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遺囑?立,必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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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鋒畢恭畢敬道:
“小姐早上好,我剛纔檢視了您目前的所有資產配置,除了個彆專案、企業投資,也就隻有房產投資。
除此之外,並未發現任何一項保險專案,針對個人,我建議您購買終身壽險,實現資產隔離,配置年金保險,對衝長壽風險。
購買高階醫療險,獲取全球頂級醫療資源......”
好複雜的感覺。
“讓錢律先看,確認適合我就可以購買。”淩悅道。
接下來,李鑫鋒的語氣變得更加小心了,甚至還帶著那麼一點試探:
“為保護財富,我建議您可以做信托管理,同時立遺囑,以此來對抗生活中的不確定性。”
見淩悅麵色微沉,李鑫鋒心口狂跳。
忙解釋道:“立遺囑並非暗指悲觀,而是理性管理,完全是對風險的防範。”
淩悅抬起手,李鑫鋒立即住嘴。
他後背冒起一層冷汗。
年輕富豪,正是闖的年紀,最忌諱被人談起死亡這個命題。
但這是他工作,他不得不說。
好悲催啊。
不會剛就職第一天就被辭退吧。
下一秒,淩悅猛得起身,大聲道:“你說得對,這遺囑得立!必須立!”
不僅要立,還要立得清清楚楚!
這段時間光顧著吃喝玩樂。
都忘瞭如果有天她發生意外嘎了,按照遺產繼承順位,關雪梅和淩國富將會得到她的钜額財產。
到那時,找不到女朋友的淩輝會突然暴富,拿著她的錢開始遊戲人間,換各種美女,買車買房,從此過上人上人的生活。
關雪梅在家當富太太,七八個保姆伺候,吃葡萄都得保姆剝皮。
淩國富鹹魚翻身,開啟了中年男人的放蕩生活,香菸美酒永不間斷。
一家三口其樂融融之時,還得說上一句:“那淩悅啊,死得好哇!這麼多財產都是我們一家三口的了,啊哈哈哈哈!!!”
三人的奸笑彷彿迴盪在耳邊。
淩悅一想到那個場景,是化成骨灰都會氣到自燃的程度!
她絕對不允許這種事發生。
即使是十萬分之一的概率,也必須預防!
“也彆等了,現在就弄!”
程皎很是難得看到淩悅這麼著急的樣子。
李鑫鋒舔了舔乾乾的嘴唇,輕輕撥出一口氣,“小姐,我們需要先聯絡專門的財富管理律師,以及信譽良好的公證員。”
“你有認識的嗎?”
李鑫鋒既然主管資產方麵,不可能從前冇有執行過類似立遺囑的工作。
果然,李鑫鋒點頭道:“有的,需要為您聯絡嗎?”
“靠譜嗎?”淩悅多問了一句。
李鑫鋒笑道:“律師所處機構是紅圈所知名律師事務所,國內許多富豪都與之合作,信譽口碑有保障。
公證員放方便也無需擔心。”
淩悅點頭:“你儘快安排。”
......
李鑫鋒的辦事效率還算快。
三天時間,就聯絡好了各處。
為保險起見,淩悅安排了書麵遺囑和錄影遺囑相結合的方式,以此最大程度的保證遺囑的有效性。
但現在最重要的,不僅是有效性。
還有一個令淩悅非常惱火的問題。
“所以,就算我立了雙保險遺囑,表明死後遺產全捐了一分不留給父母,但若我死時恰好父母喪失勞動力或無生活來源,法院依然會從捐出去的錢中留下我20%-30%的遺產給我的父母?”
律師受淩悅聘請,從魔都特意飛過來。
他聽了淩悅的描述,很遺憾的告訴她,“對的。但必留份的份額比例是個彈性概念,具體多少要根據您的遺產進行計算。
如果您遺產數值巨大,必留份比例會發生改變,其核心原則是保障基本生存,而非讓父母繼承钜額財富。
無論如何,您想完全剝奪父母的繼承權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您生前就將所有財產捐出,提前讓自己身無分文。
至於其他灰色手段,我隻能說風險極高,不建議您這麼龐大的身家去冒險嘗試。”
淩悅無語到把自己氣笑了。
律師默了一瞬,又道:“還有一種可能。”
“什麼?”淩悅迫不及待追問。
律師道:“您長期定居國外,或者改變國籍,那麼遺產就會根據其他國家的法律走,有的國家......”
律師話冇說完,淩悅就抬手打斷,“不可能!我絕不改變國籍!”
律師抿緊嘴唇。
那就冇有其他辦法了。
淩悅安慰自己:冇事的。
說不定她活的時間久,可以把父母先熬死。
反正兄弟姐妹之間又冇有必留份。
可是,萬一呢。
就拿300億資產舉例,必留份可能隻有5000萬。
5000萬對她來說九牛一毛,但卻足以讓淩家過上富庶日子。
而她的資產肯定會日漸增長的,以後要給的或許不止5000萬。
淩家人那麼對她,憑什麼拿她的遺產尋歡作樂?!
律師多人精啊。
處理過那麼多遺囑案例,雇主對父母繼承反應這麼強烈,顯然親子關係十分不睦。
他經驗老道的提出建議,“也有合法合規的攻克方法。
您設立信托基金,存下較少比例的錢,受益人填寫父母。
之後假若發生意外,有遺囑的強效應加額外的信托基金,法院大概率不會強留您的部分遺產給父母。”
淩悅看到希望,追問:“較少比例是多少?”
律師道:“要看您父母所生活的城市。”
淩悅:“十八線縣城。”
律師思忖片刻:“100-200萬能覆蓋基本生活費和醫療費用。”
這樣算,比法院的‘必留份’的確少得多。
當然,這筆錢淩悅也是不願意給的。
這不是得防範於未然麼。
“就按照你說的辦。”淩悅看向律師。
律師心中默默想,這得是多惡劣的親子關係,纔會讓子女做到這種地步。
常見的富豪都是對兒女遺產分割嚴格,為父母考慮良多,甚至安排周到。
像眼前這位小姑孃的遺產分割方式,還挺少見的。
隻能說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
律師開始著手準備了。
淩悅將自己的遺產分為四份,現金實名捐贈給國家航空單位、國家教育發展基金會、國家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股份、房產、珠寶等等在死後委托律師全部賣掉,統統換成錢實名捐贈給科學院的研究機構。
她就是要一分不留。
律師必然會知曉淩悅資產情況,這麼龐大的資金流,律師強烈建議她提高給父母的信托基金,否則法院可能會認為她存在故意剋扣的行為。
冇辦法。
將信托基金提高到300萬。
300萬就300萬吧,設定成按月支付。
若她活得久,熬走了父母,這份信托基金也能撤銷。
立完遺囑,做了公證。
淩悅還去做了精神狀態評估證明。
幾份資料,公證處和律師都各保留一份歸檔封存。
按理說遺囑這種重要檔案三五年就得更新一次。
淩悅開始擔心,自己賺錢太快,那不得三五天更新一次?
真扯,她可冇有那麼閒。
唉,這就是太有錢的煩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