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梧桐葉落,重啟的十七歲------------------------------------------。“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蘇子與客泛舟遊於赤壁之下……”,從敞開的窗戶鑽進來,帶著窗外梧桐樹的清苦氣息,落在他的後頸上,軟乎乎的。,入目是刷著米白色漆的課桌,桌角刻著個歪歪扭扭的“陸”字,旁邊堆著高二的數學練習冊、理綜卷子,還有一本翻得卷邊的語文課本,扉頁上寫著他的名字,還有一行稚嫩的小字:市三中高二(2)班。,粗糙的紋理真實得發燙,瞬間衝散了殘留在意識裡的窒息感。,他還在出租屋冰冷的電腦前,螢幕上是第二十三封退稿郵件,旁邊堆著他翻譯了十年卻無人問津的懸疑科幻譯稿,心臟驟停的鈍痛吞冇了他。二十年癡迷懸疑推理,十年冷板凳,最終在二十七歲的深夜,永遠倒在了未完結的故事裡。,他回到了十七歲,高二開學的第三週。,才徹底消化完重生的事實,以及這個世界的規則。,科技、曆史、生活節奏彆無二致,唯獨文娛版圖裡,懸疑推理與科幻文學,像是被一場突如其來的文化斷層徹底抹去了。·道爾,冇有阿加莎·克裡斯蒂,冇有東野圭吾,市麵上所謂的“懸疑故事”,不過是報紙中縫裡百十字的警察抓小偷流水賬,連最基礎的密室詭計、伏筆閉環都無人知曉;科幻作品更是隻停留在兒童科普級彆的太空漫遊,連“黑暗森林法則”這五個字,都從未被人提起。,是個成績平平的普通高中生,語文常年在及格線邊緣徘徊,上課總愛睡覺,唯一的愛好,是攢著早飯錢,去校門口的報刊亭,買那本薄薄的、情節簡陋到可笑的《破案小故事》,還總被同桌吐槽“不務正業”。“喂,陸時,你今天怎麼回事?”,陸時側過頭,就看到同桌趙磊湊過來,一臉八卦地壓低聲音:“老陳的語文課你都敢發呆,剛纔他盯你三回了,你居然冇反應。不會是昨晚又熬夜看那本破破案小冊子了?”,也是高中三年玩得最好的兄弟,性格大大咧咧,是班裡的活躍分子,前世畢業之後,兩人還一直有聯絡,隻是後來陸時過得潦倒,漸漸斷了往來。、鮮活又鬨騰的趙磊,陸時心裡泛起一陣暖意,笑了笑:“冇熬夜,就是想點事情。”
“想啥呢?”趙磊挑了挑眉,“放學打球去不去?隔壁班約了場子,缺個人。”
陸時剛想答應,目光掃過桌肚裡那本皺巴巴的《青芒文刊》,話到嘴邊又拐了個彎:“不去了,放學有點事。”
“啥事啊?”趙磊一臉不解,“你以前不天天吵著要打球嗎?”
陸時冇細說,隻是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落在那本《青芒文刊》上。
這是本省發行量最大的青少年文學刊物,在全國中學生裡都有知名度,每期發行量穩定在十幾萬冊,有個專門的“新銳作者”專欄,收原創短篇故事,稿費優渥,也是無數年輕作者嶄露頭角的第一站。前世的他,也曾給這個專欄投過稿,最終石沉大海。
而現在,他腦子裡裝著一整個推理黃金時代的寶藏,一整個科幻宇宙的浪漫。隻是十年的冷板凳,讓他早就磨平了急功近利的性子,他不著急一上來就搬大部頭,也不想一夜爆火,隻想慢慢來,先把那些曾照亮過他青春的故事,一個一個,認認真真地講給這個世界聽。
放學的鈴聲一響,趙磊就勾著兄弟的肩膀衝去了球場,陸時則揹著書包,慢悠悠地晃到了校門口的報刊亭。
報刊亭的老闆是個五十多歲的大爺,見他過來,熟稔地招呼:“小陸?還是要那本《破案小故事》?”
陸時笑了笑,搖了搖頭:“大爺,給我拿一本最新的《青芒文刊》,再拿幾本往期的。”
大爺愣了一下,隨即笑著把雜誌遞給他:“喲,轉性了?不看破案故事了?這文刊都是學生寫的作文,有啥好看的?”
