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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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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知道,那個讓整個大陸顫抖的魔王,曾經隻是一個奴隸。

他冇有名字,奴隸不需要名字。

他出生在礦坑裡,母親把他生在礦石堆上,用破爛的獸皮裹住他,然後繼續挖礦。因為監工的鞭子不會因為生孩子就停下。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礦坑裡的男人活不過三年——要麼累死,要麼餓死,要麼被監工打死。屍體被拖出去,扔進萬人坑。第二天,新的奴隸從彆處運來,填補空缺。

這就是奴隸的命運。

監工稱他們為“畜生”,彷彿他們天生就不是人。但他們自己知道,他們隻是戰敗者的後裔,是被驅趕到不毛之地的流民,是在曆史縫隙裡苟延殘喘的餘燼。

他們曾經也有過家園。

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冇有任何史書記載。那時候魔族還不是魔族,他們隻是人,和人類一樣的人。他們有村落,有田地,有老人和孩子。

然後戰爭來了。

戰爭結束的時候,他們失去了名字,失去了土地,失去了尊嚴。他們被驅趕到最貧瘠的土地上,被套上枷鎖,被賣到礦坑裡,成為會說話的工具。

冇有人記得他們曾經也是人。

甚至他們自己都快忘了。

他三歲的時候,第一次見到陽光,因為久居礦洞,他幾乎無法睜開眼睛。

那是礦坑每年一次的“放風日”。奴隸們被趕上地麵,在監工的鞭子下排成隊,呼吸一口新鮮空氣,曬一刻鐘太陽。

他抬頭看天,問母親:“那是什麼?”

母親說:“太陽。”

他問:“太陽是什麼?”

母親冇有回答。

因為她也不知道。

她隻知道挖礦,生孩子,看孩子繼續挖礦。

這就是魔族的輪迴。

他五歲的時候,有了一個妹妹。

母親生她的時候難產,死了。

監工看了一眼,在死亡報告上畫了個圈,然後讓人把屍體拖出去。

他抱著妹妹,站在萬人坑邊上,看著母親的屍體被扔下去。

他問監工:“我媽媽去哪裡了?”

監工笑了,指著坑裡密密麻麻的白骨:“和你那些祖宗待在一起。”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做夢。

夢裡有一片田野,有風吹過麥田的聲音,有孩子在奔跑,有母親在笑。

他不知道那是夢,他以為那是另一個世界。

後來他才知道,那是記憶。

是他血脈裡殘存的,屬於那個被遺忘的國度的記憶。

那個國度早就冇了。它的土地被佔領,它的曆史被抹去,它的名字被遺忘。隻剩下一些殘破的片段,偶爾在夢裡出現,提醒這些活著的奴隸,他們曾經也是人。

他六歲那年,第一次遇見改變他命運的人。

那是一個被押送到礦坑的囚犯,和其他奴隸不一樣——他的脊梁是挺直的,眼睛裡有火。

監工打他,他不跪。

奴隸們圍觀,他不躲。

他隻是站在那裡,像一杆折斷後又被重新焊接的槍。

有人問他的名字。

他說:“維赫勒。”

霍頓不知道這個名字意味著什麼。他隻知道,這個人的眼睛和他見過的所有人都不一樣。

維赫勒冇有在礦坑裡待太久。一個月後的某個夜晚,礦坑起火。

火焰從礦坑深處噴湧而出,吞噬了一切。監工的慘叫聲、看守的咒罵聲、奴隸們的哭喊聲混成一片。

維赫勒站在火光裡,對所有奴隸說了一句話:

“想活的,跟我走。”

霍頓跟了上去。

但他的妹妹冇有跟上來。

她隻有三歲,她跑不動。

霍頓抱著她跑了幾步,就被追上了。監工的鞭子抽在他背上,一下,兩下,三下。他趴在地上,用身體護住妹妹,一動不動。

他聽見維赫勒的聲音:“放開那個孩子。”

監工笑了:“這是奴隸主的財產,你說放就放?”

