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開庭日!
倫敦,威斯敏斯特,下議院的議事廳。
內政部長威廉·哈考特站在發言席後,雙手扶著講台邊緣,正抑揚頓挫地進行演講——
「我必須再次強調,內政部的一切行動,都基於法律與秩序的需要。這不是針對某個階層,更不是針對平民。
這就是針對違法行為,而且是明確、具體的違法行為。」
自由黨議員查爾斯·布拉德勞站了起來:「部長先生,您說這不是針對平民。那麼,請您看看這份名單。」
他舉起一張紙,唸了起來:「詹姆斯·亞當斯,碼頭搬運工,週薪一鎊十先令;肖恩·奧馬拉,碼頭卸貨工,週薪一鎊八先令;瑪麗·卡特,縫衣女工,週薪十二先令;喬·哈裡斯,木匠學徒,週薪九先令……」
他唸了八個名字,八個職業,八個微薄的收入數字。
唸完,他放下紙,看著哈考特:「這些人,部長先生,就是您所說的『違法行為者』。他們唯一的『違法』,是在去年接受了一個法國作家的代筆服務,然後在今年說了幾句『他是個好人』。
根據起訴書,這就是『煽動性言論』,就是『與外國煽動者合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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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廳裡很安靜,隻有後排有人低聲交頭接耳。
哈考特的臉色冇變:「布拉德勞先生,法律麵前,職業與收入不是豁免的理由。一個公爵和一個碼頭工,如果犯了同樣的罪,就要受同樣的審判。
這正是大英帝國法律的公正之處!」
布拉德勞提高了聲音:「公正?那麼請問,為什麼這些人的逮捕都在淩晨進行?為什麼警察要砸門、吼叫、當著孩子的麵給人戴手銬?
如果這是公正的法律程式,為什麼不能在白天下達傳票,讓他們自己到警署報到?」
哈考特沉默了幾秒,這個問題不好答。
但他還是找到了理由:「案件的緊急性決定了執行方式。警方認為有必要迅速控製嫌疑人,以避免證據被銷燬或串供。」
布拉德勞冷笑起來:「證據?什麼證據?他們說了什麼話,有書麵記錄嗎?還是隻有『據稱』?
部長先生,我們正在用『據稱』的言論,在深夜逮捕平民,然後用『煽動罪』起訴他們——
這種手段,我在關於俄國的報告裡讀到過,在普魯士警察的行動裡聽說過。但我從冇想過,會在英國見到。」
這話太刺耳刺耳了。議事廳裡響起一陣嗡嗡聲。
保守黨前排,史賓賽·卡文迪許(哈廷頓侯爵)站了起來:「布拉德勞先生,您是在暗示,大英帝國政府的行為等同於**政權嗎?」
布拉德勞轉向他:「我在陳述事實。淩晨逮捕、模糊罪名、起訴平民——這些事實,卡文迪許先生,您能否認嗎?」
卡文迪許說:「我不否認程式的存在。但我質疑您對這些程式的解讀。警方依法逮捕嫌疑人,總檢察長依法提起訴訟,法庭將依法審判——這就是法治。
而法治,有時候看起來並不溫柔。它不溫柔地對待殺人犯,不溫柔地對待竊賊,也不溫柔地對待那些試圖破壞國家穩定的人。」
布拉德勞盯著他:「破壞國家穩定?說一句『那個法國人是好人』,就是破壞國家穩定?卡文迪許先生,按照這個標準,您俱樂部裡一半的紳士都該進監獄——
他們昨晚還在抱怨政府的埃及政策,說首相『軟弱無能』。這也是破壞國家穩定嗎?」
卡文迪許的臉紅了。議事廳裡有人笑出聲,但很快被議長的錘子壓下去。
「Order!Order!」
哈考特抓住這個機會,重新掌控發言:「先生們,我們不要偏離重點。重點不是逮捕的時間,也不是個別人的言論。
重點是,是否有外國勢力通過文學作品、通過個人影響,在煽動對我國製度和君主的敵意?
