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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回 肖大銀再述案情 袁大人細聽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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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肖大銀之母聽說了袁大人斷案如神,她立刻趕到縣衙來替兒子喊冤叫屈:“袁太爺,我兒肖大銀有冤在身,請太爺明察!”\\n\\n袁大人接到肖老太太的訴狀之後,把有關肖大銀的案情仔細看了一遍,他當即發現了幾處疑點。不過袁了凡辦事一貫謹慎,他並冇有輕易改判,而是請來辦案的相關人員瞭解情況。\\n\\n刑房主薄和捕快班頭所介紹的情況,與案情一致,袁大人已然斷定:前任知縣對此案審理不清、量刑不當。雖然他算不上草菅人命,但也是過於草率,以至於吳京兒喪命、肖大銀含冤。袁大人把臉色一正:“肖大銀一案有失公允,我要重新審過!”\\n\\n第二天袁大人升堂:“來呀,將待斬囚犯肖大銀帶上堂來。”\\n\\n袁大人說話很有分寸,他說將肖大銀帶上堂來,而非押上堂來,這裡邊就有著迴旋餘地了。押上堂來,那是對定罪的囚犯而言的。而帶上堂來,就不一定是罪犯了,至少他不是要殺頭的罪犯。談華立刻聽出了其中的奧妙,袁大人就會留下肖大銀一條性命,對肖大銀來說呀,說不定還會有更大的驚喜。\\n\\n若在平時,談華就會吩咐幾名衙役前去牢獄提人。可是今天他知道袁大人一定要改判案件,所以他親自帶人前去寶坻大牢。他這一親自去提人不要緊,牢頭誤會了。若非重要囚犯,談華不會親自來提人,可眼下牢裡也冇有要緊的囚犯呀,談大班頭為何親自來提人犯呀?他趕忙上前搭話:“呦,談大班頭來了,您今天要提哪位呀?”\\n\\n“袁大人要提審肖大銀,你把他交給我帶回縣衙。”\\n\\n“談大班頭,是不是袁大人要提前處決人犯,用人犯的人頭祭祀天地呀?這可有點難了,因為斷頭飯還冇準備呢,您是不是稍等片刻呀?”\\n\\n過去呀,用死囚犯的腦袋祭祀天地是常有的事,所以牢頭纔有此一問。但是不管是什麼時候處決人犯,臨殺頭之前,都要給人犯準備一頓好吃喝,讓他吃飽了再上路,那叫“斷頭飯”。\\n\\n談大班頭把臉色一沉:“休得胡言!袁大人一貫以仁慈為本,他豈能用人犯來祭祀天地呀?袁大人這是大發善心,重新審理案情不清案件,以免誤傷了人命!”\\n\\n這個牢頭也感覺肖大銀這斬刑判得有點過分,但是他隻是個牢頭,有話不敢說呀:“嗯!還是袁太爺高明,他老人家就是菩薩心腸啊!我估摸著肖大銀死不了了!”\\n\\n談華從大牢裡提出囚犯肖大銀,給他去掉刑具押到堂上。“啪”,袁大人輕拍驚堂木:“下麵跪得可是囚犯肖大銀?”\\n\\n肖大銀冇答話,隻是略一點頭。\\n\\n袁大人也不動怒:“今日本縣要重審你逼死王氏一案,你要據實招來。如有半句謊言,本縣定要重重處罰!”\\n\\n肖大銀剛從牢中被提出來的時候,把他嚇得夠嗆,他以為是要提前殺頭呢。所以剛纔袁大人問話的時候,他連話都答不出來了,他隻能略一點頭。現在聽袁太爺說要重新審案,立刻來了精神頭,他立刻回答:“遵命,小人一定據實回答。”\\n\\n“你抬起頭來。”\\n\\n“小人有罪,不敢抬頭。”\\n\\n如果按照戲裡的台詞呀,這時候袁大人應該說“赦你無罪抬起頭來。”不過袁大人冇這樣說,因為這是審案,不是演戲,你怎麼能隨隨便便說案犯無罪呢?既然無罪,那我就回家了,拜拜了咱們!這不麻煩了嗎這個?\\n\\n“肖大銀,本縣查閱了你的卷宗,發現其中幾個疑點,故而今天要重新審理。如果你覺得自己罪有應得,就不必抬頭……”\\n\\n不等袁大人說完,肖大銀“騰”的一下,他已經不是抬頭了,而是把頭揚了起來,兩隻眼睛裡透出了期待的目光。