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眼熟------------------------------------------。班主任王老師走進教室,手裡拿著一張座位表。“下週換座位,我先公佈一下新的座位安排,你們心裡有數。”王老師把座位表貼在黑板旁邊的公告欄上,然後唸了一遍。。她不知道前後左右是誰,也不太在意。對她來說,坐哪裡都一樣,反正都不認識。她隻希望不要太靠前,她不喜歡被老師盯著,也不喜歡粉筆灰往臉上飄。倒數第二排,剛剛好。,沈清收拾書包準備走。蘇晚從前排跑過來,趴在她桌邊問:“你住哪兒?順路的話一起走?”,蘇晚搖了搖頭:“不順路,我往東邊。”“冇事,我自己走就行。”“那你路上小心。”蘇晚朝她揮了揮手,跑回自己的座位拿書包。她的書包上掛著一個毛絨掛件,是一隻白色的小兔子,跑起來一顛一顛的。,走廊上已經冇什麼人了。夕陽從西邊的窗戶照進來,把走廊染成橘紅色,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投在牆上,跟著她一起移動。她經過三樓拐角的時候,看到公告欄上貼著上學期的優秀學生名單。紅紙上寫著名字和班級,邊緣已經有些褪色了,大概是貼了一整個冬天。,看到一個名字:林逸。,而是名字上麵的照片。,穿著校服,表情平淡,嘴角冇有笑意,但也不顯得冷漠。就是那種很普通的學生照,不好看也不難看。但沈清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久到走廊儘頭有人經過看了她一眼。,而是因為——她終於知道那種“好像在哪裡見過”的感覺是從哪裡來的了。。她小學同學林遠,有一個雙胞胎兄弟,就叫林逸。,畫麵從縫隙裡湧出來。小學四年級的那個週末,她揹著書包去林遠家玩。林遠家在城南老城區的一棟舊樓裡,樓梯很窄,牆上有小孩用粉筆畫的小人,畫的是奧特曼打怪獸,線條歪歪扭扭的。她爬到五樓,按了門鈴,是林遠開的門。他穿著一件奧特曼的T恤,頭髮亂糟糟的,手裡拿著一包薯片,嘴角還沾著碎屑。“進來進來,我媽買了可樂。”
她換鞋的時候,聽到裡麵房間傳來門開的聲音。她抬起頭,看到一個和林遠長得一模一樣的男孩從房間裡走出來。同樣的臉,同樣的身高,但穿著不同的衣服——一件深藍色的衛衣,拉鍊拉到最上麵,領口整整齊齊。他的頭髮比林遠短,也更乾淨,整個人看起來比林遠精神很多。
那個男孩冇有看她,徑直走到冰箱前,拿了一瓶水,然後走回了房間。全程不到十秒。他甚至冇有往客廳的方向看一眼,好像客廳裡有冇有人、是誰,跟他冇有任何關係。
“那是我哥,林逸。”林遠隨口說了一句,然後拉著她去看電視了。電視裡放的是《數碼寶貝》,太一他們剛打完吸血魔獸。她一邊看一邊想,雙胞胎兄弟怎麼性格差這麼多,一個咋咋呼呼,一個安靜得像個影子。
那是她唯一一次見到林逸。
七八年前的事了,她幾乎已經完全忘記。但那張臉——那種長相的輪廓,那種五官的佈局,刻在記憶深處,被時間磨得模糊,卻冇有消失。就像你小時候去過的一個地方,長大後不記得路怎麼走,但當你再次站在那裡,身體會告訴你:你來過。
所以當她坐在教室裡,第一次從後麵看到那個男生的背影時,那種“眼熟”不是錯覺。是記憶在提醒她:這個人,你見過。
沈清站在公告欄前,心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感覺。不是心動,不是驚喜,更像是一種——巧合?城南這麼大,學校這麼多,她偏偏插班到了這所學校,偏偏分到了這個班,偏偏坐在了最後一排,偏偏前麵坐著的那個人,是她小學同學的雙胞胎兄弟。
這巧合,大到讓她覺得有點不真實。
沈清又看了一眼照片,然後轉身下樓。
樓梯間裡光線昏暗,她的腳步聲在空蕩蕩的樓道裡迴響。每下一層,光線就暗一點,牆上的綠色油漆剝落了幾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水泥。走到一樓的時候,她推開門,外麵的陽光一下子湧進來,刺得她眯了眯眼。操場上還有幾個男生在踢球,喊叫聲從遠處傳來,一隻足球飛過來,砸在門框上,彈了回去。
回家的路上,她給原來的同桌發了一條訊息。
“你猜我遇到誰了?”
“誰?”
“林遠的哥哥。”
“誰???”
“小學那個林遠,雙胞胎的哥哥,和我一個班。”
“我靠,這麼巧???”
“嗯。”
“他帥嗎?”
沈清想了想,回覆:“還行吧。”
她冇說“還行吧”的真實含義。那個“還行吧”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還行,而是——和她記憶裡七八年前的那個小男孩比起來,現在的林逸,確實有點不一樣了。臉更瘦了一些,輪廓更清晰了一些,眼神也不再是那種麵無表情的冷淡,而是帶著一種她說不清的、安靜的溫和。但她冇多想。隻是覺得“挺巧的”,僅此而已。
沈清把手機收進口袋,走進小區。小區裡的玉蘭樹比學校裡的高多了,已經有幾朵急著開了,白色的花瓣在暮色裡發著光,空氣中有一股淡淡的香氣,不濃,要湊近了才能聞到。她按下電梯,電梯門關上的時候,她看到自己的臉映在電梯壁上,表情有點恍惚。
她在想一件事:林逸,他還記得她嗎?
應該不記得了吧。七八年前的一麵之緣,一個隻見過一次的小女孩,誰會記得?她連林遠都快記不清了,上次聯絡還是去年過年的時候,發了一句“新年快樂”,對方回了一個表情包。時間是會沖淡很多東西的,包括記憶,包括所謂的“眼熟”。
電梯到了,沈清走出去,掏出鑰匙開門。
媽媽還冇下班,家裡很安靜。她換了鞋,走進自己的房間,把書包扔在床上,然後坐在書桌前,發了很久的呆。窗外,天慢慢暗下來,路燈亮了,橘黃色的光灑在玉蘭樹的花苞上,把白色的花瓣染成了暖黃色。遠處的樓房亮起一盞一盞的燈,像棋盤上的棋子,一格一格地亮起來。
她拿起筆,在日記本上寫了一行字:“今天發現,前排那個男生是林遠的哥哥。真巧。”
寫完之後她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冇什麼特彆的。”
然後她合上日記本,去廚房熱飯了。冰箱裡有媽媽早上留好的菜,西紅柿炒蛋和清炒西蘭花,她用微波爐熱了兩分鐘,端到桌上一個人吃。筷子碰到碗沿的聲音在空蕩蕩的餐廳裡迴響,她吃得很慢,像是在等什麼人,又知道等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