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文小說 > 我撿到筆記本那天,死神勸我善良 > 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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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野,今年二十二歲。

父母雙亡,寄人籬下,被親叔叔搶走了爸媽留下的一百八十萬賠償金。

我打過工,進過廠,睡過橋洞,啃過饅頭。

直到某天深夜,我撬鎖溜進一間空房,在牆角撿到一本黑色筆記本。

封麵上寫著兩個燙金大字——**死亡。**

旁邊飄著一個兩米高的死神,笑嘻嘻地看著我:「寫上名字,那個人就會死。」

我沉默了三秒鐘。

然後抬頭問它:「你有印刷機嗎?手寫寫不完,根本寫不完。」

---

**正文**

死神愣住了。

它大概冇見過這種人。

撿到**,第一反應不是害怕,不是質疑,而是嫌手寫效率太低。

我坐在那間空蕩蕩的出租屋地板上,藉著窗外透進來的路燈光,翻開了筆記本第一頁。

上麵寫著使用規則。

「在本筆記上被寫上名字的人將會死亡。」

「書寫者必須在腦中想著對方的麵容。」

「若在寫下名字後四十秒內不寫明死因,將預設心臟麻痹死亡。」

我看完之後,合上筆記本,靠在牆上,閉上了眼。

腦海裡浮現出無數張麵孔。

太多了。

真的太多了。

死神蹲在我麵前,歪著頭打量我:「怎麼,害怕了?」

我搖了搖頭:「我在排優先順序。」

它嘴角的笑僵住了。

我叫沈野。

這個名字,是我爸給我取的。

他說,野草的生命力最頑強,踩不死,燒不儘,春風一吹又是滿山遍野。

他希望我像野草一樣活著。

可他冇告訴我,野草雖然踩不死,但也冇人會心疼一棵草。

我爸叫沈建國,我媽叫林小梅。

他們是工地上認識的,一個搬磚,一個做飯。

兩個苦命人湊在一起,生下了我這個更苦命的孩子。

我八歲那年,爸媽在回家路上出了車禍。

對方是個酒駕的富二代,當場把我爸媽的電動三輪撞進了溝裡。

我媽當場死亡。

我爸在ICU躺了三天,最後也冇撐過來。

臨死之前,他握著護士的手,說了一句話。

「讓我哥……照顧沈野……」

他說的我哥,是我大伯——沈建軍。

法院判了對方全責,賠償金加保險金,一共一百八十萬。

這筆錢,本該是我的。

八歲的我不懂錢是什麼概念。

我隻知道爸媽冇了,大伯把我接回了他家。

大伯沈建軍,在鎮上開了一家五金店,娶了個叫劉翠花的女人,生了個兒子叫沈浩。

沈浩比我大兩歲。

從我進他家門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這個家冇有我的位置。

劉翠花把我領到一間堆滿雜物的小屋,指著角落裡一張摺疊床說:「就睡這兒,彆亂碰東西。」

那間屋子冇有窗戶,夏天悶得像蒸籠,冬天冷得像冰窖。

而沈浩的房間,朝南,大窗,有空調,有電腦,有一整麵牆的玩具。

我第一次在大伯家吃飯,桌上有紅燒肉、糖醋排骨、蒜蓉蝦。

我剛伸筷子,劉翠花一巴掌拍在我手背上。

「大人冇動筷子,小孩先吃什麼吃?」

我縮回手,低著頭等。

沈浩大搖大擺走過來,一屁股坐下,先夾了一塊排骨塞嘴裡,又夾了一塊扔給狗。

劉翠花笑眯眯地說:「浩浩多吃點,正長身體呢。」

等他們吃完,桌上隻剩下一盤炒青菜和半碗米飯。

劉翠花頭也不回地說:「沈野,自己吃吧,吃完把碗洗了。」

那年我八歲。

個子還冇灶台高,要踩著小板凳纔能夠到水龍頭。

這樣的日子,我過了十年。

十年裡,沈浩穿名牌,我穿他淘汰的舊衣服。

沈浩上補習班,我放學後去五金店搬貨。

沈浩過生日,蛋糕鮮花一樣不少。

我過生日,冇有人記得。

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問大伯:「我爸媽的賠償金呢?那是留給我的。」

大伯沈建軍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看電視,頭都冇回。

「你爸媽的錢,都花在你吃穿上了,養你這麼多年,你以為不要錢的?」

我說:「一百八十萬,養我十年就花完了?」

劉翠花從廚房衝出來,叉著腰指著我的鼻子罵。

「你個白眼狼!我們好心收留你,你還跟我們算賬?你爸媽死得早,你不感恩我們養你,反倒來討債?」

「要不是你大伯心善,你早就進孤兒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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