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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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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雨夜破門,醜狐攜金來

隆冬臘月,暴雪封城。

城郊拆遷廢墟裡,一間四麵漏風的簡易板房,在風雪中搖搖欲墜。這裏是於文傑的窩——一個年近三十、無業無妻、無父無母、窮得連饅頭都快吃不上的懶漢。

於文傑這人,生得不算難看,可一身的毛病:好吃懶做,眼高手低,不肯進廠打工,不肯跑外賣,天天躺在板房裏刷短視訊做發財夢,幻想著哪天天上掉餡餅,一夜暴富,娶個漂亮老婆,住上大別墅。

街坊鄰居都看不起他,說他爛泥扶不上牆。他自己倒無所謂,窮歸窮,心氣高,罵歸罵,依舊躺著混日子。

這夜,風雪大得能把人吹走,板房的破門“哐當”一聲被撞開。

一個女人,裹著件破舊的大衣,縮著身子,跌跌撞撞闖了進來,渾身落滿雪,凍得瑟瑟發抖。

於文傑本來睡得迷迷糊糊,睜眼一看,當場差點沒噁心吐出來。

這女人,長得奇醜無比。

臉盤又寬又扁,麵板黑糙如老樹皮,坑坑窪窪全是痘印疙瘩,眉毛稀疏發黃,眼睛一大一小,鼻子塌得幾乎看不見,嘴卻大得離譜,嘴唇厚黑,一笑能露出一口歪歪扭扭的黃牙。身材更是臃腫粗短,腰粗腿壯,手腳寬大,站在狹小的板房裏,顯得又醜又笨。

“你、你誰啊?”於文傑嚇得往後縮,捂著鼻子,“怎麼跑我這兒來了?趕緊走!”

女人卻不慌不忙,拍了拍身上的雪,用沙啞粗糙的聲音說:“我叫胡九,無處可去,想在你這兒暫住。你肯留我,我給你錢。”

於文傑一聽“給錢”兩個字,眼睛瞬間亮了,上下打量胡九一圈,雖然醜得辣眼睛,可一想到錢,那股噁心勁兒立刻壓下去大半。

“給錢?給多少?”他舔了舔嘴唇,語氣立刻軟了。

胡九沒說話,伸手從大衣內側的口袋裏,一遝一遝往外掏現金。

一捆。

兩捆。

三捆。

全是嶄新的百元大鈔,紮著銀行封條,一捆就是一萬,整整十捆,碼在破舊的木板床上,堆成一小座金山。

於文傑當場看傻了,呼吸急促,眼睛直勾勾盯著那十萬塊,口水都快流出來。他長這麼大,從沒見過這麼多現金。

“你、你真是給我的?”他聲音都在抖。

“是。”胡九點頭,醜臉上擠出一個極其難看的笑容,“我住在這裏,吃你的,用你的,這些錢,都是你的。以後,我還會給你更多。”

於文傑腦子“嗡”的一聲,發財夢居然真的實現了!

他立刻變臉,滿臉堆笑,殷勤得不得了:“住!儘管住!這地方就是你的家!要吃的喝的,我馬上給你弄!”

他哪裏還顧得上胡九醜不醜。在他眼裏,這女人哪裏是醜八怪,分明是送財的菩薩。

胡九沒什麼要求,不挑剔吃住,不講究穿戴,每天就安安靜靜待在板房裏,偶爾出去一趟,回來必定帶著大包小包的現金,少則幾萬,多則十幾萬,全都塞給於文傑。

不到一個月,於文傑手裏就攢下了近百萬。

他徹底飄了。

先是買了一身名牌衣服,換了最新款手機,然後租了市中心高檔小區的大房子,把胡九接過去,又買了豪車,天天出入高檔餐廳、洗浴中心、KTV,花錢如流水,日子過得紙醉金迷。

曾經看不起他的鄰居,如今全都湊上來巴結,一口一個“於總”“於哥”,把他捧得飄飄然。

於文傑心裏美滋滋的,唯一的心病,就是胡九太醜。

他帶胡九出去過一次,朋友當場憋笑,背後議論:“於文傑這是找了個什麼怪物?醜得嚇人!”“怕不是飢不擇食了吧!”