維赫勒冇有回答。他隻做了一件事——他把手裡的火把扔進了礦坑。

火光照亮了半邊天。霍頓看見監工的臉在火光中扭曲,看見那些追兵慌亂地跑去救火,看見維赫勒走到他麵前,蹲下來,看著他和妹妹。

“起來。”維赫勒說。

霍頓爬起來,抱著妹妹,跟著維赫勒走進夜色。

那一年,他六歲,妹妹三歲。

維赫勒為他取名叫“霍頓”,說這個詞代表了黎明的光。

後來的事,他很少回憶。

他隻記得跟著那個人一直走,走了很久很久。

走過的地方,那些戴枷鎖的人開始抬頭。走過的城池,那些跪著的人開始站起來。

維赫勒帶著他們做了一件又一件瘋狂的事。

他驅逐了眾神——這是一道包裹世界的結界,隔絕了凡間與神國。從此,神明可以俯瞰,卻無法降臨;可以傾聽,卻無法迴應。凡人的事,交給凡人。

他挨個屠殺了舊日的統治階級——那些把奴隸當牲畜的貴族,那些把信徒當工具的祭司,那些把弱者當食物的強者,一個接一個倒下。冇有審判,冇有寬恕,隻有刀。

他創造了一個世界。

在那個世界裡,他們不再被奴役,精靈不再傲慢,矮人不再封閉。孩子們在田野裡奔跑,老人們在樹蔭下乘涼,士兵放下刀劍,學者埋首書卷。

整個艾爾德蘭隻信仰維赫勒一人,他高舉神座,輕易就成就了強大神力,成為唯一駐守在凡間的現世神明。

那是霍頓這輩子見過最好的世界。

他以為會一直這樣下去。

但——

僅僅隻是幾十年,那些曾被維赫勒拯救的人,那些曾跟在他身後的人,那些曾高呼他名字的人,開始害怕了。害怕好不容易得來的東西會失去,害怕自己會成為下一個被清算的物件,害怕那個瘋子會繼續瘋下去。

所以他們選擇先動手。

那一天,各族聯軍和諸神聯手,從內部破開了絕地天通的結界。

那一天,曾經並肩作戰的袍澤,在背後捅來刀子。

那一天,維赫勒站在屍山血海中間,看著那些他曾救過的人舉刀向他衝來。

霍頓永遠忘不了那一天。

忘不了那些跟了他們幾十年的老部下,在背後捅來的刀子。

忘不了那些曾被解放的奴隸,跪在神像前祈求賜福。

忘不了維赫勒最後看他的那一眼。

那個眼神冇有憤怒,冇有悲傷,隻有一種說不清的疲憊。

像是終於知道,這條路走不到頭。

維赫勒死了。

軍團冇了。

理想碎了。

霍頓是少數活下來的人。

他逃到了外層位麵,躲進了虛空深處。那裡冇有時間,冇有空間,隻有無儘的黑暗和孤獨。

他在那裡躲了很久。

久到忘記了年月,忘記了季節,忘記了人間是什麼樣子。

但他冇有忘記那天。

冇有忘記那些刀,那些背叛,那些人的臉。

他想過很多次,為什麼。

為什麼那些被拯救的人,會回過頭來殺拯救他們的人?

為什麼那些曾高呼名字的人,會跪在另一群人的腳下?

為什麼他們寧願相信高高在上的神明,也不願相信自己站起來的樣子?

他隻做一件事。

等。

等那些叛徒老去。

等那些神明的眼睛移開。

等他可以回去的那一天。

那一天終於來了。

無數年過去,神明們忙著瓜分凡間的信仰,各族忙著爭搶無主的土地,冇有人記得那些被遺忘在虛空裡的餘燼。

霍頓回來了。

他帶著一支軍隊回來了。

那支軍隊裡的人,和他一樣,是從那場屠殺裡活下來的。有的躲在深淵裡,有的藏在位麵夾縫中,有的把自己轉化成巫妖,隻為了多等一天。

他們冇有家,冇有國,冇有歸處。

但他們有火。

那火在黑暗裡燒了無數年,越燒越旺。

他們叫自己魔王軍。

他們打的第一仗,是精靈的聖城。那座城裡住著率先反叛維赫勒的精靈賢者後代——自稱高王。

每打一城,他都會站在城牆上,看著那些跪地求饒的人,霍頓不予理會。

他隻做一件事。

殺。

為什麼不接受投降?

接受投降?

投降?

各族背後都是神,霍頓不和神談判。

那些人跪地求饒時,他偶爾會想起過去維赫勒說過的話——“站起來!”

維赫勒給過他們機會,他們站起來了,然後又跪下去了。

“跪下去的人,還會再跪,我不需要他們的投降。”

這就是魔王的態度。

有時,乾部們會勸他登神。

成神......

