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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明堂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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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玲說:「醫生和律師,在西方國家都屬於高收入群體,也屬於精英人士。內地的觀眾們其實冇什麼機會,近距離觀察律師們的工作日常,《令人心動的offer》這檔節目確實很有看點。」

「不過我們畢竟是一家新律所,名氣比不上紅圈所,如何能夠吸引五院四係的法律精英來參加我們律所的麵試。總不能像那些戀綜節目一樣,全部走劇本吧,要是萬一被人揭露出來,會反噬我們律所的名聲,到時候就得不償失了。我可不希望我們律所被評價為網紅律所。」丁子玲說出她的顧慮。

紅圈所指的是內地最頂級的律師事務所,其概念由《亞洲法律雜誌》提出,也借鑑了英國律師界「魔術圈」的說法,目前業內總共有17家律所,其中就包括顧婕此時所在的權璟律師事務所。丁子玲父親也是東海另外一家紅圈所的創始合夥人。

這些律所在業務質量、規模和國際化程度上都處於領先地位,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不僅如此,紅圈所提供的薪資待遇往往也是數一數二的,起薪平均在2.5萬元,此外還有豐厚的年終獎,個別團隊還有團隊收入和獎勵。隻要你能夠入職任何一家紅圈所,年薪三十萬起都是正常水平。

五院四係指的是中國政法、華東政法、西南政法、中南財經政法和西北政法這五所政法院校,四係指的是燕大、人大、武大和吉大下屬的法學院,紅圈所的律師們大多數都畢業於五院四係。某種程度上講吉**學院畢業生比水木大學法學院畢業生更受律所們的歡迎。

「丁姐,你說的問題我也有考慮,雖然我們名氣比不上紅圈所,可是我們新人的薪資待遇可以向紅圈所看齊,那麼自然錄取標準也要向紅圈所看齊。比如我們會要求應聘者的學歷至少是碩士起步,當然,我們也會提供非常優越的辦公環境,人均辦公麵積媲美璟點。」

「這樣當《心動的offer》順利播出以後,那麼我們律所的辦公環境就可以直接呈現在觀眾麵前,讓他們對我們律所的實力有個直觀印象,而這些觀眾也會轉化成我們律所的優質客戶。」蘇淳繼續介紹他的計劃。

丁子玲聽完蘇淳的介紹,搖了搖頭,「蘇總,你的計劃確實不錯,不過按照你的規劃,我們律所前期投入的成本太高了,其實你那一千萬,還是不夠看的。」

蘇淳知道丁子玲把製作《令人心動的offer》這款綜藝的製作成本也算上了,所以纔會覺得不夠花。一般來說,一家大型律所至少需要100名從業律師。假設這些律所的平均薪資為3萬,那麼一個月的人員開支最少也要500萬,一年下來光是薪資支出都要六七千萬。丁子玲說蘇淳投資的一千萬不夠看,倒也冇說錯。

「丁姐,其實我們律所又不是傳媒公司,冇必要親自製作《令人心動的offer》,我們可以聯合視訊網站、傳媒公司一起來製作這款綜藝,而且節目方到時候要藉助我們的辦公場地來完成拍攝,按理應該向我們律所再支付一筆場地使用費和拍攝費用。」蘇淳說出他的打算。

丁子玲考慮了一下,問出了一個最關鍵的問題,「借雞生蛋,蘇總這倒是個好思路。不過我們作為一家新律所,也很難光憑一個綜藝創意,就能打動視訊網站和傳媒公司。莫非蘇總認識愛奇藝、優酷或者企鵝視訊這些視訊網站的高層,讓他們同意聯合製作這檔真人秀嗎?」

這年頭創意其實不值錢,關鍵是能不能把這個創意給落實下來。丁子玲的意圖其實很明顯,如果蘇淳真的能夠聯合視訊網站和傳媒公司,把《令人心動的offer》這檔綜藝製作出來,那丁子玲就可以和蘇淳合作,讓蘇淳成為新律所的創始合夥人。

要是蘇淳隻是給丁子玲畫餅,那麼就算丁子玲今天接受了蘇淳的投資,將來有的是辦法把蘇淳踢出局。正如丁子玲所說,顧婕缺蘇淳這一千萬投資,丁子玲又不缺。

接下來的時間裡,蘇淳也講解了一下如何將網際網路思維應用到律所宣傳方麵。比如律所可以設立微博、微信、小紅書、B站等社交網站帳號,律所還可以培養一批明星律師,在網上提供普法宣傳。這樣當使用者們進行線上諮詢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線上導流的方式為律所獲取新客戶。

同時東海緯業也可以為新律所提供一款內部聊天軟體,用於律所以及律所客戶之間的溝通,保護律所和客戶的資訊保安,等等。在蘇淳看來,東海緯業和律所之間還是存在不少合作機會的。

丁子玲和顧婕兩個人聽得很入神,顯然蘇淳為今天的到訪做了非常充足的準備。丁子玲覺得二十八週歲的蘇淳,能夠在大學畢業以後,掙下千萬身家,還是有他的過人之處。起碼蘇淳對網際網路行業,如何將網際網路思維應用到傳統的律政行業有著深入認知。

會談結束以後,丁子玲再次向蘇淳伸手,歡迎蘇淳的加入,三個人經過討論,決定將將創立的新律所命名為明堂律師事務所,事務所註冊資本為2000萬元。

丁子玲持股為34%,為律所第一大股東,顧婕持股為26%,為第二大股東,蘇淳持股為25%,為第三大股東。其餘15%的股份留給明堂律師所的其他高階合夥人。其中顧婕個人出資70萬,蘇淳個人出資500萬,蘇淳再以個人名義借顧婕450萬。如果冇有蘇淳的資金支援,顧婕很難成為明堂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夥人,最多隻能成為其中一個高階合夥人。

蘇淳覺得丁子玲提出的出資比例很有門道,她個人持股34%,按照公司法章程,她個人擁有一票否決權。蘇淳和顧婕加在一起的股份總共為51%,蘇淳如果把他的表決權委託給顧婕,顧婕又實現了絕對控股。這樣丁子玲和顧婕兩個主要合夥人之間實現了相互製衡。

律所中的高階合夥人一般都是有股份的,因此享有分享律所利潤的權利。而普通合夥人通常隻是名義,擁有一點分紅權。律所的高階合夥人和一般合夥人都會帶團隊。

接下來的時間裡,丁子玲和顧婕先要給明堂律師事務所找一塊合適的辦公場地,其次就是要負責事務所的招聘工作,丁子玲和顧婕兩個人也要聯絡其他律所的高階律師,說服他們帶著團隊跳槽到明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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