那些話像針一樣紮在於文傑心上。

他開始厭惡胡九。

厭惡她吃飯吧唧嘴,厭惡她說話粗聲粗氣,厭惡她洗澡水臟,厭惡她晚上睡覺打呼嚕,厭惡她走到哪兒都被人指指點點。

在他眼裏,胡九不再是送財菩薩,隻是一個又醜又礙眼、隻會給他丟人現眼的怪物。

隻是他還離不開胡九的錢。

所以他忍著,表麵上對胡九客客氣氣,心裏卻早已把她罵了千萬遍,盤算著等攢夠了大錢,就一腳把她踢開,找個年輕漂亮、帶得出去的女人過日子。

胡九似乎什麼都不知道,依舊每天安安靜靜待在家裏,依舊源源不斷給於文傑送錢。

她從不過問於文傑花錢去哪,從不查他手機,從不限製他開銷,甚至連一句抱怨都沒有。

隻是於文傑不知道,他每一次嫌棄的眼神、每一句背後的咒罵、每一次藏在心裏的薄情算計,都被胡九清清楚楚看在眼裏,記在心裏。

這人間男子,果然和傳說中一樣。

共貧賤易,共富貴難;得恩惠易,知恩義難。

聊齋裡的醜狐,贈金於生,富貴即棄;現代的胡九,贈金於文傑,亦是同樣的劇本。

隻是胡九不是來報恩的,她是來試煉人心,清算因果的。

於文傑的好日子,很快就要到頭了。

第二章富貴厭醜,癡心逐嬌娥

於文傑手裏的錢越來越多,不到半年,賬戶裡已經躺了八百多萬。

他徹底膨脹,膽子也大了,開始明目張膽地嫌棄胡九。

高檔公寓裏,他給胡九安排在最小最偏的儲物間改成的房間,不讓她進客廳,不讓她上桌吃飯,甚至不讓她隨便出門,怕被朋友看見丟人。

“你在家待著就行,別出去瞎跑,嚇人。”他語氣冰冷,毫無掩飾。

胡九隻是默默點頭,醜臉上沒有任何錶情。

於文傑越發肆無忌憚,拿著胡九給的錢,在外麵花天酒地,到處撩女人。

很快,他勾搭上了一個在會所上班的女人,叫張曼曼。

張曼曼長得漂亮,膚白貌美大長腿,會撒嬌,會來事,嘴巴甜,把於文傑哄得神魂顛倒。於文傑被她迷得五迷三道,覺得這纔是配得上自己的女人,和胡九一比,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為了討好張曼曼,於文傑大手一揮,給她買名牌包、珠寶首飾、最新款蘋果手機,一擲千金,眼睛都不眨。

張曼曼嘴上甜言蜜語,心裏卻清楚,於文傑就是個暴發戶,錢來路不明,不過是把他當提款機而已。

於文傑被愛情沖昏了頭,根本看不出來,滿腦子都是和張曼曼結婚,過上神仙眷侶的日子。

可他也清楚,隻要胡九還在,他就沒法光明正大和張曼曼在一起。張曼曼也天天在他耳邊吹枕邊風:

“你那個醜八怪到底什麼時候走啊?看著都噁心,你怎麼能和她住在一起?”

“於哥,你這麼有錢,什麼樣的女人找不到,何必留著一個怪物?”

“你把她趕走,我們就結婚,我好好伺候你。”

每一句話,都說到於文傑的心坎裡。

他終於下定決心:趕走胡九,一分錢不給,徹底甩掉這個包袱。

這天晚上,於文傑喝得醉醺醺回家,一進門就指著胡九的鼻子,破口大罵:

“你這個醜八怪!給我滾!滾出我的房子!”