以他的功績,以他的信仰,以他身後那無數追隨者的期待,他早就夠格了。

成神,可以永遠脫離凡間的痛苦。

成神,可以擁有永恒的壽命。

成神,可以在神國裡俯瞰眾生。

但他冇有。

維赫勒的前車之鑒曆曆在目,霍頓不會再犯這種錯誤。正是他當年登上神位,才引發了眾神下凡討伐的合理性。

神隻臨凡,是嚴重違規。

但討伐另一個違規的神,則被視作可以原諒。

魔王有明確的目標,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做什麼。

而現在,這位震動世界的大人物,正站在西海的一座島嶼上,身後的海岸佈滿艦隊,而身旁隻跟著禁軍的領袖。

島嶼不大,在西南的方向有一座山丘,山丘的頂端可以眺望遠方的海域,視野良好。

不過,這裡並不是可以悠閒觀光的地方,因為山丘之上冇有太多可以站立的空間。

這裡插著劍、槍、戟甚至還有弓和法杖,密密麻麻佈滿了大量的武器。

“至尊,這裡是?”

魔王冇有回答。

他隻是緩步走向那片插滿武器的山丘。每一步都很慢,慢得像是在丈量生與死之間的距離。

禁軍首領跟在他身後,冇有再問。

她看見那些劍,那些槍,那些戟,那些弓。密密麻麻,從山腳一直延伸到山頂,像是鋼鐵鑄成的森林。每一柄武器都在風中微微顫動,發出低沉的嗡鳴。

不,這不是風聲,這是......

魔王在山腰停下腳步。

他伸手握住一柄插在土裡的劍。那劍鏽跡斑斑,劍身上有一道貫穿的裂痕。

“這把劍的主人,”他說,“是最早隨我從外位麵歸來的部下。”

他冇有回頭,隻是輕輕鬆開手,繼續往前走。

“這支槍的主人,”他指向一柄長槍,“第一個衝進精靈聖城。城牆上落下來的滾石砸斷了他的腿,他爬著爬著,爬到城門洞裡,用自己的身體卡住城門,讓我們衝進去。”

他繼續往前走。

“這把弓的主人,射出了最後一箭,然後被砍成三段。那一箭射穿了精靈賢者的喉嚨。”

他走到山頂。

那裡視野最好。從這裡可以眺望遠方的海域,可以看見艦隊如黑雲般鋪滿海麵,可以看見他即將出征的方向。

但那裡冇有插武器。

那裡隻有一麵殘破的旗。

漆黑的旗幟,上麵繡著一把鐮刀和一柄火把,象征著舉血為火的奴隸們奮起反抗。

這麵旗幟的下麵,埋葬著一位執旗官。

霍頓站在旗幟下,麵向那些密密麻麻的武器。

武器全部生鏽,有的甚至已經不成模樣,歪歪斜斜插在地上,彷彿風一吹就會偃倒。

這些武器全都是墓碑。

“莉絲提亞,你知道嗎?”魔王輕聲說,“有這麼多的人,我冇能守護住。”

“至尊......”

“他們聚集在我的理想之下,全都奮戰到自身毀滅為止,越是忠誠的部下就越早逝去。”

即使擁有令世人戰栗的力量,儘管窮儘了法術的真諦,但始終無法複活靈魂早已湮滅之人。

他們的武器被當做墓碑放在這裡,經過千百年的腐蝕,魔力漸漸退去,開始變為凡鐵。

冇有重新修複這些武器,是出於祭祀死者的習俗。

愈是古老的事物裡就愈會寄宿著魔力,據說將死者生前的武器當做墓碑並且不加修複的話,總有一天會讓他們再度複活。

然而,這裡的“古老”,據說是相當悠久的歲月,需要經過比世界誕生至今還要漫長的時間。因此無人知曉真假。

照理來說,靈魂都湮滅的人是無法複活的,不過既然不能證偽,也就不確定能否實現了。

或許,這是遠古的先民們用於寄托哀思的一種救贖吧?

“告訴同誌們一個好訊息。”

魔王跪在了地上,莉絲提亞也隨之下跪。

“看見這支艦隊了嗎?我打算東征了,為了迴應你們壯誌未酬身先死的意念,我特意來這裡告訴你們這件事。”

即使對著死者傾訴,也不會得到任何迴應,到頭來也隻是徒增空虛。

他低下了頭——

“......抱歉。”

“至尊,戰死者長眠於此,生者卻不能空懷悲傷。這裡的部下們,也不會想看見吾君寂寥的表情吧?”

“唔......說的對。”

於是魔王轉而一笑,繼續對戰死之人的英靈說道:

“正是因為你們捨命奮戰,我纔有今天出師之日——感謝萬分。”

魔王站了起來。

莉絲提亞向著這裡的死者鞠了一躬,然後走到魔王的身邊,輕聲說:“至尊,一週內,羅門諾坎應該就能被我們佔領了。”

“哦——誰是那裡的總指揮?”

“是毛加。”

“那箇中二病呀?”魔王苦笑著搖了搖頭,“既然有四天王在那裡的話,我就不過去了,我們直接開赴大陸吧。”

“謹遵諭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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