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後。
警局內,陳秀拄著柺杖,跟在王隊長身後,頗為難受的說道:
“隊長,什麼叫給予我正式偵查員的稱號,但是不給我配槍啊?”
“我手裡沒有槍,都不好意思對別人說我是刑警啊。”
“看在我對這兩個案子做出了這麼大的貢獻,你要不再向上申請一下?”
“小陳。”王隊長停了下來,安慰似的拍了拍陳秀的肩膀。
“不是我不相信你的能力,而是新規定就是這樣,必須要滿一年之後,成為正式警員才能配槍。”
“新規定剛出,我也是沒辦法的。”
說完,王隊長拍了拍陳秀受傷的右腿,問道:“你這腿好了沒?”
“沒啊。”
“沒好就被亂跑了,回家躺著吧,又不是沒給你批假。”
“我還有事,得出去一趟,有什麼事情電話告知我。”
說完,王隊長就推開大門走了出去,留下原地一臉難受的陳秀。
陳秀嘆了口氣,隨即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
剛坐到工位上,對麵的許夏至就探出頭看向他,笑道:
“不就是一把槍嘛,有那麼重要嗎?”
“重要,很是重要啊。”陳秀嘆了口氣。
許夏至搖了搖頭,有些不理解地說道:“當時我轉正後就有申請配槍的資格,但我並沒有申請。”
“一把槍而已,對我來說實在沒啥吸引力呀。”
陳秀嘴角抽了抽,他此刻已經不想跟許夏至說話了。
就在這時,張老頭從辦公室走了出來,一眼就看到了癱坐在椅子上的陳秀。
老頭身上沒有煙味,說明沒有在調查案子。
“咋看著這麼難受啊,失戀了?”張老頭走過來問道。
“比失戀還難受。”陳秀有氣無力地說道。
“哦呦,那是因為啥?”
“因為那個新規定,我拿不到槍了。”
“新規定?什麼新規定?”張老頭疑惑地問道。
陳秀看向他,“師傅,你是真的除了案子之外,外界的任何事情都不關注啊。”
接著,陳秀便將這個新規定,和這個新規定背後的事情說了出來。
東省龍市的兩名實習警員,因實習期間表現優異,被提拔為正式刑警,並且配有手槍。
但就在前天,意外發生了。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這兩名實習警員竟然攜槍出逃,並且當場射殺了兩名刑警同誌。
此事一經發生,不要說龍省了,就算是全國都嘩然一片。
也就是昨天,公安機關火速發布全國新規,實習警員未滿一年,嚴禁配發手槍。
於是,陳秀的da手槍夢,就此終結。
“居然有這事發生,那兩個人呢,抓住了沒有?”張老頭皺眉問道。
“還沒呢,不過肯定還在龍市呢,估計被抓也就這兩天的事了。”
“也是,咱們就先管好我們這邊的案子就行。”
陳秀點了點頭,然後像是想到了什麼,問道:“楊旭那個案子怎麼樣了?”
(楊旭是陳雨桐的現任丈夫)
“已經將案件移送給檢察院了,並且檢察院已經申請起訴,就等法院立案了。”
張老頭說完,抬手輕輕敲了一下陳秀的腦袋,說道:
“你小子的腦袋也不知道是怎麼長得,怎麼轉的那麼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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