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學習英語,行屍走肉------------------------------------------,眼睛盯著對麵那麵用木板釘死的窗戶。他眼睛下麵是深重的青黑色,嘴脣乾裂,鬢角的白髮翹起來一撮。聽到腳步聲,他的肩膀猛地一緊,整個人往沙發靠背裡縮了半寸。。陳國棟仰起頭看著他,喉結上下滾動了一次。“陳先生。”林恩開口。,手指攥著毛毯邊緣,指關節發白。“我需要你教我們英語。十六天。十六天以後,我放你回去。”,聲音沙啞:“你拿什麼保證?”。晨光從木板縫隙裡漏進來,在兩個人之間切出一道一道細細的光線。陳國棟的臉被這些光線分割成明暗相間的條紋,眼睛在陰影裡亮得驚人——那是恐懼,純粹的、未經稀釋的恐懼。,掏出那把摺疊刀。開啟。刀刃在晨光裡閃了一下。。陳國棟的身體猛地往後仰,後背撞上沙發靠背,發出一聲悶響。“你冇得選。”林恩說。,刀尖離陳國棟的喉嚨不到十厘米。陳國棟的呼吸停了,眼睛死死盯著那把刀,瞳孔收縮成兩個針尖大的黑點。“看到這把刀了嗎?”林恩的聲音不高,語氣和剛纔說“我需要你教我們英語”的時候一樣平,“不久前,它剛割開一個人的喉嚨。從這邊,到這邊。全部切開。”。他的嘴唇在發抖,下巴在發抖,整個身體都在發抖。毛毯從他肩膀上滑落下來,堆在腰間。,放回口袋。然後蹲下來,和陳國棟平視。“十六天。教完,你活著回去。不教——”
他冇有說完這句話。他站起來,轉身走向門廊。
身後傳來陳國棟的聲音,沙啞,破碎,像是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我教。”
林恩冇有回頭。
趙剛負責出去買物資,用的也是從陳先生那裡搶來的錢。
陳國棟不能離開,至少在末日降臨前,不能放他離開,否則他出去了,一定會報警。
“林哥,我想給我愛人打個電話報平安”
林恩從口袋裡掏出手機,解鎖,遞給趙剛。趙剛站起來,走到陳國棟麵前,把手機遞過去。他冇有走開,就站在陳國棟旁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打吧。”林恩說,“說中文。”
陳國棟接過手機,手指在螢幕上停了一下,然後撥號。他的拇指在號碼盤上移動得很慢,像是每按一個數字都要花很大力氣。
電話接通了。女人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隔著幾千公裡,從佐治亞州傳到某個林恩不知道的城市。
通話結束後,他很自覺的把手機還給了我。
“謝謝。”他說,聲音很輕。
————時間分割線————
“距離病毒爆發還剩13天”
趙剛開車帶陳國棟一起去鎮上。
這是林恩的安排。陳國棟熟悉鎮上的每一條路、每一家店、每一個可以搞到物資的地方,陳國棟是最好的人形地圖。他在金縣生活了十幾年,知道哪家超市的罐頭最便宜,哪裡有子彈賣,哪家藥店的老闆不會多問話。更重要的是,有趙剛在,不怕他跑。
趙剛把雷明頓橫放在皮卡後座上,用一條舊毛巾蓋住。格洛克插在腰間,外套敞著。陳國棟坐在副駕駛,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下車以後,你走前麵,”趙剛說,“我走後麵。你跟人說話,我在旁邊。”
陳國棟點了點頭。
皮卡停在超市停車場。陳國棟推開車門下了車,趙剛跟在他身後,保持著兩步的距離。陳國棟走進超市,推了一輛購物車,沿著貨架走。趙剛跟在他側後方,目光在陳國棟和周圍環境之間來回移動。
帶他出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買子彈,以及買兩把手槍,畢竟手槍更方便攜帶。其他物資都是次要的,趙剛自己一個人出來也能解決。
陳國棟帶著趙剛去了一家黑店。那是後麵巷子裡一家小型超市,門麵隻有兩米寬,櫥窗裡擺著各種罐頭。店主是個六十多歲的白人老頭,戴著一副老花鏡,正坐在櫃檯後麵看報紙。
陳國棟走進去,跟老頭說了幾句話。趙剛站在門口,一隻手搭在腰間。
他聽不懂陳國棟在說什麼,但他看著老頭的表情——先是點了點頭,然後彎腰從櫃檯下麵拿出一個紙盒放在檯麵上。兩盒十二號鹿彈。
陳國棟從口袋裡掏出趙剛給他的鈔票,數了幾張遞過去。老頭收了錢,把紙盒推過來。一同推過來的還有一把小左輪。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每天早上,陳國棟教英語,林恩和趙剛學。中午,吃飯。下午,繼續學。傍晚,趙剛開車去鎮上買物資。一輛皮卡,在佐治亞州的鄉村公路上來來回回。
“還有六天。”
林恩學得很快。每天早上天一亮就起來,坐在門廊上翻筆記本,把前一天學的內容從頭到尾默唸一遍。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全是中文標註。
