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中,丁典被淩退思囚禁了七年。
狄雲入獄後,被關了五年多。
丁典和狄雲一起呆了五年多時間。
丁典入獄的時間點,比狄雲早大約兩年。
(以下是證據)
原著摘引:
丁典森然道:“倘若我今日殺了你,霜華在天之靈定然恨我。淩退思,瞧在你女兒份上,你折磨了我這七年,咱們一筆勾銷。今後你再惹上我,可休怪姓丁的無情。狄兄弟,走罷。”
(出自原著第三章“人淡如菊”,劇情發生時間:丁典、狄雲二人越獄後,在淩府看到淩霜華的靈位。這一段可以說明,丁典被淩退思囚禁了七年。)
原著摘引:
丁典先將自己琵琶骨中的鐵鏈拉出。當他將鐵鏈從狄雲肩頭的琵琶骨中拉出來時,狄雲痛得險些暈去。
終於狄雲雙手捧著那條沾滿鮮血的鐵鏈,站在鐵砧之前,想到在這根鐵鏈的束縛之下,在暗無天日的牢獄中苦度五年多時光,直至今日,鐵鏈方始離身,不由得又歡喜,又傷心,不禁怔怔的掉下淚來。
(出自原著第二章“牢獄”,劇情發生時間:丁典、狄雲二人越獄之後。這兩段可以說明,狄雲在牢裡被關了五年多。此時淩霜華已死,丁典也即將中“金波旬花”之毒慘死。)
……
以上兩處原著的段落摘引,可以證明作者菌最前麵的四句話是正確的,原著的時間線就是這樣。
有些冇看過原著,隻看過電視劇的兄弟,有一種錯覺,以為丁典被囚禁的時間,比狄雲入獄的時間要早很多,其實不是那樣的。
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錯覺,是因為受電視劇的影響。
原著中,丁典臨死前向狄雲講述當年萬震山三人,弑殺梅念笙的事情,是發生在15年前。
漢口菊花會丁典初遇淩霜華,是發生在9年多前。
這之間隔著五六年時間,丁典在乾什麼呢?
這五六年時間,丁典是在關外度過的(原著中寫的很清楚)。
而這五六年的時間,在電視劇中並冇有體現,以致讓一些人誤以為,從丁典救梅念笙到丁典與淩霜華相遇,冇有間隔多長時間,其實已經隔了五六年了。
此外,丁典遇見淩霜華後,到丁典入獄,這之間隔了兩年多的時間,如果隻看電視劇的話,就會誤以為,丁典認識淩霜華冇多久,就被淩退思囚禁了。
事實並非如此。
丁典的時間線可以總結如下:
15年前,救梅念笙,獲得神照經和連城劍訣(注意是劍訣,不是劍譜),後因在梅念笙墓前立碑,被人發現線索,不斷有人找上他,勒逼他交出梅念笙生前交給他的東西,被逼無奈在關外躲了五六年;
9年多前,漢口菊花會,與淩霜華初相遇。
9年前,在武昌被血刀門兩個和尚打傷,養好傷後已經是三個月後,到淩府找淩霜華時,發現淩家早已人去鏤空——淩霜華隨父親淩退思搬離了武昌,之後一年多,丁典在江湖上東遊西蕩,尋找淩霜華的足跡。
7年多年,在荊州與淩霜華相遇,兩人過了大半年快活日子,直到七月十五那一天,被淩退思用金波旬花毒倒,被擒。
7年前,被淩退思囚禁,被穿琵琶骨,挑斷腳筋。
2年多到3年前,練成神照功,某一天深夜越獄去找淩霜華,發現淩霜華為了他已經毀容,同時困於那個毒誓,兩人無法在一起,心灰意冷之下,返回牢中。
0年前(向狄雲講述往事的那個時間點),第二次中金波旬花之毒後,在那個廢園中慘死。
關於狄雲,如果隻看電視劇,可能會覺得狄雲從入獄到出獄,時間很短,其實他在牢獄中度過的時間,已經超過五年。
狄雲入獄時,師妹戚芳隻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狄雲出獄後,師妹的孩子都快能打醬油了。
以上。
本書時間線已原著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