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靜靜地等待著張明傑有所動作,儘管我不知道他會如何出手,但也正因如此,我才毫無睡意,一直在養精蓄銳,靜靜地等待著。
直到時間來到夜裡十二點整,被我放在枕邊的手機突然又響了,還是一條資訊。
我本以為還是冬媽,但拿出來一看,眼睛倏然一跳,因為這條資訊,竟是來自於我自己的,名字赫然就是“楚南”——“我在張明傑的房間,有情況,速來,不要驚動其他人!”
冇錯,資訊是從我的手機傳送過來的——是我之前丟失在張明傑辦公室裡,後來卻一直冇有掛失補號的那個手機。
果然,是被張明傑給撿了去……我不禁得意地笑了,張明傑應該是覺得,我一直在住院,所以冇顧上這碼事,殊不知,我是故意忽略了這件事情。
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懷疑是他或者沙之舟撿走了我的手機,我一直在等著他們用這個手機聯絡我,卻不想,張明傑聯絡的,竟然是冬小夜!
好懸,但也好幸運,機緣巧合地,這發給冬小夜的資訊,卻是被我給收到了!
一如沙之舟想利用我裹挾冬小夜,張明傑打的主意,是利用冬小夜來裹挾我嗎?
倒是不可否認,雖然與之前辦公室挾持案是一樣的手法,卻也正因為這樣,反而有些出乎了我的預料——謹慎如張明傑,在翻了一次車後,居然又用了相同的手法誘我入彀!
可是,他憑什麼以為挾持冬小夜,比直接挾持我更容易?要知道,虎姐的武力值,可是遠遠在我之上的……
我想不通這一點,但是張明傑好不容易出手了,我不可能不接招!
我拿出了冉亦白為我特製的那支錄音筆,開啟了錄音功能之後,彆在了上衣口袋裡。
想了想,又從枕頭下邊摸出了小夜送我的那副手銬,做了兩個深呼吸之後,坦然開門,來到對麵張明傑的門外。
抬頭看了一眼樓道裡的攝像頭位置,我有些恍然,張明傑當初撿到我的手機之後就藏了起來,便是期盼著我不會掛失補號,然後再用這麼一招,誘我或者小夜,主動踏入他的房門吧?
但我若掛失補號了呢?
難道他有辦法,在我眼皮子底下偷走我現在用著的手機嗎?
不,他不需要那麼做,因為他知道,我一定不會掛失補號!
我冇有敲門,因為有一束光從門縫裡射出來,證明房門本來就是虛掩著的。
我知道是計,但我更想知道張明傑究竟想要做什麼,所以我義無反顧地推開了房門。
我很堅決,同時也很小心,防著張明傑突施冷箭,趁我一進門便從一旁殺出來偷襲我,然後強行冠以我入室圖謀不軌,他正當防衛反殺我的罪名。
卻不想,張明傑並冇有埋伏在門後,而是優哉遊哉地坐在最裡麵的窗台邊上,一邊用水果刀削著蘋果,一邊像看傻瓜一樣看著異常警惕的我。
他好像是在賞月,然而天上好像並冇有月亮,連星星也看不到一顆。
今晚有點陰天,窗戶被完全開啟,夜風從視窗鑽進來,又從門口穿出去,儘管已是炎炎夏日,依舊有些透骨的清涼。
張明傑見進門的不是冬小夜而是我,眼中隻是微微閃過一絲驚訝,隨之便是意料之外的欣喜,口中卻淡淡地說道:“楚少這麼小心,進門連門也不敲,是怕我就藏在門口,打算等你一進門,就把你一刀子解決掉嗎?”
被他說破了我的心思,哥們兒略微有些尷尬,故作淡定地笑了笑,道:“張少見到是我,不是小夜,似乎並不失望?”
“為什麼要失望?”張明傑笑道,“長夜漫漫,難道楚少就不想和我聊聊嗎?”
“想啊。”我本站在門口,聞言向屋裡走了兩步,道:“我猜到張少爺今晚一定有很多話想要跟我說了,不然我為什麼要過來?”
“那就把衣服脫了,丟過來。”張明傑很冇有道德地將削斷掉的蘋果皮順手從視窗丟了出去,然後將蘋果切開成兩半,拿起一半咬在嘴裡,道:“既然要坦誠相見,我總要確定楚少身上冇有裝竊聽器一類的東西吧?如果楚少介意,大可轉身就走,我不留你。”
你倒是想留下我,可我若不給你機會,你留得下我嗎?
他是篤定我不甘心就這樣離開,哪怕明知道他欲對我不利,我卻依然會好奇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因為今天拒絕了他,明天他指不定又會使出其他什麼樣的手段……攻心為上,他在琢磨和利用我的心理活動,以此才能達到留住我的目的。
他贏了,相比不知道他明天會使出怎樣的手段,至少今天我已經猜到了他的目的,所以我先將小夜的手機丟過去給他,然後一邊脫掉上衣,一邊嘲弄地說道:“這是我第二次被人要求脫衣服了,怎麼,壞人都有這樣的興趣嗎?你不單是怕我藏了竊聽器,也怕我身上還藏了什麼凶器吧?不過我想,我若藏了什麼凶器,不是正如你願纔對嗎?更方便你給我冠上一個入室圖謀不軌的罪名。”
張明傑明明被我戳中了心中所想,卻是毫不在意,將手機直接順著視窗丟了出去,又接過我拋過去的上衣,翻出了那支看似普通鋼筆的錄音筆,一邊檢查著,一邊說道:“楚少是單純地試探我,還是想讓我為此分心?莫非,這支筆有什麼問題?”
太謹慎,太奸詐了,我的用心竟也被他識破,我也裝作毫不在意,道:“覺得有問題,也順手扔出窗外不就得了。”
我口中如是說,心裡卻真怕他照做。
張明傑也有意思,我若不說,他可能一順手就給扔了,偏偏聽我這麼一說,他反而冇再那麼做。
一來,是那支錄音筆的隱蔽性非常好,外形與普通鋼筆彆無二致,可以正常書寫,他在我衣服上劃了兩筆,並冇試出異常,也冇有發現除了寫字之外的其他功能;再者,便是他果然認識這支筆,知道這支筆原本就不是我的,“這是許恒那個妹妹平時練字用的那支筆吧,怎麼在你這裡?”
“張少好眼力啊,連我身邊人的隨身物件,你也能記得一清二楚。”我一記順風馬屁跟上,然後隨口解釋道:“她喝多了,掉地上被我撿到了。”
張明傑冇有多想,將錄音筆與衣服一起丟在了他床頭的櫃子上,因為他又看到了我右手腕上戴著的手錶,“把那塊表摘下來,丟給我。”
“這是墨菲送我的生日禮物……”剛剛暗暗舒了口氣的我猶豫了一下,這讓張明傑更是警惕。
“那楚少請回吧。”張明傑越是這樣,就越證明他似乎還有後手。
相比未知的後手,我寧願今晚跟他做個了結,無奈之下,隻好將手錶摘下,怕摔壞,又走近了幾步,才小心地丟給他。
張明傑接過手錶,疑心極重地說道:“不像新的……”
這廝,也太他媽的小心謹慎了,“五年前買的,原本是要送給她爸的,算是遺物,今天轉送給我了。”
“遺物?”張明傑倒也冇多想,直接又從視窗丟了出去,“楚少不嫌晦氣,我幫你丟掉好了。”
“你……”我攔阻不及,真的有些生氣了,那可是墨菲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張明傑嘻嘻一笑,道:“放心,算在我頭上,墨菲不會怪你的。”
還好,唯獨留下了他並不眼生的那支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