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袋裡是一份合同的復印件,裡麵還帶了一份起訴書。
現在辰閱文學正在準備和七米文學打司。
如果說《星辰之下》的版權真的不歸屬於七米,那就意味著聚和七米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在版權歸屬問題解決之前,影視化的進度也不得不延遲下去。
換言之,這個訊息幾乎意味著天塌了!
不僅是蘇瑜,林嘉澍和單承明的表都十分凝重,褪去,有些蒼白。
蘇瑜記得,辰閱是辛辰的,也就是厲紹年的好友。
厲紹年淡定自若地調整著手錶的位置,幽幽道:“不僅僅為了辛辰,也為了給兩位老朋友提個醒,香檳開太早,當心本無歸。”
鬧到最後,《星辰之下》遲遲不能開拍,對聚的聲譽也會造負麵影響。
見他們了神,厲紹年角勾了勾,提醒道:“如果有必要,厲氏也會借律師團隊給辰閱。”
不誇張地說,厲氏的律師團隊從來沒有輸過一場司。
這樣的打擊不小,聚的三人都陷了沉默。
他覺得,厲紹年是為了那晚打架的事,所以藉此機會打擊報復。
他擺出事實,《星辰之下》的熱度經不起司的消耗,時間推遲下去,效果會大打折扣。
如果能邀請厲氏加開發,投資風險有人分擔,投資金額也會大大增加,開發的專案多,賺的利潤也就會增加。
“與其掀翻桌子,不如一起把蛋糕做大,大家一起從中牟利。”說完這些好,單承明觀察著厲紹年表的細微變化。
“單老闆說得不錯,我可以調和,不過我從不做虧本生意。”厲紹年十指叉放在桌上,目灼灼地盯著蘇瑜,極侵略。
他的意圖指向很明顯,以至於單承明都有些意外,微微一頓。
畢竟都是朋友,他也不想讓蘇瑜為難,裝傻地笑道:“那是當然了,我們公司的萱帆就是很好的製片人……”
他出一抹危險的笑,眼底卻毫無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