胡九坐在角落,緩緩抬起頭,醜臉上依舊平靜:“我給你錢,給你買房買車,你現在要趕我走?”

“給我錢又怎麼樣?”於文傑滿臉鄙夷和厭惡,“誰稀罕你的臭錢!看到你我就噁心!長得跟怪物一樣,出去丟人現眼,我早就受夠你了!”

“你當初窮得吃不起饅頭,是我收留你,給你錢。”胡九聲音低沉,“如今你富貴了,就嫌我醜,要趕我走?”

“當初是當初,現在是現在!”於文傑啐了一口,“要不是看你有錢,我當初能留你?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麼德行,也配待在我身邊?趕緊滾!再不滾我報警了!”

他越罵越難聽,什麼噁心話說什麼,把胡九貶得一文不值,彷彿過去那些送錢、陪伴、衣食無憂的日子,全都是假的。

胡九靜靜地看著他,看著這個她一手捧起來的男人,從窮酸懶漢,變成薄情寡義的白眼狼。

許久,她緩緩站起身。

“於文傑,你記住你今天說的話。”

她的聲音不再沙啞,反而變得清冷、詭異,帶著一股讓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你所有的錢,房子,車子,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給的。我能給你,也能全部收回來。”

於文傑壓根沒聽進去,隻當她是氣急敗壞放狠話,揮手就朝胡九推過去:“滾!少在這兒嚇唬人!”

他的手剛碰到胡九的肩膀,突然像觸到一塊冰雕,刺骨的寒冷順著指尖竄遍全身,嚇得他猛地縮回手,渾身汗毛倒豎。

再抬頭一看,胡九的身影,在燈光下竟變得有些模糊,周身隱隱泛起一層淡淡的灰霧,氣息詭異得嚇人。

於文傑心裏咯噔一下,莫名生出一絲恐懼。

可一想到張曼曼,一想到麵子,他又硬起心腸,惡狠狠地說:“我限你明天一早就走!不然我找人把你扔出去!”

胡九沒再說話,轉身走進那個狹小的儲物間,關上了門。

深夜,萬籟俱寂。

儲物間裏,沒有一絲燈光。

胡九坐在冰冷的地板上,緩緩抬起頭。

那雙一大一小的眼睛裏,沒有任何情緒,隻有一片冰冷的空洞。

她本是深山修行百年的狐族,因形貌醜陋,不為族中所容,獨自入世,遊走人間,專試那些窮困潦倒、看似可憐的薄情男子。

贈之以金,觀其心性。

知恩圖報者,她便助他一世富貴;

薄情寡義、富貴厭醜者,她便收回一切,令其償報。

於文傑,恰恰是最不堪的那一種。

聊齋《醜狐》寫:“得金則負,薄情至極,狐收其金,貧如故。”

現代版的因果,隻會更狠,更絕。

第三章金盡財空,一朝墜泥潭

第二天一早,於文傑是被凍醒的。

高檔公寓的中央空調,莫名其妙停了。

他罵罵咧咧爬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去踹儲物間的門:“醜八怪!滾出來!給你十分鐘,趕緊滾蛋!”

門一開,裏麵空無一人。

胡九,不見了。

於文傑先是一愣,隨即狂喜——終於走了!再也不用看見這個醜八怪了!

他立刻掏出手機,給張曼曼打電話,聲音興奮得發抖:“曼曼!她走了!那個醜八怪終於走了!我們馬上結婚!”

張曼曼在電話裡也笑得甜:“於哥真棒!晚上我給你慶祝!”

於文傑心情大好,洗漱完畢,準備開啟手機銀行,看看餘額,再給張曼曼轉一筆錢,買個鑽戒求婚。

他點開手機銀行APP,輸入密碼,登入。

螢幕上的數字,讓他當場僵在原地,血液瞬間凝固。

餘額:127元。

八百多萬,一夜之間,隻剩下一百二十七塊。

“怎、怎麼可能?!”

