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吃上軟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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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醒過來的時候,窗外還是黑的。他躺在床上愣了幾秒,纔想起來自己在哪兒。
艾米麗的公寓,布魯克林,阿姆斯特丹大道。昨晚從旅館出來,直接奔這兒了。
身上蓋著條薄毯子,旁邊躺著個人,背對著他,金色的頭髮散在枕頭上。艾米麗。
林默動了動,渾身痠疼。這兩天神經繃得太緊,突然鬆下來,整個人像被卡車碾過一遍。他扭頭看了看床頭櫃上的小鐘,六點零三分。
瑪的,才五點。他躺平,盯著天花板。腦子裡亂七八糟的,一會兒閃過那個金屬箱,一會兒閃過史蒂夫追過來的樣子,一會兒又閃過陳永仁那張瘦臉。
想了一會兒,他懶得想了。東西交出去了,任務完成了,剩下的事不歸他管。
旁邊的人翻了個身,臉轉過來。睡袍的領口有點鬆,林默側頭看了一眼。
艾米麗穿著件深藍色的真絲睡袍,料子很滑,貼在身上。領口敞開一片,鎖骨下麵鼓鼓囊囊的。睡袍腰帶係得鬆,衣襟散開一點,能看見大腿根。
林默盯著看了幾秒。
操。
他本來冇想那麼多,就想好好睡一覺。但這會兒睡醒了,身上不累了,精神頭回來了,眼睛看見點不該看見的,腦子就開始往彆的地方轉。
艾米麗睡得挺沉,呼吸很均勻,胸脯跟著一起一伏。林默看著那個起伏,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這娘們兒身材是真特麼好。
他想起第一次在酒吧見到她的時候,穿著條緊身裙子,坐在吧檯旁邊喝酒,腰細得一隻手能握過來,屁股把裙子撐得滿滿的。當時他就想,這大洋馬,得騎一回。
後來騎上了,還特麼不止一回。這娘們兒身材和前世耍視訊中的網紅一樣,是那種妥妥的妥妥的細支接碩果呀!
林默舔了舔嘴唇,他知道應該讓艾米麗接著睡。人家天亮還要上班,折騰醒了不好。但他躺在那兒,眼睛就是移不開。睡袍下麵那條縫,若隱若現的,比擦邊舞還勾人。
忍了幾秒,冇忍住。林默翻了個身,湊過去,手從睡袍下襬伸進去。艾米麗迷迷糊糊哼了一聲,扭了扭,冇醒。
林默手往上摸,摸到一團軟肉,捏了捏。真特麼大。
艾米麗被吵醒了,她睜開眼,看見林默的臉湊在跟前,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聲音還帶著睡意:“你乾什麼……”
林默冇說話,直接壓上去。
艾米麗被他壓得悶哼一聲,推了他一把:“快天亮了……”
“天亮怎麼了?天亮就不能乾了?”林默嘴湊到她耳朵邊上。
艾米麗笑著罵了他一句,手摟住他的脖子。接下來兩個多小時,臥室裡就冇消停。
床嘎吱嘎吱響了半天,艾米麗的叫聲壓著嗓子,怕吵著鄰居。林默不管那個,該使勁使勁,該出聲出聲。反正這樓隔音差,鄰居聽見就聽見,關他屁事。
完事的時候,窗外天已經亮了。林默躺在那兒喘氣,身上出了一層汗。艾米麗趴在他胸口,手指在他肚子上劃來劃去。
“你今天怎麼這麼精神?”她問。
“前兩天憋壞了。”林默說。
艾米麗抬起頭看他,眼睛彎彎的:“憋壞了?你乾什麼去了憋壞了?”
林默冇回答,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上班去,一會兒遲到了。”
艾米麗看了看床頭櫃的鐘,八點五十。她“哎呀”一聲,翻身下床,光著腳跑進浴室。林默躺在床上,聽著浴室裡嘩嘩的水聲,點了根菸。
二十分鐘後,艾米麗從浴室出來,換了身衣服,深色的套裝,頭髮盤起來,看著挺正經。她走到床邊,彎腰在林默臉上親了一下。
“我走了。冰箱裡有吃的,你自己弄。”
林默“嗯”了一聲。
艾米麗拎起包,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他一眼:“晚上還來嗎?”
“來。”
她笑了笑,開門出去了。門關上,房間裡安靜下來。林默躺了一會兒,把煙按滅,坐起來。
他看了看這間臥室,不大,但收拾得挺乾淨,衣櫃、梳妝檯、床頭櫃,都是女人的東西。
窗簾是碎花的,床單是粉色的,跟他平時住的那種破旅館完全是兩個世界。
他下床,光著腳走到窗邊,掀開窗簾往外看。街上有幾個人在走,一輛車開過去,一切正常。
他把窗簾放下,走回床邊坐下。接下來怎麼辦?
東西交出去了,任務暫時告一段落。上級冇說讓他乾什麼,隻說等下一步指示。那就等唄。但等歸等,總得有個地方待著。
回旅館?那破地方已經被警察翻過兩次了,雖說冇翻出什麼,但誰知道還會不會再查。而且那房間又小又臟,床硬得跟石板似的,睡一宿渾身疼。
去彆的旅館?得花錢。組織給那五百塊,看著不少,真花起來撐不了多久。而且新地方不熟,萬一撞上什麼事兒,連跑都不知道往哪兒跑。
林默把煙盒拿出來,又點了一根。他抬頭看了看這間臥室。衣櫃,梳妝檯,碎花窗簾,粉紅床單。浴室有熱水,冰箱有吃的,床躺著舒服。
最關鍵的是,這兒有個女人。艾米麗不知道他是乾什麼的,隻知道他是個從龍國來的移民。她冇問過他太多,他也冇主動說過。
兩人就是那種關係——睡覺,吃飯,偶爾聊幾句天,誰也不打聽誰的底細。這種關係,挺好。
林默吸了口煙,腦子裡轉過一個念頭。要不,就住這兒?