我的記性明明不算好,穿越以後,我的身體似乎發生了什麼變化。
似乎是得到了某種強化,不然以我的記性要掌握一門語言,不說一年也得半年。
還有另一點可以體現,以前和平年代,我從未殺過人,但是上次殺人,我冇有任何感覺。
“算了,不想那麼多了,不管有什麼變化,我還是那個我就行”
…………………
十六天,他的英語從零到能夠基本溝通。對方說得慢一點,不說太複雜的詞,他能聽懂大概意思,也能做出迴應。完整的句子他能說,雖然磕巴,雖然語法經常出錯,但意思能表達出去。
他閉上眼睛,那個半透明的介麵浮現出來。
主線任務:成功存活到病毒爆發
任務進度:21/20天
任務狀態:已完成
任務獎勵:召喚機會×1(待領取)
二十一天了。從係統告訴他二十天後病毒爆發,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二十一天。至於陳國棟,兩天前我就放他離開了,至於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自己了。
外麵已經亂成一鍋粥了。不過,警察還能應對,應該再過個幾天,整個世界都將陷入癱瘓。
他也終於知道自己身處哪裡了。
行屍走肉。
這個念頭不是突然冒出來的,是這些天所有零碎的線索終於拚成了一幅完整的畫麵。佐治亞州。金縣。亞特蘭大。感染者出現暴力傾向。
他看過這部美劇。很久以前,久到他已經記不清大部分劇情了。主角叫什麼來著——瑞克?對,瑞克·格萊姆斯。是個警長。他在醫院醒來的時候世界已經淪陷了。然後是一群人,一路逃亡,營地,農場,監獄,還有什麼——記不清了。那些細節像被水泡過的報紙,字跡模糊成一團,再怎麼努力也辨認不出來。
但關鍵的東西他還記得。喪屍。不是跑的,是走的。慢,但是永遠不停。被咬了就會變成它們。打頭,隻有打頭才能殺死。還有——人比喪屍更危險。活人。拿著槍的活人,搶物資的活人,為了多活一天什麼事都乾得出來的活人。
這就是二十天前係統告訴他的“病毒爆發”。不是什麼流感,不是什麼瘟疫,是行屍走肉。是整個世界的崩塌。
他站在那裡,把這些東西在心裡過了一遍,然後鬆開了握著柱子的手。
“趙剛。”
“咋了,老大。”
“世界完了。”
趙剛看著他,等他說完。
“外麵那些東西,不是病人,是死人。”林恩的聲音很平,像在說今天的天氣,“死人站起來走路,咬活人。被咬的人死了以後也變成它們。隻有打頭能殺死。”
“那些東西多嗎?”
“會越來越多。”
趙剛把手伸進外套口袋,摸出煙,叼了一根在嘴裡,點上。他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來。
林恩轉過身,走進屋裡。趙剛跟在後麵。
林恩在沙發上坐下來,閉上眼睛。那個半透明的介麵浮現在視野裡,上麵多了一行新的文字。
主線任務:成功存活到病毒爆發——已完成。
任務獎勵:召喚機會×1。
當前可用召喚:1次。
是否確認召喚?
林恩點了確認。
空氣變了。不是溫度,不是氣味,是一種說不清的感覺——像是整個房間的空氣忽然被抽走了一部分。
光點散去了。
一個年輕人站在客廳正中央。
二十出頭,比林恩矮小半個頭,瘦,但肩胛骨把T恤撐出兩道棱。頭髮剃得很短,幾乎貼著頭皮。顴骨上有一塊還冇完全消退的青紫,像是最近跟人動過手。
依舊是渾身**,但這次我早準備好了衣物。
一雙不大但很亮的眼睛,眼白上還掛著幾道血絲,像剛熬過夜,又像剛打過架。他看到了林恩,目光裡冇有任何困惑和警惕,隻有一個跟班見到老大時該有的表情——理所當然的,不帶任何疑問的。
他咧嘴笑了。牙齒很白,和那副剛從街頭爬起來的模樣不太搭。
“老大。”
聲音比林恩想象的要年輕,帶著一點沙啞,像是煙抽多了。
召喚成功。
死士檔案——
姓名:陳文豪(阿豪)
年齡:21歲
背景:無業,冇有固定職業,初中輟學以後,就在外麵鬼混,因為打架,先後進了四五次派出所,冇有特殊技能,冇用過槍
“老大,這什麼地方?咋跟咱們之前待的地兒不一樣?”
“美國。”林恩說。
阿豪愣了一下,然後咧嘴又笑了。“操,出國了?”
趙剛把槍插回腰間,走到阿豪麵前。兩個人麵對麵站著,一個高,一個矮,一個寬厚像塊岩石,一個精瘦像根釘子。趙剛低頭看著他,阿豪仰著頭看他,冇有往後退。
“你叫什麼?”
“阿豪”
“趙剛”
趙剛重新打量了阿豪一眼,然後哼了一聲,不知道是滿意還是不滿意。他走到牆角,把那把備用手槍拿起來,扔給阿豪。阿豪接住了,拿在手裡翻過來翻過去看了看,像在打量一件從冇見過的工具。
“會用嗎?”
“不會。”阿豪把槍在手裡掂了掂,“但可以學。”
我沉默了片刻“趙剛,今天把他教會,打的不準沒關係,但得會用”。
趙剛點頭“小子,跟我來”
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我心中湧起一股急迫感,畢竟這個世界,人可比行屍可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