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要不要叫上玉帝跟王母?
“以此為準?”陳微嚼著這四個字,“意思是,我說它是損耗,它就是損耗?”
看起來權力很大。
實際上,隻要他敢寫就肯定出事。
這是蟠桃園那邊做了手腳,內務府顯然也是明白的,乾脆把這最後一道手續的風險,全推給了垃圾堆裡的臨編。
這事,是個坑,也是個局,躲是躲不掉了。
既然上麵讓陳微覈查,那他就得去一趟蟠桃園,不為別的,就為了搞一張能證明的憑證,哪怕是去蟠桃園門口轉一圈,那也是履職受阻,而不是知情不報。
蟠桃園那地方,看門的是土地,巡邏的是天兵天將,暗處還不知多少雙眼睛。
憑他這點微末道行,想全身而退,難。
不去去蟠桃園?
是抗命。
這是個死結。
但凡間有句話:解不開的結,就拿刀砍。在天庭,這把刀叫流程。
陳微走到大殿深處,那裡堆著舊玉簡,都是往年的《天條律令》廢稿,雖是廢稿,但核心條款萬變不離其宗。
他開始翻。
“不是這個天兵操練守則,沒用。”
“這是禦馬監的飼料配比,也沒用。”
嘩啦,嘩啦。
陳微神識很快,飛速查詢對自己有利的條款。
終於,在《先天靈根特級保護與覈查暫行條例》上找到!
“凡涉及甲級靈根(含蟠桃、人蔘果等)之數目覈查,因其靈韻易散,需在特定防護環境下進行!”
“覈查過程需遵循誰經手、誰在場原則,避免二次虧空及責任不清。”
陳微笑了。
他回到案前,鋪開一卷嶄新的流雲紙,開頭便是五個大字:《關於進入蟠桃園高風險區域覈查的物資申請與安保評估報告》。
寫公文,標題要長,越長越顯得事情大。
正文第一行:“卑職廢舊處書吏陳微,奉內務府令,擬對蟠桃園三千年株產出缺額進行二次覈查,因事關王母娘娘壽宴之根基,卑職不敢有絲毫懈怠。為確保覈查資料之萬無一失,特申請如下物資與人員協助。”
“一、申請配發避毒珠一枚。”
蟠桃園內桃瘴濃鬱,陳微修為低微,若在覈查途中因吸入桃瘴而昏厥,致使數目點算錯誤,是他之罪,亦是內務府之過。
為防患於未然,懇請調撥。
這東西貴嗎?
貴。
內務府給得起嗎?
給得起,但肉疼。
給,說明他們重視,不給,以後出了錯,陳微就能把這申請單甩他們臉上,早說了我有暈厥風險,你們不批,怪我?
“二、申請量天尺一把。”
蟠桃乃先天靈物,肉眼恐有誤判,需用量天尺丈量果蒂切口,區分自然脫落與人為摘取,此乃覈查之根本。
這是純粹的噁心人。
量天尺是工部用來丈量天河堤壩的,拿來量蟠桃樹,虧他想得出來。
但能說有錯嗎?
不能。
這叫嚴謹。
前兩條隻是鋪墊,要東西不是目的,目的是把事情搞大,大到內務府那個想讓他背鍋的主事兜不住為止。
接下來,纔是重頭戲。
“三、申請相關責任人陪同覈查。”
“據《條例》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為防責任推諉,需原採摘人全程在場。經查,三千年株蟠桃之採摘,歷來由瑤池七位仙姬負責。”
“故,懇請內務府協調,請七位仙姬暫緩瑤池歌舞排練,移步蟠桃園,與卑職一同核對每一枚果核之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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