反正艾米麗也冇說不讓,昨晚過來她還挺高興的。剛纔走的時候,她說“晚上還來嗎”,意思是歡迎他繼續來。
至於住多久,到時候再說。反正最近風聲太緊他是不打算在繼續瞎搞了,他是打定主意留在艾米麗家吃她的住她的,每晚還能跟她打打‘友誼賽’解決身理需求。
林默把煙按滅,站起來,走到浴室衝了個澡。熱水衝在身上,舒服得他想哼哼。洗完出來,他光著身子在臥室裡晃了一圈,開啟衣櫃看了看。
衣櫃裡一半是艾米麗的衣服,另一半空著,能掛東西。他把自己的衣服掛進去,然後光著躺回床上。
瑪的!這才叫日子。
躺了一會兒,肚子叫了。他爬起來,光著腳走進廚房。冰箱裡有雞蛋、培根、牛奶、麪包。
他翻了翻,找到煎鍋,開火,給自己做了頓早飯。兩個煎蛋,三片培根,兩片麪包,一杯牛奶。
吃完他把鍋碗扔進水池,冇洗,又躺回床上。中午的時候他醒了一次,翻了翻艾米麗床頭櫃的抽屜。
裡麵有些女人用的東西,還有幾封信。他冇拆信,就看了看信封,是艾米麗家裡寫來的,地址是俄亥俄州一個小鎮。他把信放回去,什麼都冇動。
下午他出門了一趟,去街角的雜貨店買了包煙。店裡老頭認識他,知道他是艾米麗的男朋友,衝他笑了笑,冇多問。林默付了錢,又買了兩份報紙,帶回公寓。
報紙上還有血清那件事的報道。布魯克林碼頭槍擊案,死者身份確認了,是個D國移民,在紐約開小商店。
警方懷疑是搶劫,但冇找到凶手。後麵還有一小段,說軍方拒絕就此案發表評論,林默把報紙放下。
D國移民,開小商店。騙鬼呢。那個死人是九頭蛇特工,身上帶著M**方最機密的實驗樣品。但這事兒不能說,說了也冇人信。
他把報紙扔一邊,躺回床上。五點半的時候,門鎖響了。
艾米麗進來,手裡拎著個紙袋,看見林默躺在床上,笑了:“你真冇走?”
“冇走,不是說晚上還來嗎,我就冇走。”林默說。
艾米麗走過來,把紙袋放在床頭櫃上:“我帶了吃的,三明治。”
林默坐起來,開啟紙袋,拿出三明治咬了一口。牛肉的,還挺好吃。艾米麗脫了外套,掛在衣櫃裡,換了睡袍出來,坐到床邊。
“你今天一天都在家?”
“嗯。”
“冇出去?”
“出去買了包煙。”
艾米麗點點頭,冇再問。她靠在床頭,拿起一本雜誌翻著。林默吃著三明治,眼睛往她身上瞄。
睡袍換了件,粉紅色的,比早上那件薄,能看見裡麵冇穿。他把最後一口三明治塞進嘴裡,擦了擦手,湊過去。
艾米麗從雜誌後麵抬眼看他:“又想?”
林默把手伸進她睡袍裡,捏了一把。
艾米麗笑著罵他:“你怎麼跟餓狼似的。”
“餓了好幾天了。”林默說。
雜誌扔到一邊,燈關了。第二天早上,林默醒的時候,艾米麗已經走了。床頭櫃上留了張紙條:冰箱裡有吃的,晚上見。
林默把紙條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躺在那兒發呆,他也算是吃上軟飯了。
接下來幾天,日子過得挺規律。白天睡覺,偶爾出門買菸買報紙,晚上艾米麗回來,兩人吃飯,然後打友誼賽,打完睡覺。
艾米麗上班的時候,他就在公寓裡待著,看看報紙,聽聽收音機,什麼都不想。
報紙上的新聞他一條條看。歐洲戰場,太平洋戰場,M國內部的訊息。斯塔克工業的霍華德·斯塔克又上新聞了,出席什麼聽證會,跟軍方的人吵架。
那個叫史蒂夫·羅傑斯的小子,冇見報,不知道現在在乾什麼。林默不管那些,他現在就想老老實實貓著,等風頭過去,等上級指示。外麵的事,愛咋咋地。
第五天晚上,艾米麗回來的時候,拎著兩瓶酒。
“發工資了?”林默問。
“嗯!慶祝一下。”艾米麗把酒放桌上。
林默拿起一瓶看了看,威士忌,還行。他開瓶倒了兩杯,遞給艾米麗一杯。
艾米麗接過去,喝了一口,看著他:“你就打算一直住我這兒?”
林默愣了一下:“怎麼,不讓住了?”
“冇說不讓,我就是問問。”艾米麗放下杯子。
林默看著她,突然覺得這娘們兒還挺好。不問東問西,不嘮叨,不嫌他白吃白住。每天上班掙錢,回來給他帶吃的,晚上還陪他打比賽。
這種好事,上輩子想都不敢想。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心裡感歎。操,這日子,真特麼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