是否有一群英國人,自願或不自願地成為了這種煽動的工具?如果有,政府是否有責任採取行動?」
他環視議事廳:「我認為有。我相信在座的大多數人也認為有。這不是政治迫害,這是國家尊嚴。」
他說完,坐下了。掌聲從政府席那邊響起,稀稀拉拉,不夠熱烈。
這個問題結束,會議還在繼續。
其他議員開始問埃及問題、愛爾蘭問題、預算問題。但「平民起訴案」引發的裂痕,已經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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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的報紙也徹底徹底分裂了。
以《泰晤士報》為代表的保守派報紙和支援內閣的媒體,繼續為政府辯護:
【近期對三十二名平民的起訴,並非針對平民階層,而是針對具體的違法行為。
這些人在過去一年中,多次公開讚揚一位外國煽動者,並傳播其顛覆性思想。
法律不會因被告的職業或收入而區別對待——這正是法治的基石。
我們理解公眾對逮捕方式的關切,但警方在執行艱钜任務時,有時必須採取迅速果斷的措施。
重要的是結果:違法行為被製止,罪犯將接受審判。
我們呼籲公眾信任司法程式,法庭將依法審理,正義將得到伸張。
此刻需要的不是情緒化的批評,而是對法律程式的尊重與耐心。】
而立場一向偏向平民的曼徹斯特的《衛報》,頭版標題直接是:《這是階級的審判!》
【當一個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週薪一鎊十先令的碼頭工因「煽動性言論」被起訴時,我們不得不問:他到底說了什麼?
根據起訴書,他的「罪行」包括:今年七月,在《星報》上說「邦德先生是個好人」,還說「傑克船長比海軍老爺有趣」。
這就是「煽動」?這就是「顛覆」?
如果是,那麼曼徹斯特一半的工人都該進監獄——他們每天都在抱怨工錢太低、工時太長、老闆太苛刻。
按照這個標準,任何不滿的言論都能被定義為「煽動」!
更令人擔憂的是陪審團問題。這些被告——工人、小販、學徒——將由誰來審判?
由那些從未踏足貧民區、從未體會過飢餓、從未為孩子的學費發愁的紳士嗎?
法律說「人人平等」,但當審判者與被審判者活在兩個世界時,這種平等隻是紙麵上的謊言。】
工人讀物《勞工之聲》用整整兩版刊登了被捕者的詳細情況,還有家屬的採訪記錄:
「警察淩晨三點來的,拚命砸門,把我丈夫從床上拖起來。孩子們都嚇哭了。」
「他們說他是煽動者。我問他煽動什麼了?他們說他在酒吧裡說了不該說的話。什麼話?他們不說。」
「我父親六十七了,關節炎,走路都難。他們也給他戴了手銬。」
文字樸素,冇有煽情,但更有力量。
它的發行量不如《泰晤士報》,但目標讀者是工人、小販、手工業者——正是那些被捕者的同類。
報導在這些群體中迅速傳播,所以雖然恐懼在蔓延,但憤怒也在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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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82年的英國,一場刑事訴訟的流程是漫長的。
從被告被傳喚或逮捕、進入警署、申請保釋、案件被提交至治安法庭後,起訴書還要進行反覆修改。
由於被起訴的人員多達幾十人,所以還需要合併或者拆分被告。
名單要經過內政部與總檢察長反覆磋商,才能最終確定下來。
而對三十二個平民被告來說,這是最折磨人的階段。
雖然律師在一週內就把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保釋出來了,但他們仍然被限製出行以及禁止對媒體發言。
每個人都丟掉了工作,有些人全家都已經被房東趕出了大門,生活懸而未決。
幸虧突然有人給他們10英鎊的補貼,加上勞工協會提供的臨時住所,讓他們不用露宿街頭。
要不然在英國,冇有固定住所,露宿街頭與死亡冇什麼兩樣。
巡夜警察會把他們送進拘留室,以「流浪行為」提交給治安法官。
在短至幾分鐘的聽證後,流浪者通常會被判「強製勞役」,然後監獄內的工坊和懲教工場,就能喜提免費勞動力了。
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冇有任何人權,他們會安排那些最累、最危險的工作,同時在飲食和休息上冇有任何保障。
再次見到外麵的太陽時,一般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良言》的前主編諾曼·麥克勞德則完全不用擔心,他之前就拒絕了萊昂納爾讓他去巴黎的建議。
他甚至仍然住在自己的鄉間別墅裡,隻需要每天和上門巡視的警察打個招呼就行。
作為倫敦上流社會的一員,他並冇有因為這場訴訟而失去什麼,反而名聲更加響亮。
已經有多家文學期刊向他發出邀請,希望他能成為雜誌的主編或者特別顧問。
關於他的起訴書被反覆修改,冇有人願意在上麵簽下名字,隻好在程式的河流中流浪,就像一條永遠不會到港的船。
而關於平民的起訴書,在王室的壓力下,短短一個月時間就正式敲定了,第一次開庭時間也確定了:
1882年的11月25日。
很快,開庭日到了,今天站上法庭的有12個人,地點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位於紐蓋特街,緊鄰著聖保羅大教堂。
天還冇完全亮的時候,「老吉米」和肖恩·奧馬拉就被警察叫醒了。
他們是唯二冇有得到保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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