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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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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熟悉的聲音------------------------------------------,林梔回來了。,簡單的白色連衣裙,長髮披在肩上,洗過臉,化了淡妝,看起來精神了許多。手裡提著一個紙袋,裡麵裝著幾本書和一個保溫杯。“我給你帶了蜂蜜水,潤潤嗓子。”她把保溫杯放在床頭櫃上,又在床邊坐下,很自然地握住李行的手,“上午的課怎麼樣?有冇有難受?”,但李行能感覺到那冰涼下的溫柔和力量。“還好。”他說,“就是坐久了有點累,躺下休息了。”“正常。慢慢來,急不得。”林梔開啟保溫杯,倒了一小杯蜂蜜水,遞到他嘴邊,“喝點,不燙。”。溫熱的,甜度剛好,順著乾澀的喉嚨滑下去,很舒服。“謝謝。”他說。,冇說話,隻是看著他喝。她的眼睛很亮,裡麵映出他的影子。李行忽然有些不敢看這雙眼睛,那裡麵盛著太多他尚未理清、也尚未完全擁有的情感。,看向她帶來的紙袋。“那是什麼?”“哦,幾本書。”林梔從紙袋裡拿出三本書,都是平裝本,書頁有些卷邊,看得出來經常被翻閱,“以前我給你讀過的。你說想聽,我就又帶來了。”。一本是《追風箏的人》,一本是《小王子》,還有一本是詩集,封麵上寫著《二十首情詩和一首絕望的歌》。“我給你讀《追風箏的人》吧。”林梔拿起那本書,翻到夾著書簽的那一頁,“上次讀到這裡,哈桑對阿米爾說‘為你,千千萬萬遍’。你記得嗎?”。他不記得。這三年裡林梔給他讀過的書,說過的話,他都冇有印象。那些聲音穿過他的耳膜,卻冇有進入他的意識,像風穿過空曠的山穀,了無痕跡。,但很快又亮起來。“不記得也沒關係。我們重新開始讀。從第一頁開始。”

她清了清嗓子,開始讀。聲音清澈,溫柔,帶著一種朗誦特有的韻律感。她學聲樂,對氣息和節奏的控製很好,讀起書來也格外動聽。

“我成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個陰雲密佈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歲。我記得……”(注:原文為英文小說,此處為中文翻譯版內容)

李行安靜地聽著。陽光從窗戶斜射進來,落在林梔的臉上,給她白皙的麵板鍍上一層柔光。她的睫毛很長,垂下來時在眼瞼上投出淺淺的陰影。她的嘴唇開合,吐出那些他熟悉又陌生的詞句。

熟悉,因為這本書他讀過,在另一個世界裡。陌生,因為現在聽來,彷彿第一次聽見。

他看著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林梔。”他打斷她。

“嗯?”林梔抬起頭,眼神有些困惑。

“你……”他猶豫了一下,還是問出口,“你這三年,經常給我讀書?”

林梔點頭,合上書。“嗯。醫生說,昏迷的病人雖然不能迴應,但聽覺可能是完好的。經常跟他們說話,讀他們喜歡的東西,能刺激大腦,對恢複有幫助。”她頓了頓,聲音低下去,“而且……我也想跟你說話。雖然你不知道,但我說了,就好像你還在聽一樣。”

李行的心臟像被什麼柔軟的東西撞了一下,酸澀的,溫熱的。

“都讀什麼?”他問。

“什麼都讀。你以前喜歡的書,像《追風箏的人》《百年孤獨》《挪威的森林》。新聞,天氣預報,我學校裡發生的趣事。還有……”她頓了頓,臉頰微微泛紅,“還有我寫的日記。每天來看你,我都會寫一點,然後讀給你聽。”

日記。李行想象那個畫麵:安靜的病房裡,女孩坐在床邊,對著昏迷不醒的戀人,讀自己寫的日記。日複一日,月複一月,年複一年。

“為什麼?”他聽見自己問,聲音很輕,像怕驚擾了什麼。

林梔看著他,眼睛裡有水光,但她在笑。“因為我相信你會醒啊。我相信你能聽見。所以我要把這些都告訴你,這樣等你醒了,就不會錯過我這三年的人生了。”

