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在列車上度過的第一個夜晚是安靜而平穩的,這輛列車之行讓他非常滿意。大部分時間,李維都待在自己的房間裏,欣賞著車窗外疾馳而過的風景。
大片大片的荒野,成群結隊的野牛,蔓延的山脈,奔湧的河流。
乘坐列車行走其間,的確能夠感受到一種蒼涼蠻荒的美感。
對於這趟旅行,李維倒是並沒有什麽好抱怨的,在下午茶的時候,他會來到沙龍車廂,和莫莉夫人聊聊天,至於安妮,李維則基本沒有見到她。按照莫莉夫人的說法,這位小姐正在忙著對交流學習的事情做準備。
“她從小就喜歡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莫莉夫人說到安妮,也是掩飾不住自己的喜愛。
“這孩子從小就和人不一樣,不僅僅是外表,連喜好也是。但是我知道她是個聽話,懂事,聰明的好孩子。總有人傳聞她是一個受詛咒的魔女,這可真是讓人心碎的流言蜚語。的確,我承認趴在土裏挖來挖去,對著不知道什麽東西的骨頭沉迷聽起來不像是一個淑女應該有的愛好,但是她並沒有打攪到任何人不是嗎?而且,她還給我和我的丈夫帶來了這麽大的一筆財富,怎麽能說她是魔女呢?”
“恕我冒昧的問一句,她的父母………?”
“一個家庭的悲哀,李維先生。”
莫莉夫人歎了口氣,搖了搖頭。
“不是每個人都欣賞這孩子的,她的母親在生下她時去了聖主的身邊,而她的父親也拋棄了她,我當時看這小家夥可憐,就收養了她。雖然她不怎麽說話,也很少表達出感情,很多時候不知道在想什麽,但是她還是一個好孩子。”
說著,莫莉夫人嗬嗬的笑了起來。
“看,這次旅行她就把我照顧的很好不是嗎?”
“您說的是………”
雖然莫莉夫人看起來一副暴發戶的樣子,但是她的心態倒是蠻好,閑著沒事就去沙龍車廂和其他乘客聊天,李維也隻是偶爾露露麵,大部分時間,他更喜歡一個人待在房間裏喝茶看書,偶爾再看看外麵的風景,或者等列車到站了,去外麵的站台上轉轉。
這平靜的旅程,一直持續到當天下午,一群野牛攔住了火車的去路為止。它們體型壯碩,數量足有成千上萬,在這麽多的野牛麵前,火車司機也隻能夠暫時停車,等待這群野牛搖擺著它們的身體,緩緩的跨過鐵軌向前進發。
而這一自然美景也吸引了不少旅客前往觀景車廂欣賞,李維自然也不例外。
當他來到觀景車廂時,發現安妮居然也難得的從房間裏走了出來,這會兒正拿著素描簿對著那些野牛寫寫畫畫。
看起來,她是真喜歡這個。
因為安妮正在寫生,李維也沒有上去打招呼,隻是看了會兒野牛就打算離開。然而就在這個時候,李維看見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
如果隻是普通人,那李維纔不會關心對方。隻不過那個家夥孔雀開屏一樣的豔麗服裝引起了李維的注意,這才停下來多看了對方兩眼。
一個弗朗西斯人啊。
看著那個戴著假發,打扮的像個花枝招展的孔雀般的男子,李維挑了下眉頭。
在帝國待久了,李維也算是學會了怎麽從一大堆外國人裏區分對方是哪國人了,至少就目前來看,除了一些麵部典型特征之外,服裝也是很重要的方麵。
帝國的男性服裝向來走的是實用主義,男士禮服和西服的要求是結實耐用以及舒適性,然後就是大多以暗色調為主,展現帝國男人的冷靜,沉穩和內斂。
而弗朗西斯的服飾設計則剛好與帝國相反,他們的服裝從來不追求結實耐用,而是沒壞就要換———說白了,一套衣服隻能穿一次,不能穿第二次。這也是當時弗朗西斯王國貴族的風潮,甚至弗朗西斯王國的貴族女性誇張的一天要換三套衣服。
早上一套,中午一套,下午一套。
而且,這些衣服都是設計高檔,用料耗費,成本高昂。
嗯………以弗朗西斯貴族這種做派,沒被送上斷頭台才奇怪呢。
而弗朗西斯的貴族男性打扮也很讓人無語,像什麽袖口花邊,皮鞋上點綴蝴蝶結,戴假發梳小辮塗脂抹粉噴香水,甚至還會在褲子下麵穿絲襪———這就是弗朗西斯上流社會的標準男士套裝。
理所當然的,這也成為了帝國鄙視弗朗西斯的原因,認為他們的男人都是一群塗脂抹粉,裝腔作勢的娘娘腔。而且弗朗西斯人的隨便,開放,更是出了名的。
不是有句俗話說的好嘛,不要讓你的妻子一個人去弗朗西斯。
而反過來,弗朗西斯人則認為帝國人沒有情調,保守,冷漠的像塊石頭。
眼下這個男人就是標準的弗朗西斯上流社會打扮,因此他肯定是弗朗西斯人———其他國家的男人都不會打扮的這麽娘們兒兮兮,像花枝招展的孔雀一樣。
然後,就看見這隻公孔雀笑嘻嘻的走進車廂,仰頭挺胸,隨後———朝著正在寫生的安妮走了過去。
“啊,這位美麗的小姐。”
李維看著那隻公孔雀走到安妮的身邊,徑直彎腰鞠躬行禮。
“你的存在是如此的耀眼,讓我難以自製,不得不前來打攪,不知我能否有幸得知您的芳名?”
