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洞中女屍(三)
走訪調查從李家社開始,一家一戶地過。
民警們拿著筆記本,挨家挨戶地問:三月份有沒有見過陌生人來村裡?有沒有聽到過什麼異常的聲音?村裡有沒有哪個女人最近不見了?
問到第七家的時候,一個村民的話引起了注意。
“你說起這個……倒是有個人,陳小麗,三月份說出去打工了,到現在都沒回來過。她家裡人到處找都找不到。”
陳小麗。
這個名字被記在了民警的本子上。
繼續走訪,更多的資訊浮出水麵。
陳小麗,一九七九年出生,今年三十四歲,李家社土生土長的人。十年前嫁給了本村的鄧自華,兩口子住在一棟老式的土坯房裡,有一個兒子,今年**歲。
據鄰居說,陳小麗這個人性格潑辣,脾氣火爆,在村裡不是個好惹的角色。二零零九年的時候,她因為一點瑣事跟丈夫的堂兄吵了起來,吵著吵著動了手,她抄起一把鋤頭把堂嫂打傷了。就因為這事,她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去年剛刑滿釋放回來。
“坐過牢?”楊隊皺了皺眉。
“對,故意傷害罪。”旁邊的民警翻了翻筆記,“判了三年,實際服刑兩年多就出來了。”
一個有過暴力犯罪前科的女人,失蹤了。
楊隊讓民警繼續深挖,同時安排人去找陳小麗的父母辨認屍體。
陳小麗的父母住在村子東頭,兩個老人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聽說女兒可能出了事,老母親當場就癱了,老父親強撐著跟民警去了現場。
辨認衣物的時候,老人家的手抖得厲害。
“這……這衣裳,是她穿的。粉紅色的外套,我見過。還有這個褲子,也是她的。她三月份走的那天,穿的就是這一身。”
DNA比對的結果三天後出來了。
大理州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確認,山洞中的女屍就是陳小麗。
死者身份確定了,案件的性質也跟著明確了——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楊隊把陳小麗的照片貼在案情分析白板上,旁邊寫上了她的基本資訊:女,34歲,有暴力犯罪前科,性格潑辣,夫妻關係不睦。
“說說她丈夫。”楊隊說。
走訪組的民警翻開筆記本:“鄧自華,男,36歲,跟陳小麗同村,結婚十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經常吵架。陳小麗失蹤後不久,鄧自華也外出打工了,到現在都沒回來。”
“去哪裡打工了?”
“不知道。村裡人沒人清楚,他也沒跟任何人說過。”
楊隊的手指在桌麵上敲了敲。
妻子死了,丈夫跑了。
這個時間點太巧了。
“繼續查,”楊隊說,“把鄧自華的社會關係、活動軌跡,全部給我捋清楚。還有,查一下陳小麗的人際關係,她在村裡跟誰來往密切,跟誰有過節,全部要弄清楚。”
調查很快有了新的發現。
一個村民向民警反映了一個情況:陳小麗在外麵有人了。
“有個姓董的,開車的,陳小麗跟他關係不一般。村裡人都知道,陳小麗經常坐他的車出去,有時候一出去就是好幾天。”
董某,男,四十齣頭,大理市人,貨運司機。
民警找到董某的時候,他正在貨運站裝貨。聽說民警是來調查陳小麗的,董某的臉色變了變,但很快就恢復了正常。
“對,我認識她。我們是……朋友關係。”
“什麼樣的朋友?”
董某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坦白了:“情人關係。我們有那種關係,發生過多次。”
他告訴民警,他跟陳小麗是二零一二年五月認識的,當時陳小麗去大理市辦事,坐了他的車。兩個人聊了幾句,留了電話,後來就慢慢發展成了情人。
“最後一次見她是什麼時候?”
“三月十五號晚上。那天她給我打電話,說想考個貨運資格證,跟我一起跑車。我們約好了十七號在大理碰麵,一起去報名。”
“後來呢?”
“後來……十七號我給她打電話,她手機停機了。我打了好幾次,都打不通。我以為她不想考了,就沒再聯絡。”
董某的作案嫌疑很快被排除了。民警查證了他三月份的活動軌跡,三月十五號他在大理裝貨,十六號在昆明卸貨,十七號又回了大理。整個時間段內,他沒有離開過監控範圍,也沒有時間往返巍山縣作案。
但董某的出現,讓陳小麗夫妻關係的真相浮出了水麵。
“就是因為這個姓董的,陳小麗跟她老公鬧得不可開交。”一個鄰居對民警說,“陳小麗三天兩頭不回家,跟著姓董的到處跑。她老公一開始還忍,後來也受不了了,自己也找了一個。”
“鄧自華也找了別人?”
“找了。有個女的,好像是隔壁村的,兩個人來往密切。陳小麗知道以後,鬧得更厲害了,三天兩頭吵架。”
一個你出我一出的死局。
妻子出軌,丈夫也跟著出軌。兩個人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但因為孩子和麪子,誰都沒有提離婚。
這種扭曲的關係持續了大半年,直到陳小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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