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時候,他們一家人會坐在炕上一起看電視。
媽媽為了省電,看電視的時候總是會把燈關上。關燈之後,電視螢幕看起來更清晰。
電視螢幕那一明一暗的光,閃著臥室的傢具時隱時見,這是靈明一非常喜歡的氛圍。
她經常在想,如果每天都能這樣就好了,一手牽著爸爸,一手牽著媽媽,看著有趣的電視劇,還不用捱揍。
那時的電視,需要大半年的收入才能買到,很少有人捨得買。
所以,大家對電視的認知很少。他們並不知道,在黑暗裏盯著明亮的螢幕看,對眼睛的傷害很大。
尤其是小孩兒的眼睛,最怕強光刺激。
小孩子很喜歡看明亮的東西,尤其是剛出生的小孩兒。
懂的人,會在剛生小孩兒的時候,就把家裏的燈換成小燈泡。
老輩子的時候,是點油燈點蠟燭,黑乎乎的看不清東西,點著蠟燭繡花,眼睛都熬得流眼淚了,近視眼也不多。
後來白熾燈多了,看的更清楚了,近視眼反而增多了。
那會兒靈明一的父母也不懂,靈明一也愛看。
晚上看電視,孩子不鬧人,父母也能安靜的休息一一會兒,大人小孩兒一拍即合,天天晚上守著看。
當然,除了光的刺激之外,近視眼也跟性情有關。
喜歡看別人的毛病,看不到自己的毛病,傷眼睛。
靈明一就是這樣。
她隻能看到媽媽總打她,卻看不到自己為什麼捱打。
一個女人帶兩個小孩子,一個身體不舒服,一個調皮搗蛋,這種強度的壓力,很容易讓人抑鬱。
靈明一的媽媽在這種情況下,還能積極樂觀,隻是脾氣火爆了一點,已經是超過大部分人了。
但靈明一完全看不到這些,她隻覺得媽媽大人欺負小孩兒,自己好可憐。
其實,明一媽媽除了幹活之外,她還很喜歡教孩子讀書寫字。
靈明一剛會說話,媽媽就開始教她背兒歌,媽媽一頁一頁教,明一一頁一頁的背。
背久了,看熟了,書上的字兒基本也都認識了。
還沒開始上學,明一已經可以獨自看書了,個別不認識的字,就自己查字典。
但媽媽的這些辛苦,靈明一都看不到,她隻看到了自己三天兩頭“無緣無故”就被打,媽媽總拿自己當出氣筒。
看人好處是聚陽,看人壞處是收陰。
靈明一從性情上滿足了收陰的內因,又湊齊了傷害眼睛的外因,如果不從內因和外因上同時改變,那麼眼睛看不清,是遲早的事兒。
世界是一麵鏡子,你看別人是什麼樣子,自己就是什麼樣子。類似的情景,總是容易重複上演。
靈明一看到媽媽欺負人,所以,這麵鏡子反射到上學之後,老師也很暴力。
寫不完作業老師就會揍人。
靈明一很絕望。
在家裏捱揍,上學也捱揍。
就爸爸不揍她,但爸爸出外打工了,不在家。
她處處捱揍,感受不到生活的愛,覺得活著好沒意思啊。
剛上小學一年級,她就覺得自己活夠了。
在一天的淩晨四點,她又被媽媽薅起來寫作業時,她困得睜不開眼,嘟囔道:“要不還是死了算了。
死了就不用寫作業了,也不用天天捱揍了。”
明一媽媽一聽,這說的是什麼話?
火氣一上頭,又是一頓胖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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