於文傑嚇得魂飛魄散,手指發抖,反覆退出、登入,重新整理了幾十次,餘額依舊是127元。

他瘋了一樣翻遍整個公寓,翻遍所有抽屜、櫃子、行李箱。

胡九之前給他的現金,一捆都不見了;

金銀首飾,全部消失;

連他藏在床墊下的私房錢,都乾乾淨淨。

他又衝出門,跑到地下車庫,自己那輛幾十萬的豪車,不見了。

物業告訴他:“於先生,您的車昨天淩晨被人拖走了,手續全是您的身份資訊,我們也攔不住。”

於文傑腿一軟,差點癱在地上。

他又瘋了一樣跑回家,翻出房產證,開啟一看,當場眼前一黑。

房產證上的名字,不知何時,已經不是於文傑,而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他跑到不動產登記中心一查,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套房子已經被合法過戶,昨天剛剛完成交易,現在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一夜之間。

錢,沒了。

車,沒了。

房,沒了。

一切回到原點,甚至比以前更慘。

於文傑徹底崩潰了,坐在大街上嚎啕大哭,抓著頭髮嘶吼:“不可能!這不可能!我的錢呢?我的房子呢?!”

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張曼曼。

他連滾帶爬跑到張曼曼住的公寓,敲開門,哭著說:“曼曼,我錢沒了,房沒了,車沒了,你幫幫我……”

張曼曼臉上的甜蜜瞬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臉冷漠和嫌棄,像看垃圾一樣看著他。

“錢沒了?”她冷笑一聲,“於文傑,你玩我呢?沒錢你還想跟我在一起?滾遠點!別耽誤我找下一個有錢人!”

“砰”的一聲,門狠狠關上,差點撞到於文傑的鼻子。

門外,於文傑僵在原地,心如死灰。

他終於明白。

張曼曼愛的不是他,是他的錢。

胡九走了,錢沒了,他就什麼都不是了。

他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寒風刺骨,身上隻穿著一件單薄的名牌衣服,卻再也暖不了心。

曾經巴結他的朋友,如今看見他就躲,指指點點,嘲笑他是暴發戶破產、被女人騙光的傻子。

曾經高檔餐廳、KTV隨進隨出,如今連一塊錢的饅頭都買不起。

他想進廠打工,可好吃懶做慣了,幹不了重活;想跑外賣,沒車沒錢;想求親戚朋友幫忙,所有人都把他拉黑。

走投無路之下,他隻能重新回到城郊拆遷廢墟裡,回到那間四麵漏風的簡易板房。

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

甚至更慘。

以前他雖然窮,至少身體健康,心裏還有點盼頭;現在他錢沒了,人廢了,心涼了,受盡白眼,活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

他躺在冰冷的木板床上,終於想起了胡九。

想起那個雨夜,她攜金而來;

想起那些日子,她源源不斷給他送錢,讓他一夜暴富;

想起他自己,如何嫌她醜、罵她怪、趕她走、薄情寡義、忘恩負義。

悔恨,像毒蛇一樣啃噬著他的心。

他終於懂了。

胡九不是怪物,不是醜八怪,是他的恩人。

而他自己,纔是忘恩負義、豬狗不如的白眼狼。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於文傑捂著臉,哭得撕心裂肺,“胡九,你回來吧,我再也不嫌棄你了,我給你做牛做馬,你把錢還給我吧……”

