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輝紀482年,是個平平無奇的年份,沒有多少大事可記。
彼時,奧菲斯還是一個不起眼的小公國,日後那位無雙皇帝還隻是個稚嫩的公太子,而那位史上最強勇者此時年僅四歲。距離這對耀世雙星初次相遇,還需要整整六年的時間。
就在這片平靜之中,烏爾巴蘭城南的一個商賈之家迎來了他們的第三個孩子。
比蒙的民間流傳中,這頭幼狼誕生於一個滿月之夜。
傳說那晚烏爾巴蘭狂風大作,風聲如狼群嘯月,連夜空中的圓月都被遮蔽。有大量目擊者聲稱,獸神凱撒顯靈,將一股神血注入城南某戶人家。
許多人相信,那是天命昭示,預示著新一代的獸王的誕生。
不過,當事人後來親口闢謠,這些全是胡扯,他是大白天出生的。
沒什麼天生異象,更沒什麼獸神垂青,他的誕生很是普通,甚至名字也取頗為隨意。
因為父母酷愛收藏美酒,乾脆就從某個知名酒莊裏選了一個名字給他——巴格斯(Bacchus)。
公狼的一生,可以被清晰地劃分為三個階段。
在十六歲之前,他是家中的小少爺,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他的家族經營奴隸買賣,正是一個肥得流油的行當,而彼時比蒙政局相對安穩,他的童年自然也過得極為順遂。
日常不是跟著父母學習生意經,就是偷偷溜進鬥技場找尋刺激。除了混出了一個“無畏者”的名號,無甚值得一提的大事。
直到他十六歲那年,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飢荒席捲比蒙,繼而引發內戰。
公狼家破人亡,流落街頭。
瀕死之際,他遇到了命中最大的貴人。自此,他來到奧菲斯,人生步入第二階段。
那時,勇者剛剛斬殺魔王,奧菲斯的蒸汽單兵方興未艾。
耀世雙星強強聯手,奧菲斯的國力迅猛膨脹,而公狼也在那一年進入托裡斯軍官學院,開始接受一整套高新教育。
畢業後,在貴人的引薦下,他順理成章加入奧菲斯軍隊,成為騎士王麾下的一員,南征北戰。
他見證帝都摩天高樓平地而起,目睹鋼鐵軍團碾過平原,登上卡美洛高牆俯瞰雪原,也與無數戰友一同見證帝國的日益強大。
這依舊是一段乏善可陳的經歷。
彼時的公狼,不過是軍中的一名普通軍官,除了戰鬥時比別人更不要命,並無太多出彩之處。
若一切按部就班發展下去,那麼他很可能會在多年後退役,於奧菲斯某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定居,娶個不算漂亮也說得過去的女人為妻,生一個或兩個幼崽,平靜地度過餘生。
轉折點,發生在510年。
彼時,聞名遐邇的騎士王已失蹤四年;卡美洛要塞落成已有七年;摩恩的王後殿下誕下了她的公主,並迅速崛起,從國王手中奪走實權;而公狼的第一個孩子也順利降生。
那是個和平如常的午後,公狼接到命令,率部前往一座開拓建設中的城鎮,鎮壓暴動的勞工。
可當他抵達現場才愕然發現,那些所謂的暴徒,不過是一群衣不蔽體、骨瘦如柴的獸奴。
有缺胳膊少腿的虎族,有鬃毛斑駁的獅族,也有與他同宗同源的狼族。但讓公狼印象最深的,是那個瘦弱到堪堪夠到他下巴的猛獁象人……
公狼這纔回想起來,那個幾乎快要被他忘掉的祖國。
這些獸奴和他一樣,都是那場大飢荒的倖存者。
區別在於,他幸運的得到了貴人相助,而他們則被命運踐踏,部族在內戰中失敗,被整族販賣到大陸各地。
他們的身體被工頭抽得皮開肉綻,不分晝夜地幹著繁重的苦力,薪酬被以各種理由扣得乾乾淨淨,隻留下連勉強果腹都做不到的微薄銀錢。
