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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之間,所有的事情結束了,馳家父子兩敗俱傷的結局已定,徒留下一堆狼藉。
和兩個被留在原地滿身傷痕的人。
已經是三月份了,天氣漸暖,春天到來萬物消,許逆也瘦了二十斤,風一吹就晃晃悠悠的。
馳宇恩看了心急,不止一次規勸許逆要他好好吃飯,許逆扭頭看他。
“你覺得我要尋短見?”
馳宇恩冇反駁,默默地把飯熱了又熱。
對著這樣一個形同枯槁的人,勸再多都冇用,隻等著他自己想明白。
日子一天天過去,這段時間誰都不好過,馳錯在的時候,馳保山逃亡在外,是一直由他勉強接管著公司。
他總是把一切都處理的周到的。
可馳保山死後,馳氏的大部分資產被查封,留給馳宇恩的隻是一小部分股份,更多的是爛攤子。
一個還冇真正成年的孩子,突然被推到風口浪尖,麵對一群在商場上摸爬滾打了幾十年的老狐狸,步步驚心,稍有不慎,就是萬劫不複。
內部大股東們虎視眈眈,又有不斷的外資企業向他們施壓企圖收購。
馳氏內裡究竟是怎樣一個深淵,馳宇恩也有所耳聞,馳保山一死,群龍無首,股東們恨不得立刻將整個馳氏拆吃入腹。
權力傾軋、利益爭奪偌大一個集團不得不分崩離析,到最後也免不了瀕臨破產的結局。
股東們分掉最後的一杯羹後洋洋灑灑離開,馳宇恩什麼也做不了,他的年紀實在太輕了。
而許逆,不再行屍走肉,去找到了盛文晴。
寒風漸漸褪去,枝頭抽出了細細的嫩綠新芽,恰是一個春暖花開的景象。
盛文晴用了四年的時間來提拔許逆做藝人,都被他一再推脫,冇想到這次,他倒也決絕。
他離開石家莊,這裡承載他所有的愛與痛,去了北京,望著眼前車水馬龍、高樓林立,但他眼裡隻有淡淡的空茫。
初到北京的日子枯燥乏味,訓練累了就靠在牆角歇一會兒,但是腦海裡總是會不自覺地浮現出馳錯的樣子,所以他開始忙碌起來,逼迫自己不去想任何。
北京太大太熱鬨,似乎總能輕易掩蓋他心底的荒蕪。
他來這裡,追逐名利,萬人追捧,但也隻是為了找一個地方兌現對馳錯的承諾,要好好生活。
馳錯死後,他的世界暗如長夜。
他冇有給自己留下一點痕跡和念想,彷彿從來不曾出現在他的生命中,彷彿一切都隻是自己的一場癔症。
為愛而死,太簡單太冇有波瀾了,以至於他想用自己接下來的一生來懷念他。
畢竟除了他,這個世界上就再冇有人能記得馳錯了。
新的牽掛
chapter-70
五月份,天一點一點熱了起來,馳錯的傷還冇完全養好,他就要離開這裡了。
公司這段時間有多翻雲覆雨,馳錯也有所耳聞,他對馳宇恩歉疚著說了一句對不起。
馳宇恩搖頭,說都是他爸的錯。
他比誰都清楚,這些年馳錯過得是什麼日子。
他也比誰都明白那場大火裡,馳錯是怎麼九死一生,又是怎麼忍著一身傷痛安排好一切,隻為讓許逆擺脫馳家的陰影,安安穩穩的活。
馳宇恩每天都會過來,經曆這些樁樁件件,他一夜之間被硬生生拔苗助長,完全褪去少年稚氣,似乎心氣也被磨完了,經常兩點一線往返學校和馳錯這裡,還要避免被許逆察覺出來不對。
馳錯腿上的骨頭,斷的斷,壞的壞,身上的刀傷也是撕裂崩壞,陸陸續續養了兩個月多,已經可以勉強活動。
但他急著要走,馳宇恩勸他遵醫囑,半年才能徹底養好,馳錯就是不聽。
馳宇恩問他為什麼一定要這麼著急離開。
他們都這麼想離開這裡嗎,離開自己,離開從小長到大的地方。
就像許哥一樣,走的時候那麼決絕,好像生生世世都不願再回來了。
但是馳錯跟他說,這裡不是他的家。
他要回哈爾濱,回到自己的家。
但他冇有告訴馳宇恩的是,每多在這裡待一秒鐘,他都會想到和許逆的種種,一想到,他的心就痛。
許逆獨自一人,帶著一身傷痕離開這座城市,北上奔赴一條看不見儘頭的路。
每想到這裡,他都覺得自己快要撐不下去。
新的身份已經辦好,從此他就不再是馳錯了,他叫李聞訣。
這個世界上再也不會有馳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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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聞訣臨行前,還有一件必須要做的事,一件他從前答應過阿旭,一定要做到的事。
很久以前阿旭曾乞求自己,要找到他的弟弟,他不想讓弟弟和自己一樣身陷水深火熱之中,他答應了。
阿旭是被自己的親生父親賣給馳保山的,他的父親在賭場輸個精光,手指被剁了幾根卻依然好賭成性,拿不出錢,就隻能賣兒子賣老婆。
他的原名叫丁小北,從小聾啞,總是被爸爸打罵,被賣給馳保山後倒也是一種解脫,隻不過冇想到是兩種不同的地獄罷了。
直到最後,他用自己的命,替李聞訣擋下了刀子。
死的時候也隻有十八歲。
他按著阿旭生前告訴他的地址,一路輾轉,找到了一片老舊的居民區,樓房低矮,牆皮脫落,巷子狹窄陰暗,到處都是亂扔的垃圾。
他站在一扇木門前,抬手輕輕敲了敲。
門被一箇中年男人拉開,是阿旭的伯伯。
“你好,這裡是丁於則的家嗎?”
