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想越不對,第二天又去了清河鎮。
我找到張建國的老宅,破破爛爛的,早就冇人住了。
鄰居說,張建國下礦前就父母雙亡,家裡就剩他一個,出事後也冇人來過。
那趙翠花蓋的那棟樓,是她自己的?
我又問了幾個人,終於問到一個知情的。
那人說,趙翠花是張建國出事後纔來鎮上的,說是張建國的媳婦,來領賠償金。
鎮上人都信了,畢竟張建國確實死了,有人來認領也正常。
可張建國死的時候是單身,哪來的媳婦?
我心跳加速,有個可怕的念頭冒出來。
趙翠花根本不是張建國的媳婦。
她就是個騙子。
她先冒充張建國的遺孀,領了張建國的賠償金。
然後又冒充我,領走了我男人的錢?
可社保局的人不是說,她是以“周海東遺孀”的身份領的錢嗎?
她一個人,怎麼能領兩份?
我越想越怕,趕緊去了社保局。
工作人員聽了我的猜測,也愣了。他查了係統,臉色越來越難看:“周海東的賠償金,確實是被趙翠花領走的,她提供了結婚證和身份證,我們覈對過,冇問題。”
“那結婚證是假的!”
“可我們當時查了係統,她確實是在民政局登記過的。”工作人員皺眉,“要不你去民政局查查?”
我轉了兩趟車,跑到縣民政局。
工作人員調出檔案,說:“周海東,確實登記過結婚,妻子叫趙翠花,登記時間是去年三月。”
“不可能!”我吼出來,“我跟我男人是前年結的婚,結婚證我帶來了!”
我把結婚證拍在櫃檯上。
工作人員對比了一下,臉色變了:“你這個是真的……係統裡這個……我查一下操作記錄。”
幾分鐘後,他抬起頭,聲音都變了:“係統裡這個登記,是去年四月補錄的,經辦人是……一個臨時工,已經離職了。”
我腿一軟,扶住櫃檯。
趙翠花不光冒充我領錢,她還把我和海東的婚姻,從係統裡抹掉了?
她把我男人,變成了她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