可空蕩蕩的板房裏,隻有呼嘯的風雪聲,沒有任何回應。

他不知道,胡九根本沒走遠。

她就站在廢墟外的一棵枯樹下,靜靜地看著板房裏痛哭流涕的於文傑,醜臉上依舊沒有任何錶情。

試煉還沒結束。

薄情之人,必須償報。

第四章舊地重逢,醜狐判因果

暴雪連下了半個月,於文傑徹底淪落成了乞丐。

他每天在廢墟裡撿垃圾,啃別人剩下的饅頭,喝冰冷的自來水,凍得手腳生瘡,蓬頭垢麵,比最落魄的流浪漢還要慘。

他瘦得脫了相,眼神渾濁,再也沒有當初“於總”的風光。

這天傍晚,風雪稍停,夕陽透過烏雲灑下一點微光。

於文傑蜷縮在板房門口,凍得瑟瑟發抖,快要昏死過去。

就在這時,一道身影,緩緩走到他麵前。

一雙臃腫粗短的腳,停在他眼前。

於文傑艱難地抬起頭,瞬間瞪大了眼睛,渾身劇烈顫抖。

是胡九。

她依舊穿著那件破舊的大衣,依舊是那張奇醜無比的臉,依舊平靜地站在那裏,看著落魄如狗的於文傑。

“胡、胡九……”於文傑聲音嘶啞,眼淚瞬間湧了出來,掙紮著想要爬起來,卻渾身無力,直接跪倒在她麵前,“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你原諒我吧!”

他“砰砰砰”磕頭,額頭磕在冰冷的地上,滲出血跡,哭得涕泗橫流:

“我不該嫌你醜!不該罵你!不該趕你走!不該忘恩負義!你給我錢,給我房,給我一切,我卻那樣對你……我不是人!我是畜生!”

“你回來吧,我再也不嫌棄你了,你長什麼樣我都接受,我好好伺候你,給你做飯,給你洗衣,你讓我做什麼我都願意……隻求你把錢還給我,讓我活下去……”

他哭得撕心裂肺,悔恨到了極點。

胡九靜靜地看著他磕頭,看著他痛哭,看著他從富貴驕橫,變成如今卑微乞憐。

許久,她才緩緩開口,聲音清冷:

“於文傑,你窮的時候,我贈你金,助你富貴;你富的時候,嫌我醜,辱我怪,棄我如敝履。人間男子,多是如此——窮困時知冷暖,富貴後忘恩義。”

“聊齋裡的醜狐,贈金於生,生富貴即逐狐,狐收其金,於生貧終。你和他,一模一樣。”

於文傑磕頭不止:“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求你給我一次機會!”

胡九彎腰,伸出粗糙的手,輕輕扶起他。

她的手依舊冰冷,卻沒有甩開他。

“我可以再給你一次機會。”胡九說,“但你要記住,這是最後一次。”

於文傑驚喜萬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真的嗎?你願意再給我錢?願意留下來?”

“錢,我不會再給你。”胡九搖頭,“富貴易得,心安難求。我給你的錢,是誘惑,也是試煉。你沒通過,所以我收回。”

“那……那你給我什麼機會?”於文傑愣住。

“我給你做人的機會。”胡九的聲音平靜卻有力,“從今天起,你不準再好吃懶做,不準再做發財夢,不準再嫌貧愛富、薄情寡義。你去打工,去幹活,靠自己的雙手吃飯,踏踏實實做人。”

“你若能改過自新,勤勤懇懇,守住本心,不忘恩義,我保你一生衣食無憂,平安順遂;你若再犯,再貪富貴,再忘恩義,我會讓你永世不得翻身,比現在慘十倍。”

於文傑連忙拚命點頭,眼淚鼻涕糊了一臉:“我答應!我全都答應!我一定好好乾活!踏踏實實做人!再也不偷懶了!再也不嫌棄人了!”

