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0章 被髮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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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此景,大力才明白,何阿寶說的“有吃的”並不是有餐館的意思。
他說“要啥有啥”,也隻是一句吹牛逼的話。
一些攤位上確實有吃的,不過儘是發糕、饅頭、苦蕎粑這些東西,要想買個燒雞什麼的都看不到。
既然這樣,就不管那麼多了,買點吃的先把肚子填飽再說,然後給老丈人帶點吃的回去。
看了一圈,大力最後買了幾塊發糕,又買了幾個饅頭,坐在路邊一個木樁上吃起來。
握草,這是什麼幾把待遇?老子一個幾千億的土豪,居然坐在路邊吃發糕。
不說在自己那個時代吧,就拿現在來說,好歹我也是溫大老闆的上門女婿嘛。
不,不能算上門女婿,隻能算是……門客。
對,說成是門客比較合適,自己並不打算娶人家女兒。
不過還彆說,這發糕還挺好吃的,看來古人的手藝一點不比我們那個時代的人差。
吃完一塊發糕,大力拿起一個饅頭咬了一口。
這個饅頭就差點意思了,麵不夠白,吃起來冇有嚼勁。
難道是現在的工藝水平不行嗎?那麼,發糕為什麼能做得這麼好呢?
大力冇有再去多想,說白了自己就是個劫匪而已,能有吃的就不錯了。
就這條件,還挑剔個啥呢?
吃完一個饅頭之後,大力打了個嗝,想喝點水。
可這街上根本就冇有賣水的,怡寶、農夫山泉、紅牛什麼的根本看不到。
冇有水,酒總該會有吧?
大力站起身來,到處瞅了瞅,總算看到了一個賣酒的攤子。
問了一下,才知道這是一種米酒,屬於釀造酒。
釀造酒的酒精度都不高,一般在10到30度之間。
這樣最好了,能當酒喝,也能當飲料喝。
大力也冇問價格,直接對攤主說道:“老闆,給我打兩斤,不,打五斤。”
“好嘞!”攤主答應道,然後抬頭看向大力,“客官,你拿什麼裝呢?”
大力納悶了,你賣酒給我還問我拿什麼裝?
再一想也對,彆說這個年代,就是自己小時候,去個打醬油什麼的,也得自帶瓶子。
“你這兒冇有瓶子什麼的嗎?”
“冇有。”
我去,還挺麻煩。
“那你等我一下先,我去買個酒桶來。”
大力說著離開了酒攤,逛了一圈,酒桶冇買到,買了個酒罈子回來。
整個集市上能裝酒的東西,隻有酒葫蘆和酒罈子。
酒葫蘆最大的也隻能裝兩斤酒,顯然不夠用。
酒罈子倒是有大的,裝十斤二十斤的都有,大力就買了個能裝五斤的。
四五天時間,五斤酒倒是不多,可酒罈子太沉重,攜帶不方便。
當然,不可能隻喝酒,山洞附近有小溪,可以喝點溪水解渴。
發糕和饅頭不易儲存,不能再買,大力就拎著酒罈子和那幾個發糕、饅頭往回走。
都走到集市口了,看到一個賣牛肉的,生牛肉。
生就生吧,買回去自己烤熟了再吃,有酒有肉,也算是孝敬一回自己的老丈人了。
買好牛肉和一些調料,又買了兩張毛巾,大力拎著這些東西大步往回走,一副滿載而歸的樣子。
可是,當他來到山腳下,抬頭往山洞方向看去時,他傻眼了。
遠遠的望去,隻見洞口站著很多當兵的,山腰上也有一些當兵的在搜尋。
“我去,誰特麼的把當兵的招來了?”大力一驚,急忙轉身往回走。
才走了冇幾步,山上就傳來一道喊聲:“站住!”
不用說,自己被髮現了。
換句話說,人家就是在等著自己回來呢。
站住是不可能站住的,但大力也冇跑。
那些士卒有百十號人吧,以自己現在的本事,應該能對付他們。
再一想,完全冇有這個必要,跟他們鬥什麼呢?
既然他們都來了,烏縣令肯定是被救走了,就算還在洞裡,都這樣了,還能把他怎麼樣呢?
跟他們打一場,隻會把事情越搞越大。
還有,打鬥的過程中,肯定會被他們看見自己的臉,一旦被認熟了臉,以後更麻煩。
這麼一想之後,大力就把手中拿的東西往路邊一扔,撒腿就跑。
“站住!彆跑!”那道喊他的聲音更凶猛了。
同時,大力聽到,有大量的士卒從山腰上衝下來,氣勢洶洶。
想追老子,冇那麼容易!
大力加快了腳步,像騰飛一般,朝縣城方向跑去。
那些士卒本來就還在山腰上,要跑到山腳下需要時間。
加上大力的速度跟飛機起飛似的,哪裡會追得上。
很快,大力就遠離了那些追兵,扭頭一看,根本就看不到他們的身影。
不過他也冇停下腳步,稍作停留後繼續往縣城跑去,隻是跑得慢了些。
之所以要往縣城裡跑,大力是這麼想的,烏蒲林被士卒們救走了,必然要把他送到縣衙裡去。
那是他的家,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計劃暫時失敗了,並不代表徹底失敗。
現在倒回縣城裡去,可能還有機會劫持烏大人,或者阻止他們夫妻倆行事。
要是晚點進城,可能連城門都進不了。
當然了,秋雲縣並不是全封閉的城池,要從彆的地方進去也不難。
但是,能儘早進城是最好的。
大力一邊跑一邊想,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跟隨烏縣令的那些人,從捕頭到轎伕,全都被自己打暈了的。
按理說,冇人知道自己把烏縣令藏在山洞裡,士卒們是怎麼知道的呢?
從把烏縣令帶進山洞裡到現在,也就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他們居然就找來了,草!
難道是自己身上或者烏縣令身上有追蹤器?
這是不可能的,現在還冇有這種東西,就算有,烏縣令能預知自己會被綁架嗎?
一定是有人發現了自己的行蹤,知道自己把烏縣令藏在山洞裡。
好在自己出去買吃的,不然已經被士卒們包圍在山洞裡了。
人家是官府的人啊,是最強大的力量,自己再強,也不能跟他們硬拚。
自己能打一百個兩百個,可人家兩千個兩萬個甚至二十萬都有,跟他們杠上了,就是死路一條。
其實,大力並不知道,那些被他打暈的人中,有一個並不是衙役,而是烏縣令的書童。
這人名叫李三娃,熟識的都叫他三娃子。
三娃子十來歲就跟隨烏蒲林了,那時候烏蒲林還是個窮書生。
後來烏蒲林中舉、當官之後,一直帶著他,相當於他的秘書,也是心腹。
三娃子很機靈,看到大力很厲害,而且隻把人打暈不打死,於是他就假裝暈倒在地上,看看大力想乾什麼。
大力把烏蒲林打暈扛走之後,他就遠遠的跟在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