我靠—————!
李維聽到這個,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這尼瑪簡直比現實裏看霸總短片還尷尬,惡心的要死好吧!
其他人也看到了這一幕,用好奇,詫異,惡心等等目光望向了男子。
然而,後者卻毫無所覺,或者說弗朗西斯人就是這麽自戀,別人對他們的嘲笑,他們都認為是嫉妒。
而眼下,這隻公孔雀的眼裏,顯然隻有安妮了。
“…………………”
然而,安妮卻連看都沒看那隻公孔雀一眼,隻是盯視著窗外。一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看野牛群的模樣。
見此情景,四周的眾人都發出了一陣鬨笑———車上大部分都是梅裏西亞人,冒失莽撞,漫不經心,舉止粗野是他們的代名詞。在他們看來,嘲笑這麽一個打扮的像個女人一樣的妖嬈變態,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不過後者依舊對這些起鬨和嘲笑充耳不聞,隻見他鍥而不捨的又拿出一朵玫瑰,朝著安妮遞去。
“哦,美麗的小姐……………”
然而,公孔雀的玫瑰還沒有遞出,就被一根橫裏出現的手杖給攔了下來。
“作為一名紳士,對一位小姐糾纏不清可不是什麽禮貌之舉。”
李維舉著手杖,像戰艦街的紳士們驅散乞討的流浪兒們一樣,把公孔雀趕到了一旁。
“既然這位小姐有自己的事情要,我想你應該學會尊重她的選擇。”
看到李維的出現,公孔雀鼓起了胸膛,就好像是在求偶的過程中遇到了阻礙,但是當他看清楚李維的臉時,公孔雀的表情頓時一沉,那鼓起的氣勢也隨之消散了不少。
“請問您是誰?這位不請自來的先生?”
“我與這位小姐相識,是她的朋友。”
李維拄著手杖,昂起頭來,盯視著眼前的公孔雀。後者原本花枝招展的氣勢這會兒明顯已經變得弱了許多———嗯,這也很正常。
“如果你想要追求這位小姐,還請按照帝國的方法來,而不是用你們弗朗西斯那無聊的招搖。”
“這隻是你們帝國人不懂什麽叫做浪漫和美學。”
“不一定,我認為斷頭台上掉下來的腦袋就挺有美學氣息的。”
李維盯視著公孔雀,嘴角浮現出一抹輕蔑的嘲諷。
“或許正是因為你們總是找不到重點,才會發生這種事。”
聽到這裏,公孔雀原本後退的姿態停了下來,隨後他再次鼓起胸膛,盯視著李維。
“所以,你是在侮辱我的祖國。”
“我隻是在陳述事實。”
李維攤開雙手。
“如果你們弗朗西斯人能夠把在女人身上花費精力的十分之一放在國事上,也不至於變成這樣。不過也對,反正隻有矮子和外國人才能救弗朗西斯嘛………”
李維隨口嘲諷了一句,畢竟………每日那啥也算是日常簽到了。
然而聽到李維的說話,公孔雀卻是麵色一沉,隨後他脫下了手套,用力朝著李維扔了過來。
“我要和你決鬥!”
“……………決鬥?”
“沒錯,決鬥,在這裏。”
公孔雀瞪視著李維。
“你侮辱了我的國家,還有我本人,這是無法容忍的!我要用血和生命來捍衛弗朗西斯的榮耀!”
“………………………”
我做個每日任務簽到還簽出事來了?
“我可以拒絕嗎?”
“怎麽?你怕了?”
聽到李維的迴答,公孔雀的語氣有些得意。
“隻是覺得不公平,畢竟我一定會贏,而你一定會死。這樣的做法可並非紳士之舉。”
“但是我不這麽認為。”
聽到這裏,公孔雀的麵色再次變得扭曲陰沉。
“以聖主的名義,我要求進行這次的決鬥,不容悔改!”