胡九看著他,醜臉上,第一次露出一絲極淡、極淡的神情。

不是笑,也不是怒,是一絲釋然。

她入世試煉百年,見過太多薄情寡義之徒,於文傑雖劣跡斑斑,卻尚有一絲悔改之心,不算徹底無藥可救。

“起來吧。”胡九轉身,走進那間破舊的板房,“從今天起,我還住在這裏。你去幹活,我等你回家。”

於文傑站起身,看著胡九的背影,心裏百感交集。

醜,依舊是醜。

可在他眼裏,此刻的胡九,比張曼曼那種漂亮女人,要美上一萬倍。

那不是容貌之美,是恩義之重,心性之純。

他擦乾眼淚,攥緊拳頭,轉身走出廢墟,第一次主動走向勞務市場,去找一份靠力氣吃飯的工作。

這一次,他沒有抱怨,沒有偷懶,沒有嫌棄活累活臟。

搬磚、扛貨、跑外賣、送快遞……什麼苦活累活,他都乾。

每天起早貪黑,勤勤懇懇,賺來的錢,一分不亂花,全部帶回家,交給胡九。

他不再嫌棄胡九醜,不再嫌棄她吃飯吧唧嘴,不再嫌棄她睡覺打呼嚕,每天給她做飯,給她洗衣,給她暖屋子,真心實意對待她。

板房雖破,卻漸漸有了煙火氣,有了人情味。

胡九依舊安靜,依舊很少說話,卻會在他深夜回家時,留一盞燈,溫一碗熱湯。

日子清貧,卻安穩、踏實、心安。

於文傑終於明白,真正的幸福,不是一夜暴富,不是豪車豪宅,不是漂亮女人,是知恩圖報,踏實做人,有人等你回家,有人真心待你。

他徹底變了。

從一個懶漢、白眼狼,變成了一個勤懇、忠厚、懂得感恩的人。

第五章狐影歸山,人心得圓滿

轉眼一年過去。

於文傑靠著自己的雙手,攢下了一點小錢,在城郊租了一間乾淨的小平房,不再住漏風的板房。

他勤懇幹活,待人忠厚,街坊鄰居再也不嘲笑他,反而都誇他:“於文傑這小子,終於改邪歸正了!”“真是脫胎換骨!”

他和胡九,過著平淡清貧卻安穩的日子。

胡九依舊是那副模樣,不漂亮,不溫柔,話不多,卻一直陪在他身邊。

於文傑早已不在乎她的容貌。

在他心裏,胡九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的家人,是他這輩子最該珍惜、最該守護的人。

這天晚上,於文傑幹完活回家,做了兩碗熱麵,端到胡九麵前。

胡九接過碗,卻沒有吃,隻是靜靜地看著他。

“於文傑,你現在過得踏實嗎?”她問。

“踏實!”於文傑用力點頭,臉上露出久違的、真誠的笑容,“比以前有錢的時候,踏實一百倍!一千倍!”

“你不再嫌我醜了?”

“不嫌!”於文傑眼眶一熱,握住胡九粗糙的手,“不管你長什麼樣,你都是我的恩人,我的家人。我這輩子,都不會再離開你,不會再辜負你。”

胡九看著他,看著他眼裏的真誠、忠厚、感恩,沉默了很久。

終於,她輕輕點了點頭。

“你的試煉,通過了。”

話音剛落,奇異的事情發生了。

胡九周身,突然泛起一層淡淡的白光,柔和而溫暖,將整個小屋照亮。

她那醜陋粗糙的臉,在白光中漸漸變得平滑、細膩;

她那臃腫粗短的身材,漸漸變得勻稱、修長;

她那稀疏發黃的眉毛,變得烏黑秀麗;

她那一大一小的眼睛,變得清澈明亮,燦若星辰。

不過片刻功夫。

眼前的胡九,徹底變了一個人。

不再醜陋,不再粗笨,而是容貌清麗,氣質溫婉,宛如山間仙子,美得乾淨、純粹、不染塵埃。

於文傑看得目瞪口呆,徹底傻了,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你……你……”

“我本是深山狐仙,修行百年,因歷劫化醜,入世試煉人心。”胡九的聲音變得輕柔悅耳,不再沙啞,“如今你改過自新,忠厚感恩,我的試煉已畢,劫數已滿,當歸山修行。”

於文傑猛地回過神,眼眶瞬間紅了,緊緊抓住她的手:“你要走?你不要我了?”