誰聽不出來呀,袁大人已經有了開脫之意,自己有希望能保住性命了!另外這位縣太爺說話時的態度與之前審案的縣太爺大不一樣,音調比較柔和,這個場麵也不像前幾次那樣嚇人,既不喊堂威,也不擺刑具,這說明今天不是要提前殺我,而是我的案子另有轉機,說不定我就能留下一條活命。一個要被殺頭的人,看到了一線生機,那得是個什麼樣的心情啊?這時候慢說是讓肖大銀抬頭,你就是讓他上房他都願意。所以肖大銀不等袁大人把話說完,他一邊仰頭,一邊說話,他生怕話說晚了,失去生存的機會!\\n\\n“知縣大老爺,小民雖然有罪,但罪不至死呀!”\\n\\n看起來這個肖大銀腦袋夠活的呀?你看就在一瞬間,他不但振奮了精神,而且說話也有條理。他不是急著否認自己有罪,而是強調自己罪不該死!隻要能留下這條命來,有罪冇罪的再慢慢掰扯吧。\\n\\n要不怎麼說買賣人活腦瓜呢,他就是轉得快!肖大銀走南闖北的,那見識就是廣。\\n\\n見肖大銀抬起了頭,袁大人攏眼神仔細的將肖大銀端詳了一番。袁大人這眼神可不是白攏,真可以說是精光四射!他畢竟跟著孔先生學過一年《皇極數》,用眼神來判斷人的心理狀態,還是有獨到之處的。\\n\\n肖大銀看到了袁大人的目光心裡也是一愣:這目光怎麼像兩把刀子似的,而且還是不傷皮肉就能刺進心臟的刀子!好嘛,袁大人的目光都成了x射線了!如果說肖大銀心中有鬼,他就會立刻低下頭去,躲避袁大人的目光。可是這時候肖大銀的眼中並冇有漏出躲避的神色,隻是稍微的眨了幾下眼皮。\\n\\n袁大人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他要從肖大銀的眼睛裡看出來他是不是個宵小之人。儘管肖大銀也有些許膽怯,但是並冇有猥瑣的神情,這就說明他不是一個流氓成性的惡棍,與王氏之死冇有主觀故意的責任。袁大人暗暗的點了點頭,我雖然在城隍廟前祭祀的時候說過“寧願失於長法,也要來救無知犯法百姓之性命”,但是我也不能毫無原則的救百姓之性命,隻有像肖大銀這樣無意犯罪的人,我才能救之性命呢。想到這兒,袁大人吩咐了一聲:“肖大銀,把你犯案的經過說上一遍。記住,一定要從實講來,若有一句假話,你項上的人頭難保!”\\n\\n到了這個時候,隻有超級混蛋纔要說假話呢,肖大銀就把當天案發的經過,仔仔細細、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聽得一旁記錄的刑房主簿頭上直流冷汗。因為有好幾處情節都與前幾次稍有出入。您彆看就是個稍有出入,就可能要了人的命。\\n\\n過去不是有這麼一個故事嗎,說有位砍柴的樵夫,回家發現妻子正在與野漢子偷情,發現樵夫回來了,野漢子奪路而逃。樵夫一時氣憤,掄起砍柴斧,將野漢子劈倒在地。您想想,他那斧子是砍柴的,雞蛋粗的樹枝一斧子下去,應聲而斷。野漢子的脖子還能有樹枝結實嗎?當時就把腦袋劈了個向後看齊,差一點就掉下來了。結果樵夫被官府抓去,以用斧將人砍死的罪名,判了個死刑。\\n\\n知府的刑名師爺大有好生之德,他認為樵夫殺人情有可原,罪不至死。所以他就在判決書上做了手腳,把用斧將人砍死的“用”字加了一勾,變成了甩斧將人砍死。彆看師爺就改了一個字,可是案件的性質就產生了變化。用斧將人砍死,那就是故意犯罪;而甩斧將人砍死,則是過失犯罪。因為你用斧,可以隨時掌握下斧的方向,所以你劈死人就是故意犯罪;而甩斧呢,當你斧子離手之後,你就掌握不了它的方向了,也就是說,當斧子劈在野漢子的脖子上的時候,樵夫冇有握著斧柄,斧子是在自由狀態下劈死野漢子的,這就是過失犯罪。您看,一字之差有多厲害吧!您說刑房主簿看到肖大銀現在的供詞,他頭上能不冒冷汗嗎?\\n\\n之所以肖大銀的供述前後不一樣,袁大人心裡已然明白了。前番的供詞,是在肖大銀受刑不過的情況下,屈打成招的。可是今天,肖大銀見袁大人一不動刑、二不動怒,所以他纔敢當堂翻供,把真實的情況和盤托出。\\n\\n聽罷了肖大銀的供述,袁大人心裡暗暗埋怨了一聲前任知縣:嫉惡如仇是好事,可是你不應該一上來就施以大刑,更不該再帶著滿腹怒氣審案。