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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剛矇矇亮。
我和劉國棟翻出了壓箱底的存摺,那是我們最後的十萬塊私房錢,原本是打算留著給我和老劉買棺材的。
「走,進城。」我換上了一件乾淨的風衣,把頭髮梳得一絲不苟。
「去乾啥?」劉國棟問。
「花錢。」
這些年我和老劉省吃儉用,從未給我們自己好好花過錢。
現在,不僅不省,我還要花得人儘皆知。
在商場的金店裡,我給自己挑了一個最粗的古法金手鐲,沉甸甸的,壓手。
又給劉國棟買了一塊金錶。
戴上金手鐲的那一刻,我拍了一張照片。
照片裡,金燦燦的手鐲映襯著我雖然有了皺紋但依然有力的手。
我發了朋友圈。
配文隻有簡短的一句話:「以前瞎了眼,以後隻為自己活。」
冇有遮蔽任何人,包括劉建東和譚月,還有那一大家子七大姑八大姨。
不到十分鐘,家族群裡就炸了鍋。
劉建東直接在群裡艾特我,連發了三個問號。
【劉建東:媽,你什麼意思?我和月月每個月為了點工資累死累活的,你還有錢買金鐲子?你知不知道月月看中的那個包冇買成,正在跟我鬨離婚!你是不是想逼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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