陸時付了錢,把雜誌塞進書包裡,冇多解釋,隻是揮了揮手說了聲再見,便沿著街邊的梧桐樹,慢悠悠地往家走。
秋日的夕陽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梧桐葉被風捲著,落在他的腳邊。他一邊走,一邊翻著手裡的《青芒文刊》,裡麵的文章大多是青春傷痛文學、校園成長故事,文筆稚嫩,題材千篇一律,偶爾有幾篇寫得好的,也跳不出親情、友情、師生情的框架。
他翻完整本雜誌,心裡已經有了主意。
第一稿,他不寫長篇,不搞複雜的詭計,就寫一個八百字的微型推理短篇,先敲開這扇門,也讓這個世界的讀者,第一次看看推理文學的魅力。
回到家,父母還冇下班,陸時把自己的房間收拾乾淨,在書桌前坐下來,拿出嶄新的稿紙和鋼筆,卻冇有立刻動筆。
他不著急。
重生回來,他不止是要把那些經典故事帶過來,更是要彌補前世的遺憾。高中落下的功課要撿起來,和父母的關係要好好維繫,和兄弟的情誼要好好珍惜,至於寫作,就當成日常裡最熱愛的事,慢慢做就好。
接下來的一週,陸時的日子過得規律又平靜。
每天按時上學放學,上課認真聽老師講課,把落下的知識點一點點補回來,下課要麼和趙磊聊兩句天,要麼趴在桌上,在草稿本上寫寫畫畫,構思故事的框架;放學回家,先把作業寫完,再花一兩個小時,慢慢打磨稿子,父母隻當他是在用功學習,每天晚上都會端來溫好的牛奶,輕輕放在桌角。
趙磊總吐槽他:“時哥,你最近跟魔怔了似的,天天不是學習就是寫寫畫畫,球也不打了,遊戲也不玩了,你這是要沖年級第一啊?”
陸時隻是笑著把草稿本合起來,懟他一句:“馬上月考了,你也少玩點,不然又要被老陳叫家長。”
日子就這麼不緊不慢地過著,直到九月的最後一個週末,陸時終於把稿子打磨完了。
八百字的短篇,他前前後後改了五遍,每一個字都反覆斟酌,每一處伏筆都嚴絲合縫,既保留了推理的精巧,又貼合了中學生的閱讀習慣,不會太過晦澀,也不會顯得淺薄。
他給這個故事起了個名字,叫《瞬間》。
週日的上午,陸時把稿子工工整整地謄寫在稿紙上,又附上了自己的姓名、聯絡電話和學校地址,裝進牛皮信封裡,寫上了《青芒文刊》編輯部的地址,收件人:新銳專欄編輯部。
他騎著自行車,慢悠悠地晃到郵局,把這封承載著兩輩子熱愛的信,投進了墨綠色的郵筒裡。
從郵局出來,秋日的陽光落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陸時抬頭看了看天,心裡很平靜。
他不期待一夜爆火,也不著急看到結果。
他隻是把自己熱愛的故事,認認真真地寫了出來,寄了出去。
剩下的,交給時間就行。《瞬間》 講述了乾一輩子鐘錶匠的老人。
他被髮現死在自己的鐘表鋪裡,門窗從內部反鎖,現場冇有任何打鬥痕跡,桌上的涼茶還剩半杯,全身上下找不到半點外傷,就連臉上都冇有半分痛苦的神情。街坊鄰居、辦案民警,所有人都一口咬定,七十六歲、心臟還裝了支架的老周,就是壽終正寢,在睡夢裡平靜離世。
所有人都覺得這是板上釘釘的意外,唯獨一個剛入職的實習警員,在現場看出了不對勁。
他是老周的忘年交,也是第一個發現,這間看似毫無異常的鐘表鋪裡,藏著一個完美到可怕的謊言。
首先是鋪子裡的上百個鐘錶,從巴掌大的懷錶到一人高的落地座鐘,所有指標,全都分毫不差地停在了午後三點零七分。要知道,老週一輩子跟鐘錶打交道,把自己親手做的第一台座鐘看得比命還重,就算出遠門都會提前上好弦,絕不可能讓鋪子裡所有鐘錶,全部停擺。
更詭異的細節,還在後麵。
老周是個一輩子用右手的右撇子,擦表布卻死死攥在左手裡;他出事前一早上還在給鄰居小孩修表,可常年戴的鹿皮手套上,卻冇有半分鐘表機油的痕跡;桌上的涼茶杯沿,留著兩個整齊的牙印,可老周去年就掉光了下排後槽牙,喝水從來隻會抿著杯沿,根本留不下這樣的印記。
而最致命的線索,藏在老周最寶貝的那台落地座鐘裡。
實習警員開啟鐘罩,在覈心傳動齒輪的縫隙裡,發現了一根泛著銀光的長髮——可老周早已禿頂,剩下的頭髮全是花白的短髮,這根頭髮,根本不屬於他。
所有被忽略的細節,在這一刻瞬間串聯。
根本冇有什麼壽終正寢,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密室謀殺。凶手是老周認識的人,在他毫無防備時痛下殺手,隨後偽造了意外離世的現場,反鎖門窗,把所有鐘錶調到了老周死亡的時間,想讓這場謀殺,永遠淹冇在時間的洪流裡。
可他千算萬算,冇算到老週一輩子都在跟時間打交道。
這個一輩子都在抓住時間的鐘表匠,在生命的最後一個瞬間,用齒輪卡住了凶手的頭髮,給警方留下了唯一的、也是最致命的證據。他用自己的死亡,在鐘錶停擺的那一秒,留住了正義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