不會錯過我這三年的人生。

李行的喉嚨哽住了。他想說些什麼,但所有的話語都堵在胸腔裡,變成一陣尖銳的疼痛。為這三年裡她的孤獨的守候,為她固執的相信,為她如此輕易說出的、如此沉重的承諾。

“對不起。”他最終隻能說出這三個字。蒼白,無力,但除此之外,他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林梔搖頭。“不要說對不起。你醒了,這就是對我最大的回報。”她重新翻開書,“還想聽嗎?還是累了,想休息?”

“聽。”李行說,“我想聽。”

於是林梔繼續讀。她的聲音在安靜的病房裡流淌,像一條溫柔的小溪,撫平了李行心裡那些尖銳的褶皺。他閉上眼睛,讓自己沉浸在這聲音裡,暫時不去想那些混亂的記憶,不去想未來的迷茫,不去想腦子裡那些亟待釋放的旋律。

隻是聽。聽她的聲音,聽那些他讀過或冇讀過的故事,聽這三年裡,她獨自一人,對著一個沉默的軀體,說過的所有的話。

讀了一個章節,林梔停下來,喝了口水。“累了嗎?要不要休息一下?”

李行搖頭。“不累。你……能給我唱首歌嗎?”

林梔愣了一下。“唱歌?”

“嗯。”李行看著她,“我想聽你唱歌。”

林梔的臉更紅了。她低下頭,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書頁。“我……我唱歌不好聽。”

“誰說的。”李行說,“你可是聲樂專業的。而且,我昏迷的時候,你不是經常給我放音樂嗎?也唱歌給我聽,對不對?”

林梔驚訝地抬頭。“你怎麼知道?”

“猜的。”李行說,“你那麼喜歡音樂,肯定會唱歌給我聽。”

林梔沉默了一會兒,然後點點頭。“是唱過。唱我練聲的曲目,唱我喜歡的歌,唱……我們以前一起聽的歌。”她頓了頓,聲音更輕了,“但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我唱得不好,有時候跑調,有時候氣息不穩……”

“我喜歡。”李行打斷她,聲音很堅定,“隻要是你唱的,我都喜歡。”

林梔看著他,眼睛裡的水光更盛了。她咬了咬嘴唇,像是下定了決心。

“那……你想聽什麼?”

“什麼都行。你喜歡的就好。”

林梔想了想,清了清嗓子。她冇有看李行,而是看著窗外,看著那片湛藍的天空,和天空中緩緩飄過的雲。

然後她開口了。

冇有伴奏,冇有麥克風,隻是清唱。聲音很輕,很柔,像春天的風拂過新綠的柳枝。

“聽見冬天的離開,我在某年某月醒過來。

我想,我等,我期待,未來卻不能因此安排。

陰天,傍晚,車窗外,未來有一個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愛要拐幾個彎纔來。

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遠的未來。

我聽見風來自地鐵和人海。

我排著隊,拿著愛的號碼牌。

我往前飛,飛過一片時間海。

我們也曾在愛情裡受傷害。

我看著路,夢的入口有點窄。

我遇見你是最美的意外。

總有一天,我的謎底會解開。”

是孫燕姿的《遇見》。李行記得這首歌。在另一個世界裡,這是孫燕姿2003年的歌,曾經風靡大街小巷,是無數人的青春記憶。在這個世界,這首歌也存在,但版本有些不同,編曲更簡單,流傳度似乎也不如他記憶裡那麼廣。

但林梔唱得真好。她的音色清澈,通透,像山澗的泉水,乾淨得不帶一絲雜質。副歌部分有幾個高音,她處理得很穩,氣息綿長,情感飽滿。尤其是那句“我遇見你是最美的意外”,她唱得格外溫柔,格外深情,眼睛一直看著李行,彷彿這句話不是說給歌裡的“他”,而是說給眼前這個剛剛醒來的他。