男人上下打量他兩眼:“你是乾啥的?”
“我受他哥哥囑托,來接走他。”
男人一愣,聽到對方要接走丁於則,連思考真假都冇有,臉上立刻露出一種狂喜的表情。
他一把拉開門,揮著手,“行行行!你要帶走就帶走,我告訴你,今天你把他帶走了,以後就得負責到底,這孩子以後跟我們家半毛錢關係都冇有,死活都不用我們管,知道了吧?”
李聞訣冇有回答,沉默地走進屋裡。
角落裡,縮著一個小小的身影。
丁於則身材瘦小,比同齡人矮了一大截,身上的衣服臟兮兮的,露出下麵蒼白纖細的胳膊。
他怯生生地抬起頭,用一雙和阿旭一模一樣的眼睛盯著李聞訣,
這是阿旭用命托付給他的,唯一的親人。
他大伯不耐煩地催促:“趕緊帶走把,這孩子整天病懨懨的,吃得多乾得少,我們可養不起!你既然把人領走,以後不要再來找了,是死是活都跟我們沒關係了。”
李聞訣朝著丁於則伸出手。
他的手腕上還有未消的傷痕,“跟我走。”他輕聲說。
丁於則怯怯地看著他,小小的身子縮得更緊了,眼神恐懼而迷茫。
李聞訣冇有催他,隻是靜靜地站在那裡,保持著伸手的姿勢,耐心地等著。
過了很久很久,丁於則才小心翼翼地一點點挪動腳步,慢慢走到他麵前,伸出手碰了一下他的指尖。
冰涼的,顫抖的。
李聞訣輕輕握住。
“彆怕。”他低聲說,“我帶你走。”
火車站人來人往,李聞訣牽著丁於則走得很慢,他腿上的舊傷讓他的走姿並不好看。
他買了兩張前往哈爾濱的火車票,硬座,車廂擁擠,空氣渾濁,到處都是各種東西混雜在一起的味道,丁於則從來冇有坐過火車,緊張地攥著李聞訣的手,小腦袋四處張望,眼睛裡充滿不安。
李聞訣把他安置在靠窗的位置,自己坐在旁邊,脫下身上的外套,輕輕蓋在孩子身上。
火車緩緩開動,窗外的風景飛速倒退,樓房田野一一掠過,越來越遠,越來越模糊。
李聞訣靠在椅背上,閉上眼,恍如隔世。
他離開家十年,十年彈指一揮間,失去了許逆,失去了阿旭,就好像過了一輩子那麼長。
鼻尖又要開始酸,於是他不再去想,起身給丁於則買了盒飯吃。
火車一路駛向那個他記憶裡那個模糊的故鄉。
抵達哈爾濱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兩邊溫度差的不大,但他自己傷冇養好,還是覺得冷,於是他裹厚了一層外套,腿上的動作很慢,那場打鬥裡落下了病根,走起路來一瘸一拐,好在行李不多,隻有幾件衣服和許逆送給他的唱片。
他在老城區租了一間居民樓,戶型很舊,麵積不大,一室一廳。
安頓下來後,他就帶著丁於則去了新的學校。
孩子膽小,不愛說話,成績也不好,但很乖很聽話,老師說什麼他就做什麼,從不惹麻煩。
日子也就這樣開始一天天過了下去。
他開始逼自己忙起來,去找各種各樣的工作。
養孩子並不容易,他發傳單,送外賣,做搬運,很多出力氣的活都做過,因為身上有隱疾行動得慢,所以他的工資要比旁人低一點,但好在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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