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三個月後,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
這三個月裡,我積極配合康複治療,雖然走路還有些微跛,但已經不需要再坐輪椅。
庭審那天,旁聽席上坐滿了人,甚至還有幾家媒體的記者。
顧明軒作為玩忽職守案的被告,以及林曉曉案的證人,被帶上了法庭。
他瘦得脫了相,穿著囚服,頭髮白了一大片,再也冇有了當初那個意氣風發的急診科主任的影子。
看到我坐在原告席上,他的眼神裡滿是悔恨和痛苦,嘴唇動了動,似乎想叫我的名字,但最終還是低下了頭。
庭審過程極其順利。
證據鏈完美閉環,冇有任何狡辯的餘地。
當法庭播放那段行車記錄儀的錄音,以及急救中心的排程錄音時,旁聽席上爆發出陣陣壓抑的驚呼和怒罵。
法官看向顧明軒:“被告人顧明軒,你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有異議?”
顧明軒渾身顫抖,眼淚砸在被告席的木桌上。
“冇有異議......”他聲音嘶啞得像砂紙摩擦,“是我......是我鬼迷心竅,是我害了我的妻子和孩子......我有罪。”
輪到林曉曉時,她還在做最後的垂死掙紮。
“法官大人!我真的隻是想嚇唬她一下!我不知道會那麼嚴重啊!是顧明軒!是顧明軒不派救護車的!如果他派了車,蘇唸的孩子就不會死!他纔是殺人凶手!”
顧明軒猛地抬起頭,死死盯著她,眼神裡充滿了恨意。
“林曉曉!你這個毒婦!如果不是你騙我,我怎麼會結束通話念唸的電話!”
看著他們在法庭上狗咬狗,互相推諉,我隻覺得無比諷刺。
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兩個人,在利益和刑罰麵前,醜陋得讓人作嘔。
庭審結束前,法官讓我做最後的陳述。
我站起身,目光平靜地掃過顧明軒和林曉曉。
“法官大人,我不需要他們的道歉。因為有些傷害,是永遠無法彌補的。”
“我隻請求法律,給予他們最嚴厲的懲罰。讓每一個利用特權踐踏生命的人,每一個為了一己私慾漠視法律的人,都付出應有的代價。”
宣判結果在半個月後下達。
林曉曉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顧明軒因玩忽職守罪,造成嚴重後果,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同時,法院判決準予我們離婚。
顧明軒淨身出戶,並需賠償我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兩百萬元。
拿到判決書的那天,天空飄起了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