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件事。”
我也站了起來,從公文包裡掏出一份合同。
“嬸,您那個侄子,也就是您兒子,在我的物流公司乾了三個月,貪汙貨款六千塊。我一直壓著冇報警,是看在您的麵子上。”
我把合同摔在桌子上,“現在,要麼把那兩萬塊錢還給林夏,連本帶利。要麼,我就送您兒子去吃牢飯。”
這是我的底牌。
一直以來,我裝窮,裝慫,任由王秀菊欺負,是因為我顧念親情。
但當她把算盤打到我在乎的人身上,甚至不惜在我和我媽救命錢上做文章時,這份親情就已經斷了。
王秀菊癱坐在椅子上,像是瞬間老了十歲。
她看著我,又看看林夏,嘴唇哆嗦著:“大軍……你……你怎麼變了?”
“我冇變。”我拉起林夏的手,“我隻是想明白了。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既然您不把我們當親人,那我們就隻能公事公辦。”
那頓飯,王秀菊最終簽了還款協議。
她灰溜溜地走了,連那盤冇吃完的肘子都冇打包。
包廂裡隻剩下我們三個人。
林冬突然笑了起來,衝我豎了個大拇指:“姐夫,剛纔那下,帥。”
一聲“姐夫”,叫得我心裡那叫一個舒坦。
林夏臉紅了,掐了弟弟一把:“吃你的飯!”
半年後。
林冬的腿徹底好了,扔掉了柺杖,還拿到了那家網際網路大廠的Offer,起薪比我乾了十年的工資都高。
我媽也出院了,雖然走路還有點不利索,但精神頭很好。她現在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和林夏一起研究食譜,把以前王秀菊說的那些“養生謠言”統統扔進垃圾桶。
我們搬進了新家。
不是什麼豪宅,是用了林夏的拆遷款和我積蓄付的首付,一套一百二十平的電梯房。
陽台上,林夏種滿了花。
晚飯後,我站在陽台上抽菸。
林夏走過來,把我的煙掐滅了。
“少抽點,備孕呢。”
我一愣,隨即狂喜:“你……你同意了?”
以前那個“不生孩子”的誓言,在生活的溫暖裡,悄悄融化了。
“試試唄。”林夏趴在欄杆上,看著樓下的萬家燈火,“反正有你在,我不怕。”
我從背後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
樓下的小區花園裡,隱約傳來王秀菊的大嗓門。她似乎又在給誰家介紹物件,依然是那套“屁股大好生養”的理論。
但這一次,這聲音再也乾擾不到我們的生活。
它隻成了這充滿煙火氣的生活裡,一個無關緊要的背景音。
“傻子。”我在她耳邊輕聲說。
“嗯?”
“謝謝你冇忘了我。”
林夏轉過身,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藏著星河。
“傻子,是你冇丟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