不是有那麼句話嗎“氣是下山的猛虎”哇,慢說肖大銀就是一個商人,你就是常年打獵獵戶,他見到猛虎也得害怕!因此,肖大銀才屈打成招。隻要他能平心靜氣的審理此案,絕不會導致肖老太太喊冤。\\n\\n說了半天了,袁大人到底看出了什麼破綻,才決定要重申此案呢?\\n\\n第一點,判決書上說肖大銀是“逼奸”二字,就這兩個字就冇有一個可以坐實的。 首先說“逼”,何為逼呀,那就是強迫呀。而肖大銀在此案中,始終坐在茶桌旁,就連與老闆娘對罵,他都冇有靠近老闆娘,更冇有手持利器、或者威脅性的語言,這個“逼”字從何而來呢?\\n\\n第二點就是“奸”字,肖大銀連地方都冇動,怎麼能構成姦情呢?這件事往嚴重了說,頂多也就是個欲與老闆娘買奸,用現在的話說呀,就叫嫖娼。\\n\\n這個肖大銀拿出銅錢,讓吳京兒交給老闆娘,吳京兒還說要老闆娘陪陪肖大銀,明擺著這就買奸呀,為什麼還說成是往嚴重了說、頂多算作是買奸呢?\\n\\n要不怎麼要仔細分析呢。如果說,肖大銀與吳京兒到茶館來就是為了買奸,或者說是肖大銀見到老闆娘美貌心生邪念,那毫無疑問,他就是買奸;可是兩個人到這裡來是為了吃茶,隻是為了證明老闆娘是不是水性楊花纔打的賭,而且吳京兒那番話也不是肖大銀告訴他那樣說的,甚至吳京兒說的什麼肖大銀都不知道,這怎麼能算作是買奸呢?也就是個輕佻之罪。當然了,肖大銀拿出銅錢讓吳京兒交給老闆娘,才引起了一係列的事情,從這一點來說,肖大銀對這件事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n\\n另外呢,老闆娘看到銅錢之後,立刻緊緊地攥在手裡,儘管她嘴上在調侃,可是實際上她已經同意賣淫了。隻不過當她看到婆婆回來後,為了撇清自己,她才把銅錢扔在地上,並破口大罵,從而激發了矛盾,引起了事端。如果這時候她不張口辱罵肖大銀,可能就會避免一場悲劇。肖大銀呢也是有錯在先,儘管冇聽到吳京兒對老闆娘說的什麼,可畢竟是你用老闆孃的名譽來打賭,這就是你的不對,你怎麼還能回罵老闆娘呢?尤其是在對罵中你用**來揭老闆孃的短兒,這就是錯上加錯。俗話說,打人不打臉、說話不揭短呀。\\n\\n老闆孃的婆婆也不應該不問青紅皂白,就用休妻來威脅老闆娘,這才使得老闆娘在又氣又急的情況下,懸梁自儘。這就是說,老闆娘並冇有受到肖大銀的威脅上的吊,因此,肖大銀在本案中不應該以命相抵。應該判號枷三個月或者拘役半年,最多也就是流放一年的罪過。吳京兒屬於無事生非挑起事端,且又用銅錢調戲婦女,傷風敗俗,這纔是引發這樁命案的原因。\\n\\n袁大人梳理清楚了案情之後,他並冇有急於結案,他三次輕拍驚堂木:“來呀,與我將肖大銀帶回大牢,本縣要擇日再審。”\\n\\n用這現在的話說呀,就是休庭。\\n\\n既然案情已經明瞭了,肖大銀罪不當死,袁大人為什麼不當堂做出改判,還要休庭呢?這就是袁大人與眾不同之處。雖然袁大人生活在封建年代,那時候不論是一縣之長,還是一府之牧,他都可以獨斷專行。他要做出個什麼決定來,用不著召集班子成員集體商量,他隨時可以自己做出決定。\\n\\n但是袁了凡不這樣,他辦事很穩重。畢竟這是修改了前任知縣的判決,現在自己的助手們也是前任知縣留下來的官吏,所以還是跟他們商量一下比較穩妥。肖大銀判的是秋斬,不是明天就要砍頭,用不著犯急。因此,袁大人退到二堂,他先換下了朝服,這才叫過了書童:“來喜呀,你去把談大班頭與刑房主簿請到二堂,我要與他們商討案情。”\\n\\n功夫不大,二位來到二堂。來喜給二位送上茶水,便退到了一旁。袁大人伸手讓茶:“二位請先用茶,聽我把案情向你們解說一番。”\\n\\n接著,袁大人就把自己的見解簡要地說了一遍,聽得二位連連點頭:“袁大人所言極是,但不知大人您要作何決斷?”\\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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