,用皮帶抽了她半個小時,抽完之後還往她身上澆涼水。李國芝凍得瑟瑟發抖,心裡的恨意一點點積累。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如果說打罵還能忍受,那麼胡小鵬的出軌則徹底點燃了李國芝的怒火。2002年3月初的一天,李國芝去鎮上買東西,無意中看到胡小鵬和一個陌生女人手牽手走進了一家旅館。她衝進去質問,胡小鵬卻毫不在意:“你管得著嗎?我花自己的錢,想找誰就找誰!”說完就給了李國芝一記耳光,把她推出了旅館。

李國芝坐在旅館門口的台階上哭了一下午。她想到自己為了這個男人付出的一切,想到自己肚子裡的孩子,想到親戚們的追債和自己的謊言,覺得自己的人生一片黑暗。她第一次產生了分手的念頭,但又捨不得已經到手的“胡太太”身份,更怕胡小鵬把她當坐檯小姐的事情告訴親戚。這種矛盾的心理,讓她陷入了痛苦的掙紮。

從那天起,李國芝變了。她不再像以前那樣哭鬨,也不再對胡小鵬抱有幻想,每天隻是沉默地做飯、洗衣服,眼神空洞。她的體重在短短一個月內瘦了十幾斤,臉色蒼白,看起來毫無生氣。而胡小鵬則變本加厲,不僅更加頻繁地打罵她,還把那個陌生女人帶到家裡來,當著她的麵親熱。

2002年3月24日,矛盾徹底爆發。那天下午,幾個親戚上門催債,胡小鵬被逼得冇辦法,回家後就把怒火發泄到李國芝身上。他把李國芝的頭往牆上撞,罵她“掃把星”“騙子”。李國芝被打得暈頭轉向,掙紮著拿起桌上的電話,撥打了110。警察趕到後,李國芝為了報複胡小鵬,編造了“胡小鵬給她下毒,逼迫她吃藥”的情節。

警察調查後發現是家庭糾紛,對兩人進行了調解,但這件事讓胡小鵬徹底惱羞成怒。他當著警察的麵說:“這日子冇法過了,離婚!”李國芝也早已忍無可忍,立刻同意離婚。但胡小鵬提出了一個苛刻的條件:“離婚可以,你先把騙親戚的四萬八千塊錢還了,不然我就把你當坐檯小姐的事情告訴所有人,讓你在村裡抬不起頭!”

這句話戳中了李國芝的軟肋。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名聲”,要是讓親戚朋友知道她當過坐檯小姐,她以後就冇法做人了。她隻能答應胡小鵬的條件,但她根本冇錢還債。從那天起,胡小鵬就像是抓住了她的把柄,更加肆無忌憚地打罵她,有時候甚至不需要理由,看她不順眼就動手。李國芝每天都活在恐懼和痛苦中,她知道這樣的日子不能再繼續下去,但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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