“哈啊……………”
李維默默的歎了口氣。
決鬥在這個時代,也算是頗有時代色彩的解決方式了。其實在這個世界,最早決鬥的出現是為了裁判。因為當時的人們相信,在決鬥時聖主會進行幹預,讓正義的一方獲勝,邪惡的一方失敗。
而到了這個時代,決鬥已經成為瞭解決爭吵或者為了某種榮譽而進行的格鬥。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一個人控告另外一個人犯下了某種罪行,對方卻堅決否認,這種情況下法官就會讓兩人決鬥,在決鬥裏獲勝的人就會贏下官司。而輸的一方即便沒有身亡,也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更有趣的是,即便決鬥結束,如果當事人對法官的判決不服,還可以申請同法官進行決鬥。隻要打贏了,就可以推翻判決並且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當然,這種決鬥一般隻會發生在有身份地位的人之間,不是說什麽小老百姓都有資格決鬥的。
不過一般小老百姓也不會閑著沒事幹搞什麽決鬥,在他們看來這都是有錢人吃飽了撐得沒事幹的把戲。
在目前這個時代,大部分國家基本都已經沒什麽人進行決鬥了,在帝國也是如此,畢竟現任女王可是很強勢的,你要是遇到什麽糾紛不走法律程式而是選擇決鬥,人家就會認為你是不相信女王的法律和權威。
所以帝國貴族之間,現在已經很少產生決鬥了。
但是在弗朗西斯,決鬥卻是非常盛行,也許這群人就是屬於那種死了都要愛的浪漫主義者吧,哪怕用性命來維護自己的榮譽都在所不惜的那種。
“我叫讓.迪爾瓦!是迪爾瓦家族的高貴後裔!你是何人,報上名來!”
“……………李維,一名偵探。”
“李維?”
聽到李維報上名來,車廂裏也是一陣轟動,畢竟海怪獵手的名氣太大了,這裏幾乎沒有人不知道。
“你就是那個海怪獵手?很好,就讓我看看,你這沽名釣譽之輩到底有什麽本事!”
公孔雀愣了一下,不過並沒有把李維放在眼裏。在他看來,這種小白臉恐怕根本沒什麽本事,雖然說是他擊殺了海怪,但是公孔雀可以想象,肯定是船上的水手幹的,這個偵探就算出手,也隻是幫了點兒小忙罷了。
之所以媒體都吹捧他是海怪獵手,無非就是他長的帥唄。
既然對方堅持要送死,李維也沒有阻攔的理由。再加上野牛還在鐵軌間漫步,現在也沒事可做。大家光是看野牛也看煩了,在一群人的慫恿下,很快決鬥成立。李維和公孔雀將前往列車後方的荒野空地上進行決鬥,而列車長和一位負責巡迴傳教的聖主教神父則作為決鬥的見證人。
決鬥本身倒是很簡單,雙方相隔十米,然後拔槍互射。直到一方投降或者死亡,纔算是結束。
這場決鬥還沒開始,就傳遍了整個列車,乘客們紛紛跑出來開熱鬧,甚至還有人開設了賭局,來賭到底誰會贏。
大部分人都押注在了李維身上,畢竟海怪獵手可謂大名鼎鼎,甚至還有一些乘客知道李維在霧都的名氣和故事。
相比之下,那個公孔雀押的人就少多了,基本都屬於賭爆冷的那種。
順便一提,這會兒安妮依舊埋頭寫生,對於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事情像是完全沒察覺似的。
“呼……………”
風聲呼嘯。
李維站在原地,看著對麵的公孔雀,後者則是緊握著槍,盯視著李維。
“你的槍呢?難道你不拔槍嗎?”
“放心吧,我比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維說著,右手張開,懸空放在腰間的槍柄邊。
接著就在這時……………約定的訊號,火車的汽笛聲猛然響起。
“嗚—————!”
“啪。”
還沒有等公孔雀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麽事,他手中的槍就已經高高飛起,轉了好幾圈,然後掉落地麵。當他定睛望去時,隻見在自己的對麵,李維右手已經不知道什麽時候多了一把槍,槍口還正冒著硝煙。
這………這怎麽可能?
公孔雀低下頭去,看著自己正在微微顫抖的右手。
“到此為止。”
李維收迴槍,對著公孔雀點了點頭。這會兒不用說,大家都看出勝者是誰了。很快,火車上傳來了歡呼聲與叫罵聲。而李維隻是看了一眼公孔雀,接著便轉身打算迴到車裏。
“給,給我站住!你這個混蛋!”
然而,看著李維離開的背影,公孔雀卻是氣急攻心,他怒吼一聲,接著猛然再次從懷裏抽出另外一把槍,瞄準了李維!
“砰!!”
槍聲響起。
公孔雀還沒有扣下扳機,就呆站在了原地,他的腦門中央出現了一個槍口,接著,公孔雀就這樣一頭栽倒在地,再也沒有了動靜。
“真是愚蠢。”
直到這時,李維纔再次轉身搖了搖頭,走進了火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