一曲終了,病房裡安靜了幾秒。然後李行鼓掌。雖然他的掌聲很輕,很無力,但林梔聽見了。

她的臉一下子紅了,從臉頰紅到耳根,像熟透的蘋果。“彆……彆鼓掌。我唱得不好。”

“誰說的。”李行認真地說,“你唱得非常好。比很多專業歌手都好。”

“真的?”林梔的眼睛亮了,但很快又暗下去,“你彆安慰我了。我知道自己的水平,在係裡也就是中等。大二參加金鐘杯,也隻拿了銅獎。”

“金鐘杯?”李行捕捉到這個資訊。

“嗯,全國青年歌唱比賽,算是國內最高階彆的學生比賽了。”林梔說,語氣裡有一絲淡淡的遺憾,“我拿了銅獎,導師說已經不錯了,但我自己知道,和那些真正的高手比,還差得遠。”

李行看著她。這個女孩,在他昏迷的三年裡,冇有放棄自己的專業,還在堅持練習,參加比賽,追求自己的夢想。而她做這一切的時候,每週還要來醫院三次,陪一個可能永遠醒不來的人。

“林梔。”他叫她的名字。

“嗯?”

“你會成為最好的歌手的。”他說,每個字都說得緩慢而清晰,“我保證。”

林梔怔住了。她看著李行,看著這個躺了三年、剛剛醒來、連坐起來都困難的男孩,看著他那雙雖然憔悴但依然明亮的眼睛。那雙眼睛裡有某種她從未見過的東西,不是年輕時的莽撞和熱情,而是一種沉靜的、近乎篤定的信念。

彷彿他說出的話,就一定會實現。

“你……”她張了張嘴,想問“你怎麼知道”,但話到嘴邊又嚥了回去。她不想質疑,不想破壞這一刻的氣氛。她寧願相信,無條件地相信。

“好。”她最終說,聲音很輕,但很堅定,“我相信你。”

李行笑了。這是甦醒後他第一次真正地笑,雖然很淡,雖然隻是嘴角微微上揚,但林梔看見了。她看見他眼角的細紋,看見他蒼白的臉上有了一點血色,看見那個她熟悉的、愛笑的李行,正在一點點回來。

“不過,”李行說,“你要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

“好好準備畢業彙報演出。”李行說,“唱一首能讓大家記住你的歌。”

林梔苦笑。“我也想啊。但好歌難求。我自己寫的歌,導師說還太稚嫩。市麵上流行的那些,又不太適合我的音色。我找了好久,都冇找到特彆滿意的。”

李行沉默了幾秒。那些在他腦海裡盤旋的旋律又開始蠢蠢欲動。一首歌的旋律,歌詞,編曲,甚至歌手演唱時的細節,都清晰得像是刻在腦子裡。

《逆光》。孫燕姿的歌。歌詞關於堅持,關於勇敢,關於在黑暗中尋找光。旋律有力量,副歌有爆發力,適合林梔的音色,也適合她此刻的狀態——逆著光,也要走向他。

完美。

但他不能說。至少現在不能說。他需要一個合理的理由,來解釋他為什麼會“寫”出這樣一首歌。他需要時間,需要鋪墊,需要讓林梔和所有人,慢慢接受他的“才華”。

“會找到的。”他最終隻是說,“一定會找到的。”

林梔點點頭,冇再繼續這個話題。她又給李行讀了會兒書,直到護士進來提醒該休息了。李行的身體還很虛弱,不能長時間坐著,也不能過度用腦。

“我該走了。”林梔合上書,看了看時間,“晚上還有聲樂課。明天再來看你。”

“好。”李行說,“路上小心。”

林梔站起身,走到門口,又回頭看他。夕陽從窗外照進來,給她的輪廓鍍上一層金邊。她站在光裡,對他笑。

“李行。”

“嗯?”

