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哥點頭,心裡對林墨又高看一眼——這小子不光膽大心細,還知道長遠打算,不是那號殺雞取卵的主兒。
然而,他們最想找的野山參,卻連個影子都沒見著。別說五品葉六品葉了,就是最普通的“三花”或者“二甲子”,也沒見著一株。
眼瞅著日頭偏西,帶來的肉乾已經消耗了一大半。黑豹的食量又大,光靠那點乾糧不行,得找新鮮肉食。
機會說來就來。
傍晚時分,他們走到一條小溪邊,正準備在這兒紮營過夜。林墨剛放下背簍,就聽見熊哥壓低聲音說:“林子,快看!”
順著熊哥指的方向看去,小溪對岸,一頭麅子正在喝水。
這麅子體型中等,毛色棕黃,屁股上那塊白斑在暮色裡格外顯眼。它喝水的樣子很專心,低下頭,嘴唇碰著水麵,發出輕微的啜飲聲。喝幾口,就抬起頭,茫然地四下看看——那傻乎乎的樣子,真是名不虛傳。
林墨和熊哥交換了個眼神。這次不用猶豫了——麅子肉好吃,皮毛也能用,而且這玩意兒反應慢,好打。
兩人慢慢蹲下身,幾乎同時舉起了槍。為了確保一擊致命,不浪費子彈,也為了減少獵物的痛苦,他們決定一起開槍。
林墨的準星套住了麅子的前胸,熊哥瞄準了脖子。
山林裡很靜,隻有溪水潺潺流動的聲音。
“砰!”
“砰!”
幾乎重疊的兩聲槍響,震得林子裡的鳥撲啦啦飛起一片。
麅子應聲倒地,四條腿蹬了兩下,就不動了。
倆人趕緊涉水過去。溪水不深,剛過膝蓋,但冰涼刺骨。到了對岸,林墨蹲下身檢查——子彈從心臟位置穿過,乾淨利落。
“好槍法!”熊哥咧嘴笑了。
處理獵物是山裡人的基本功。林墨抽出匕首,從喉部下刀,順著胸腹劃開,動作又快又準。內臟掏出來,心肺留下,腸肚掛到樹上孝敬山神爺。皮子要完整地剝下來,這活兒熊哥在行,他手指粗,但異常靈活,刀尖在皮肉之間遊走,不一會兒,一張完整的麅子皮就剝了下來。
最好的裡脊肉、後腿肉,切成大塊,用溪水洗凈。一部分今晚烤著吃,一部分抹上鹽,用油紙包好,塞進背簍——這是接下來幾天的口糧。
內臟和碎肉,獎勵給黑豹。這傢夥早就等急了,但沒得到命令,一直蹲在旁邊,哈喇子流了一地。林墨一揮手,它立刻撲上去,大快朵頤起來,吃得呼哧帶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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