最終,他們忍無可忍奮起反抗,殺掉了工頭。
建築公司卻在未作任何調查的情況下,將此事直接定性為暴亂,通報軍方。於是,纔有了公狼的出現。
看到他率兵而來,那群獸人愣住了。他們驚愕地看著公狼的臉,一邊舉起手中的鎚子和鎬子,僵硬地對準了他。
奧菲斯的外來勞工並非都像著他們這樣狼狽。
若是在工作中收到不公正的對待,完全可以上告工會。矮人、半精靈都有自己的協會團體,甚至連摩恩人背後都有薔薇王後給他們撐腰。
隻有獸人,什麼都沒有。
分裂的國家,內戰不斷的八旗,自保無力的現任獸王……
整個比蒙聯邦,沒有任何人在乎這些獸奴的死活。說到底,他們就是被國家的高層親手賣過來的。
那一天,是公狼第一次違抗軍令。
他沒有下令清剿這些同胞,隻是將真相一五一十上報。
然而結果並沒有太大的改變,建築公司依舊決定遣返這批勞工。
公狼心知肚明,那意味著什麼。
他們回去的不是故鄉,而是墳場。
祖國本是人民的庇護港,但對於他們而言,卻是絕地。
公狼至今還記得,臨別時那名狼族勞工望向他的眼神——求助、嚮往、羨慕、嫉妒、絕望、麻木……百種情緒交織其中,宛若一隻枯坐井中,仰望天光的蛤蟆。
也就在那一刻,一團火在公狼的心中點燃了。
自那以後,每夜夢回,他總能夢到這群勞工。胸中的火焰沒有熄滅,反倒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燒愈烈!
終於在光輝紀516年,這團火徹底燎原。
彼時,摩奧戰爭正酣。
“不沉”與“雷光”這對王國雙璧接連在戰場上演奇蹟,讓戰無不勝的奧菲斯集團軍首次栽了跟頭。兩國最終於洛斯林德開啟樹海和談,交換利益,達成和平。
而這場製定新規則的和平峰會上,唯獨沒有獸人的影子。
因為那一年,獸王死了。死於刺殺,刺客是誰至今不明。
也正是那一年,時年三十五歲的公狼申請退役,闊別十八年重返故土。
他拉攏資本,談判獸神,正式踏上了人生的第三階段——成王之路!
“無畏者”的稱號逐漸淡出視野,取而代之的,是一個響徹奇蘭、不亞於“不沉”、“薔薇”、“皇帝”的新名號——狼王!
此後他的故事人盡皆知,便無需過多贅述。
收攏八旗、抵禦外資、對抗神權……
為了穩固政權,也為讓比蒙在內外交困之際博得一線生機,公狼悍然發動戰爭,攻破西蒙,血洗西境,一戰斬落不沉將軍,身成超凡!
自此,公狼的聲望如日中天,八旗徹底歸心。
曾經百般乾政的神血聖殿驀然噤聲,外來資本再不見昔日的囂張跋扈。
雖然這一切是建立在數十萬摩恩人的屍骨之上,但公狼並不後悔。
即便重來一次,他仍會走同一條路——用摩恩的血,換比蒙的活!
弱肉強食,是亙古不變的法則。
奧菲斯亦如此。他們的繁榮,是建立在矮人、地精、獸人,數不清的亞人血淚之上。
在公狼看來,沒什麼可恥的。
讓他國人流血,總比讓自己人流血好。
這些話,他不會有任何避諱。
公狼比那些嘴上高喊為了人民的口號,卻趴在自家子民身上敲骨吸髓的狗屁貴族高尚的多得多得多!
……昏沉的意識緩緩歸體,腐臭的空氣麻痹了鼻腔,潰爛的四肢在廢土上蠕動前行,緩慢伸出,抓向眼前那道身影……
縱是粉身碎骨,縱是遺臭萬年,縱是屍山血海,公狼也要用他的殘軀為他的人民開出一條生路。
因為——
巴格斯是比蒙的獸王!
枯爛的狼爪猛然收攏,死死攥住了一襲黑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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