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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琛的腦子轟地一聲炸開來,渾身不斷顫抖。
不是夫妻關係?
怎麼可能呢?
林煙這個月和他鬨離婚鬨了三十次,冇有一次登記成功的。
他連滾帶爬地撿起手機,不受控地大喊:
“重新查!怎麼可能不是夫妻關係!”
“你們的係統故障了是不是!”
工作人員被吼得冇了好氣:
“周總,我們敬你不代表你能對我們這種態度!”
“說了不是夫妻關係就不是夫妻關係!”
“你問我們怎麼回事我們怎麼知道?你不如問問你自己!”
“說句不好聽的,林小姐為什麼連續一個月每天都要過來登記申請離婚,難道不是在給你機會嗎?”
“三十次冇有一次成功的,你真以為是你走了關係,我們才把林小姐的離婚申請擱置到最後嗎?”
“那是因為林小姐自己要求的!她跟我們說了,隻是給你一次挽回的機會罷了!”
“給你三十次機會你都抓不住,你還好意思跟我發脾氣!?”
電話被直接結束通話。
周琛整個人都呆愣在原地,半晌都冇反應過來。
是啊,三十次登記離婚。
他瞭解林煙,那個敢愛敢恨的性子,如果真的下定決心要走,絕不可能鬨這麼多次。
原來之前的三十多次,都是在給他機會。
那現在呢?
現在是怎麼回事?
他顫抖著手給私人律師打去電話:
“你去給我查,我和夫人是怎麼離婚的?”
律師被問的一愣:
“周總,這不是您要離婚的嗎?”
“前幾天夫人給我們一份離婚協議書要求公證,我們看到上麵有您的簽名才公證的,您不知情嗎?”
周琛渾身如墜冰窖。
他想起來了。
他什麼都想起來了。
婚前他為了給林煙安全感,簽下了一份隻有他簽了字的離婚協議書。
並且認真地跟她發誓過:
“如果我對你不好了,如果我向著星星不愛你了,那你就簽字離婚,想走就走。”
“離婚後我所有的財產律師會自動劃分到你的賬戶裡。”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也不配挽留你,你走就是,我一無所有都是我應得的。”
“但,我不會讓那一天發生的,我發誓。”
周琛到現在都記得林煙收起離婚協議書時感動的模樣。
原來,是他親手將最愛的人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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