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用眉頭一皺。
他就算再遲鈍,也終於聽出來了話中的意思,這筆遺產就算田大壯拿不到手,也不會輕易的讓落在他的手中。
田大壯的律師繼續說:“我們調查發現,田茂山老人一輩子生活簡樸,退休工資不高,根本沒有能力收藏這麼多值錢的古董。”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東西,到底是從哪兒來的?”
他看向吳用:
“被告,你能解釋嗎?”
直播間彈幕瞬間炸了:
【臥槽這個角度!】
【對啊,田大爺哪來這麼多錢?】
【這怎麼解釋?】
吳用沒說話。
他確實沒法解釋。
那些東西從銅鼎裡來,他總不能說“我有個兄弟在八十年代,沒事就給我搞幾件古董過來”吧?
陳默站起來,不緊不慢:
“法官,原告律師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田大壯的律師挑眉:“哦?”
陳默說:“田茂山老人有沒有錢收藏古董,不是靠猜測的。”
“我們有證據證明,老人幾十年來一直有收藏習慣,街坊鄰居都能作證。”
他拿出一份材料:
“我們請第三方機構做了鑒定,這批古董的年代跨度從清末到八十年代初,品相不一,價值不一。”
“這正符合一個普通收藏者的特徵——慢慢攢,慢慢收,遇見什麼買什麼。”
“如果是一夜暴富批量購入,反而不會有這種品相差異。”
田大壯的律師笑了:
“陳律師,你這是繞彎子。我問的是來源,你給我講品相差異?”
陳默看著他:
“我問你,你見過哪個普通人家收藏東西,還給每件留髮票的?”
“你也是從七八十年代過來的,你如果不知道那時候的古玩有多便宜,你可以去古玩市場隨便找一個上了年紀的人打聽一下。”
“再有古玩兒有一句話叫做撿漏兒,我不知道你聽沒聽說過。”
田大壯的律師一噎。
陳默繼續說:“原告說田大爺沒錢收藏,證據呢?銀行流水?工資單?還是全靠嘴說?”
法官敲了敲槌子:“原告律師,請出示證據。”
田大壯的律師臉沉下來,拿起另一份材料:
“好,那我們說點實在的。我們有證人。”
“田茂山老人生前的老鄰居,王大爺。他能證明,田茂山家裏的那些東西,根本沒那麼值錢。”
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被扶進來,坐到證人席上。
律師問:“王大爺,您認識田茂山嗎?”
“認識,認識。”老頭點頭,“我們住隔壁,幾十年老鄰居了。”
“田茂山家裏的那些東西,您見過嗎?”
“見過,咋沒見過。他那屋裏堆得亂七八糟的,都是些破破爛爛的東西,破碗、破盤子、瓷瓶子、銅疙瘩、舊傢具,我看都不值幾個錢。”
旁聽席又嗡嗡起來。
彈幕:
【完了完了,鄰居出來作證了】
【要是本來就不值錢,那後來賣那麼多錢怎麼解釋?】
陳默站起來,走到證人麵前:
“王大爺,您說田大爺家裏的東西不值錢,您懂古董嗎?”
王大爺愣了一下:“我不懂啊,但那些東西看著就破破爛爛的——”
“您不懂,怎麼知道不值錢?”
王大爺被問住了。
陳默繼續說:“您剛才說,那些東西‘看著就破破爛爛’。”
“那我問您,一件宋朝的瓷器,埋地裡幾百年,挖出來也破破爛爛的,它值不值錢?”
王大爺張了張嘴,沒說話。
陳默轉身看向法官:
“法官,不懂古董的人看古董,就是破銅爛鐵。這不能作為證據。”
田大壯的律師站起來:“法官,我反對。陳律師這是在誘導證人——”
法官敲槌子:“反對有效。陳律師,注意你的問話方式。”
陳默點點頭,退回座位。
但他剛才那幾句話,已經把該說的都說了。
直播間彈幕風向開始轉:
【有道理啊,不懂的人看什麼都像破爛】
【這老頭的話確實不算證據】
田大壯的律師沉著臉,拿出第三份材料:
“法官,我還有證人。田茂山老人生前最後半年,在醫院裏,親口說過一句話。有護士在場,可以作證。”
法官點頭:“傳證人。”
一個三十多歲的女護士被帶進來,坐到證人席上,有點緊張。
律師問:“你是田茂山老人住院期間的護士?”
“是。”
“他臨終前,有沒有跟你說過什麼關於家裏東西的話?”
護士低頭想了想,小聲說:“有一次,我給他換藥,他拉著我的手說,那些東西,是給別人留的,不是給自家人的。”
全場一靜。
田大壯的律師臉色變了:“你再說一遍?”
護士聲音還是很小,但聽得清楚:“他說,那些東西,是給別人留的,不是給自家人的。”
吳用愣住了。
這句話,田大爺從沒跟他說過。
旁聽席炸了。直播間彈幕瘋了一樣刷屏:
【臥槽臥槽臥槽!】
【這護士是來幫誰的?】
【“不是給自家人的”——這不就是說給吳用的嗎!】
田大壯騰地站起來,臉漲得通紅:“你胡說!我叔不可能說這種話!”
法官敲槌子:“肅靜!證人繼續。”
護士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我就記得這麼多,別的不記得了。”
陳默慢慢站起來。
他沒有急著問話,隻是看著那個護士,看了好幾秒。
然後他問:“你認識原告嗎?”
護士搖頭:“不認識。”
“你認識被告嗎?”
護士看了吳用一眼,又低下頭:“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要來作證?”
護士小聲說:“是法院通知的,我就來了。”
陳默點點頭,沒再問。
但直播間已經有人開始琢磨了:
【這護士說的如果是真的,那田大爺明顯想把東西給外人啊】
【可是她怎麼現在纔出來作證?】
【第一場官司的時候怎麼不來?】
田大壯的律師臉色鐵青,站起來喊:
“法官,我反對!這護士的證詞不可信!她是臨時被叫來的,誰能保證她說的是真的?”
法官還沒說話,陳默開口了:
“法官,我申請休庭十五分鐘,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
法官看了他一眼,點點頭:“休庭十五分鐘。”
吳用感到很鬱悶了,因為這件事情透著詭異,有太多的地方他作為當事人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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