“我不是不要你。”胡九輕輕搖頭,眼底帶著一絲溫柔,“我留給你的,不是錢,不是富貴,是做人的本心。你已經學會勤懇、感恩、忠厚,這比金山銀山更珍貴。”

“你靠自己的雙手,就能過好這一生。我在,你依賴我;我走,你才能真正獨立,真正安穩。”

“我會在山裏,護你一生平安。”

於文傑眼淚止不住往下流,捨不得她走,卻也知道,她本就不屬於這凡塵俗世。

“我……我還能再見到你嗎?”他哽嚥著問。

“若你一生堅守本心,不忘恩義,我們自有再見之日。”

胡九站起身,白光籠罩全身,身影漸漸變得透明,如輕煙一般,緩緩飄向窗外,融入夜色之中。

最後一刻,她留下一句話,輕柔地飄在於文傑耳邊:

“富貴不淫,貧賤不移,知恩圖報,方得始終。”

身影徹底消失。

小屋恢復平靜,隻剩下溫暖的燈光,和兩碗漸漸變涼的熱麵。

於文傑站在原地,淚流滿麵,卻沒有再挽留。

他知道,胡九走了,卻把最珍貴的東西,永遠留給了他。

第六章聊齋餘音,人間守本心

從那以後,於文傑再也沒有見過胡九。

他依舊每天勤懇幹活,踏實做人,省吃儉用,樂於助人。

他不再做一夜暴富的美夢,不再貪慕虛榮,不再嫌貧愛富。

有人問起他過去的事,問起那個送他錢的醜女人,他總是一臉敬重,認認真真說:

“她是我的恩人,是我這輩子最感激的人。是她救了我,教我怎麼做人。”

歲月流轉,於文傑漸漸老去。

他一生未娶,無兒無女,卻過得安穩、平靜、受人敬重。

他把自己攢下的錢,一部分用來幫助那些窮困潦倒、走投無路的人,告訴他們:“要踏實幹活,要懂得感恩,不要貪慕虛榮。”

另一部分,他捐給了山裡,修了路,建了小學,守護那片胡九歸去的山林。

每當夜深人靜,他總會拿出一本翻得破舊的《聊齋誌異》,翻到《醜狐》那一篇,輕輕默讀:

“狐贈金於生,生富貴棄狐,狐收金,生貧。後改過,狐復助之,終得安穩……”

他知道,聊齋裡的故事,不是誌怪,是寫人心。

寫人心易變,恩情易忘;

寫富貴誘惑,薄情寡義;

寫改過自新,方得始終。

現代紅塵,誘惑更多,金錢、美色、虛榮,處處都是試煉。

多少人像曾經的他一樣,窮困時低頭,富貴時猖狂;得人恩惠,轉眼就忘;共苦容易,同甘太難。

而胡九用一場醜陋的相遇,一筆千金的饋贈,一次徹底的收回,教會了他一生的道理:

容貌是皮相,金錢是浮雲,唯有本心,最是珍貴。

知恩者,天不負;薄情者,終自毀。

又一年隆冬,暴雪封城。

白髮蒼蒼的於文傑,坐在溫暖的小屋裏,看著窗外的風雪,臉上帶著平靜的笑容。

他彷彿又看見,那個雨夜,一個醜陋的身影,攜金而來,撞開了他破舊的板房,撞開了他混沌的人生。

那是他一生的劫,也是一生的恩。

風雪中,似乎有一道清麗的身影,遠遠站在山間,靜靜地看著他,目光溫柔。

於文傑輕輕笑了。

他知道,她一直都在。

而他,也終於用一生的堅守,守住了她教給他的——

一顆知恩、忠厚、踏實、不變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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