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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大勢已去,假千金江稚雅一改先前的囂張,突然抹起淚珠子。
「是我鳩占鵲巢了,我就不該在這。」
「我現在回去和顧家說清楚,和顧言霆提離婚,帶著靜怡走!江家分給我的股票份額我一分都不拿,全還給姐姐就是。」
「爸媽,原諒女兒不能陪在你們跟前,給你們養老了!」
江母聽著,心都快碎了!
她把人拉住:
「你這說得是什麼話,你哪裡也不能去!就陪著爸媽和哥哥的身邊!」
這一家和樂融融的畫麵,當真令人作嘔。
我改變計劃,退而求其次,圖不了愛總可以圖點錢吧!
我打斷她們:「好好好,希望你說到做到,現在就把你手裡的份額轉讓給我媽吧!那一份本來就是給江家女兒的,是我媽應得的,儘快安排律師擬定合同吧!」
江大哥臉色陰沉:「一回來就要錢,真是上不得檯麵的東西!在你們眼裡,錢比親人還重要吧。」
「喲喲喲錢比親人還重要!」
我陰陽怪氣,我怪模怪樣。
「何不食肉糜現實版是吧!」
「看來,你們江家人,是愛也不給,錢也捨不得給!」
「把我們接回來,就是純折磨是吧!」
我人小言輕。
江母直接看向我媽:「燕子,你也是這麼想的嗎?錢比人重要嗎?我們可是你血濃於水的親人啊。」
我媽心軟了,畢竟她的身體裡還流著江家的血。
「媽,我我不是這個意思。」
江母眉頭舒展,轉頭就去安慰江稚雅:「你看看,你鬨小性子了吧,我就說你姐姐不會和你搶的,在言霆回來之前,你就老老實實在這住著,哪裡都不許去!」
江稚雅三十四歲的人了,江母依舊把她當孩子一樣哄。
我媽瞬間紅了眼,那是她一生渴望不得的親情。
如今有了家,依舊冇得到一分一毫。
根本無人在意我媽的感受。
「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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