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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徹走出屋,就看到了穿著白色厚羽絨服的林曉雅。
林曉雅小臉凍得通紅,但是依舊難掩青春活潑的動人美麗。
連林徹看到以後都不禁愣了兩秒。
這還是他印象裡的老妹嗎?
果然女大十八變,這變得也太好看了。
林曉雅這個時候也看到了林徹。
她起初還不敢置信,好半天才試探地喊了聲。
“哥?”
林徹一下就笑了出來。
“行啊曉雅,現在變得這麼漂亮了,差點我都冇認出來。”
林曉雅臉紅了一下。
“哥,你真的回來了,這三年你到底乾嘛去了,一直不肯回家!”
林徹笑了笑,三年的事,那可真是一時間也說不完的。
“走吧,先進屋子裡,我還給你買了禮物,你趕緊過來看看。”
“還有禮物?該不會是……”
聯想到之前那通電話,林曉雅已經意識到了什麼,內心更是瞬間激動起來。
林徹回到屋裡,把早就給林曉雅準備的禮物拿給她。
隔著精美的包裝,林曉雅還認不出這到底是什麼。
直到把包裝撕開,露出裡麵高階感十足的品牌盒。
索尼FX6!
林曉雅一瞬間還有些恍惚,甚至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哥,你、你給我買的?”
林曉笑容更盛。
“怎麼,這不就是你跟我要的,你想要我還能不給你買?”
“不是,那這也……”
當初林曉雅是電話裡管林徹要一台攝像機。
但是她想著,林徹能給她隨便買個兩三千的家用攝像機就行了。
反正她就是想用來參加學校社團活動,本身也就不是專業性質的,用不著買那麼好的。
而她自然那也提前瞭解過攝像機品牌這些。
就這台索尼FX6,早已脫離家用攝像機的範疇,而是專業攝像機了!
一般就劇組纔會用這麼專業的攝像機!
其價格更是不菲。
咋說也要十幾萬。
林徹竟然給她買了這麼貴重的禮物,叫林曉雅咋能相信。
一時間,林曉雅的聲音都在顫抖。
“哥,你是認真的嗎?你現在發財了?還是……你該不會是做啥違法的事了吧?”
林徹冇繃住,笑道:“你咋跟爸媽一開始的反應一樣呢,你哥我就非給做什麼違法的事情,才能買得起這東西嗎?”
林曉雅反問:“不然呢?”
普通農村人,進城也就是打工的命,一年到頭能攢個回家的車票錢就不錯了。
她從來冇想過她哥能發大財。
這時候林建國也來替林徹解釋。
“曉雅,你就放心收著吧。”
“你哥現在是千萬富翁了,說不定要不了多久,還能變成億萬富翁呢。”
“看到門外的老死來死了嗎,那也是你哥買的,村裡人都說那車價值一千萬!”
林曉雅聽到這話,整個人都呆愣住了。
“爸,你說外麵停著的那輛勞斯萊斯也是我哥的?”
“對啊。”
這下林曉雅再也忍不住了,直接激動得蹦起來。
“我去,哥,那你這也太帥了,啥時候能開著你那輛勞斯萊斯帶我出去溜溜?”
劉鳳霞這個時候正好端著菜走出來,替林徹開口道:
“改天的吧,你哥大老遠回來一趟,路上肯定累壞了,讓他好好歇一歇。”
林徹雖然很想滿足自己妹妹這個心願,但是想了想也拒絕。
“我倒是不嫌累,主要是這車開回來的時候造的太埋汰了,等過兩天我送去保養一下,然後再帶你去城裡溜一圈。”
林曉雅撇撇嘴。
“這個是跟你說的,到時候你要把車開到我學校裡,讓我班同學也都看一看。”
“行,冇問題。”
林徹爽快地答應。
林曉雅忽然又注意到坐在屋子裡的愛麗絲。
她早就好奇這個金髮大美女是誰。
“哥,她又是誰?該不會是……”
林曉雅已經隱約猜到愛麗絲的身份。
隻是因為愛麗絲實在是長得太漂亮了,所以她還有些不敢確定。
“你猜的冇錯,就是你未來嫂子。”
“我去!”
林曉雅一下就爆發出比剛纔更大的驚訝聲。
“哥,你太牛了!”
林曉雅感歎完,就主動上去和愛麗絲聊起來。
她們兩個年齡差不多,所以很快就找到了共同話題。
冇過多久,劉鳳霞做好了一桌子菜。
東北大燉菜、鍋包肉、地三鮮,還有一盤剛殺的土雞燉蘑菇。
都是地道的東北菜。
愛麗絲之前就跟林徹吃了不少,早就已經愛上東北菜了。
一看到這一桌子香噴噴的菜肴以後,愛麗絲眼睛都亮了。
迫不及待的就拿起筷子,正要夾。
林徹提醒她。
“長輩還冇動筷呢。”
但是劉鳳霞全然不在意。
“冇事兒,他們外國人。不照咱們華夏的規矩也冇事兒。”
說著,劉鳳霞就給愛麗絲夾了一塊雞肉。
“姑娘,嚐嚐阿姨做的土雞,自家養的,冇喂飼料,香得很。”
愛麗絲咬了一口,好吃到臉都紅了。
“好吃!比俄羅斯的紅菜湯還好吃,阿姨,你太厲害了!”
這話哄得劉鳳霞眉開眼笑,又一個勁地給她夾菜。
“好吃就多吃點,不夠阿姨再給你做。”
林曉雅撇撇嘴:“媽,你也太偏心了,我也是你閨女,咋不給我夾?”
劉鳳霞白了她一眼
“你自己不會夾?”
不過雖然話這樣說,卻還是順手給她夾了一塊鍋包肉。
“快吃你的,就你話多。”
看著一家人和和氣氣熱熱鬨鬨的樣子,林徹的心裡也有著說不出的感動。
林徹忽然想起什麼,對二老說道。
“爸,媽,我這次回來,就不想再讓你們受委屈了。”
劉鳳霞愣了一下。
“傻孩子,媽不委屈,你回來了,媽就啥都滿足了。”
林徹搖搖頭。
“不是這個意思。”
“我現在有錢了,你們彆再住這個老院子了,跟我去城裡住吧。”
“我給你們買個大平層,環境好,住著舒服。”
“而且出門就是超市醫院,也方便,可比在農村強多了。”
這一路回來,林徹深感生活在農村的不方便。
以後如果真有個什麼事兒,想要去趟城裡,麻煩死。
更重要的是容易耽誤了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