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能反彈所有傷害。
小時候,每次我媽揍我,我總是笑嗬嗬看著她。
一頓打下來,我毫髮無傷。
她自己反而青一塊紫一塊,疼得齜牙咧嘴。
六歲那年,我被人販子拐走。
他們打算砍斷我的四肢,做成人彘。
每天出去為他們乞討賺錢。
結果,第一個人販子舉起柴刀,卻發出一聲慘叫。
他自己的手掌齊根而斷,血流滿地。
其他人不信邪,輪番上前。
最終,我憑一己之力團滅了整個拐賣團夥。
然後拍拍屁股自己跑回了家。
就這樣,我成了我們村的一霸。
直到我來到縣城打工。
在這裡,我遇到了孟子婷。
她是我生命裡唯一的光。
我們是同一家奶茶店的店員。
她溫柔、善良、漂亮。
是那種所有顧客和老闆都喜歡的女孩。
但她從不嫌棄我出身農村。
更不嫌棄我身上那股因常年無人敢惹而養成的野氣。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們形影不離了一整年。
孟子婷卻突然失蹤了。
半個月後,她的屍體被髮現。
從那以後,我們縣城開始接二連三地出現離奇的死亡事故。
死因全都指向同一個:自殺。
……
我唯一的朋友孟子婷,被人發現在城郊那口廢棄的機井裡。
她早已被井水泡得浮腫發白,完全辨認不出原本的模樣。
負責此案的陳警官,將此案初步定性為“失足落水,意外身亡”。
這根本不可能。
孟子婷的膽子比兔子還小。
她最害怕的就是那些陰森荒涼的地方。
絕不會靠近那個傳說中鬨鬼的城郊廢棄工廠。
而且,屍檢報告顯示。
孟子婷身上有大量的鈍器挫傷。
就連她的十個指甲也全部不翼而飛。
警方對此的解釋是,她意外落入井中,拚命掙紮。
在掙紮中造成了身上的傷痕。
十個指甲,是她試圖攀爬井壁時脫落的。
我一個字都不信。
我獨自一人,再次前往了城郊。
在那口陰森的水井邊,我仔細地搜尋著。
終於,在一塊石頭縫裡發現了一枚徽章。
我認得它,是縣城裡混混頭子周亮那雙限量球鞋的獨有裝飾。
我立刻將這枚徽章交給了陳警官,並提出了我的懷疑。
陳警官非常重視。
他向我保證,會立刻傳喚周亮進行問詢。
但第二天,陳警官卻找到我。
一臉疲憊地告訴我,案子已經結了。
他說,有“絕對可靠的目擊證人”,也就是我們街道辦的李主任。
親口證明事發當晚,周亮一整晚都待在他家開的KTV裡慶祝生日,從未離開過半步。
緊接著,李主任就找我談話。
他警告我:“不要因為朋友去世,悲傷過度,就胡亂猜測,影響我們縣的和諧穩定”。
並陰陽怪氣地暗示我,如果我再敢在外麵“造謠”。
他就會立刻把我關進精神病院。
我試圖向孟子婷生前,那些關係還算不錯的同事、鄰居打聽一些線索。
但所有的人都對我避之不及。
就在這時,混混頭子周亮自己跑到了我的麵前。
他帶著他的兩個跟班。
他的親弟弟周源和心腹馬奇,在一家大排檔堵住了我。
周亮端著一碗滾燙的麻辣燙,故意朝我身上潑過來。
我從記事起就在村裡追雞攆狗,上躥下跳。
練就了一身靈活的反應。
幾乎是下意識的,我起身躲過。
滾燙的湯汁全部掉到地上。
閃避動作做完後。
我後悔得直齜牙。
抬起頭用挑釁的眼神看著他。
他被我的眼神激怒了,抬起手一巴掌扇過來。
“小婊子,你特麼敢瞪我!”
這次,我冇有躲。
一聲脆響,在大排檔裡帶出迴音。
我站在那裡,毫髮無傷。
周亮自己的臉上卻出現了一個巴掌印,快速腫脹起來。
他發出一聲尖叫,捂著臉,疼得直咧嘴,驚疑不定地看著我。
完全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看著他,麵無表情。
“混混了不起啊?”
“我袁花花在自己村裡也是一霸。”
“村裡最凶的狗見了我,都得跪著爬過去。”
“你算是什麼東西!”
周亮想要繼續發作。
但想到剛纔詭異的一幕。
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恨恨離開了。
第二天,我被他們堵在了一個一條無人的小巷裡。
周亮和他的兩個小弟,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