“歡迎回來。”

說完,她推門離開,背影消失在走廊儘頭。

李行躺在病床上,看著那扇關上的門,很久冇有移開目光。那句“歡迎回來”還在耳邊迴響,溫柔地,堅定地,像一句咒語,把他從那些混亂的記憶和不確定的未來中,短暫地錨定在此刻,此地,此身。

歡迎回來。回到這個有父母,有林梔,有責任,也有希望的世界。

護士進來幫他躺平,調整點滴的速度。他閉上眼睛,但睡不著。腦海裡,那首《逆光》的旋律還在盤旋,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完整。

他需要一支筆,一張紙。他需要把那些旋律寫下來,在他忘記之前。

“護士。”他開口。

“怎麼了?哪裡不舒服嗎?”護士立刻走過來。

“能給我一支筆和幾張紙嗎?”李行說,“我想……寫點東西。”

護士有些驚訝,但很快點頭。“可以。不過不能寫太久,你需要休息。”

“我知道。謝謝。”

護士拿來一支圓珠筆和一個小筆記本。李行接過,道了謝。等護士離開,他艱難地坐起來一點,靠在枕頭上,翻開筆記本。

空白頁。他握著筆,筆尖懸在紙上,微微顫抖。

寫下來。把那些旋律寫下來。這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個任務,也是他對林梔的第一個承諾。

但他該怎麼寫?直接寫出完整的五線譜和歌詞?會不會太突兀?一個昏迷三年、剛剛醒來、之前從未表現出音樂天賦的人,突然寫出一首成熟完整的歌,任誰都會懷疑。

他需要偽裝。需要循序漸進。需要從一個簡單的旋律開始,一個簡單的和絃開始,讓所有人——包括他自己——慢慢接受這個“奇蹟”。

就從那首最簡單的,《小幸運》開始吧。

在另一個世界,這是田馥甄的歌,電影《我的少女時代》的主題曲。旋律簡單,歌詞清新,情感真摯,適合吉他彈唱,也適合清唱。而且,它關於青春,關於錯過,關於後知後覺的珍惜。

和他此刻的心境,奇異地契合。

李行深吸一口氣,筆尖落在紙上。他先寫下歌名:《小幸運》。然後,是歌詞。

“我聽見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我聽見遠方下課鐘聲響起。

可是我冇有聽見你的聲音,

認真呼喚我姓名。

愛上你的時候還不懂感情,

離彆了才覺得刻骨銘心。

為什麼冇有發現遇見了你,

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也許當時忙著微笑和哭泣,

忙著追逐天空中的流星。

人理所當然地忘記,

是誰風裡雨裡一直默默守護在原地。

原來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

原來我們和愛情曾經靠得那麼近。

那為我對抗世界的決定,

那陪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一塵不染的真心。

與你相遇,好幸運。

可我已失去為你淚流滿麵的權利。

但願在我看不到的天際,

你張開了雙翼。

遇見你的註定,她會有多幸運。”

歌詞一行行流淌出來,流暢得像是早已寫好,他隻是個抄寫員。寫完歌詞,他開始寫簡譜。do re mi fa so la ti,一個個音符落在紙上,組成熟悉的旋律。

他寫得很慢,因為手還在抖,因為身體還很虛弱。但他寫得很認真,每一句歌詞,每一個音符,都力求準確。他要確保,當林梔看到這首歌時,它能以最完美的姿態呈現。

寫完後,他靠在枕頭上,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額頭上又冒出了冷汗,手臂痠痛,但他心裡有種奇異的滿足感。

他把那一頁紙從小本子上撕下來,摺好,壓在枕頭下麵。然後他躺下,閉上眼睛。

腦海裡,那些旋律還在。但這一次,它們不再是無序的噪音,而是有序的佇列,等待著他的召喚。

而他知道,這隻是開始。在那些旋律的深處,還有無數首歌,無數個故事,無數種情感,等待被他喚醒,被這個世界聽見。

窗外,天色漸暗。城市的燈光一盞盞亮起,連成一片光的海洋。

李行在這片光海裡,緩緩沉入睡眠。這一次,冇有混亂的記憶,冇有不安的夢境。隻有一片寧靜的黑暗,和黑暗深處,那些等待被書寫成歌的旋律。

而在他枕下,那張寫著《小幸運》的紙,像一個秘密,一個承諾,一個開始。

安靜的,沉默的,但充滿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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