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14樓,律所內
吃完午飯後,金勝被拉著當起了模特。
節目組準備剪輯到專供VIP、VVIP的加更中去。
這是在蹭自己的流量嗎?
使用者總不會找自己麻煩吧!
還是番茄好,主打一個免費。
金勝本來還想跟陳棟談一談,關於加錢的事情的。
10萬的通告費,自己是不是有點虧了。 【記住本站域名 找好書上,.超方便 】
好歹弄個稅後不是。
(膨脹了這是....)
不過想了想,還是算了。
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導致自己的形象受損,有點不值當。
「金律師,你別看鏡頭...」
「對...就是這樣」
「張亞琪,你拿著紙,開始發問...」
「汪雨彤,你注意仔細聽講,不時的點了一下頭...」
「.........」
足足弄了兩個多小時的素材,這才結束了錄製。
金勝看了一下拍的東西,不得不說,這個VJ是懂行的,俊男靚女的組合,很養眼。
特別是自己裝逼的時候。
怪不得,很多小姐姐都說,「認真的男人,最帥....」
(認真看小說,也是一樣的。)
「叮鈴鈴......」
剛給自己倒了杯水,金勝兜裡的手機響了起來。
掏出來看了一下,是自己親媽李金鳳打過來的電話。
金勝連忙接了起來。
「媽...今天怎麼給我打電話了。」
「兒子,你今天是不是有個官司打贏了啊!網上好多你的新聞,你堂妹電話都打到我這裡來了。」
「哈...是吧!不過也沒啥好大驚小怪的,正常操作。」
「嗯...兒子真棒,媽媽為你驕傲。」
能聽的出來,自家親媽的語氣中散發著濃濃的自豪感。
特別是這些誇兒子的話,還是從其他的親朋好友的口中聽到的。
效果絕對是1 1大於2的。
「對了,小勝,視訊裡跟在你旁邊的,是你的女朋友嗎?」
「額...沒有啊!我什麼時候交女朋友了?」
突如其來的這個問題,差點給金勝乾沉默了。
「啊...不是嗎?」
不過這貌似帶著點失望的語氣是怎麼回事?
嚇得金勝趕緊解釋。
「肯定的啊!我不是在錄節目嘛,她們都是律所的實習生,你要是不相信,可以上網去看看節目的。」
「哦,哦..那等你爸下班了,我們晚上去看看。」
「好,媽你們要是找不到,或者不會的,那就發資訊給我,我教你們。」
「沒事,隔壁老王家的小兒子回來了,到時候不會去問他就行。」
聽到這話後,金勝的腦海裡,不由得浮現了一個高高瘦瘦年輕人的身影。
大名:王十二
綽號:來一打
比自己小兩歲,目前還在讀大學,專業跟自己一樣,也是學的法律。
可惜,沒在一個學校。
王十二的高考成績比原身要好一點,直接考上了法大,去了更遠的京都讀書。
兩人算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小時候一起去別人家地裡偷個紅薯烤著吃、跑小溪裡摸魚抓蝦、上山弄點野生獼猴桃.....
這些調皮搗蛋的事,兩人可沒少乾。
說起這個十二的名字,也是陰差陽錯。
王家老爺子是個知識份子,從孫子剛出生的時候,就查詢各種古籍、諺語之類的東西。
本來取名叫「時邇」,引用的是明代王世貞的《藝苑卮言》中的一句話。
結果錄名字的時候,一個不小心,被弄成了十二。
這下子沒辦法了,隻能將錯就錯了。
原先還想著改回來的,隻不過等王家老爺子走後,也都不提這一茬了。
真算起來,兩人已經有一年多沒見了。
「小勝,那你先忙,媽也工作了啊....」
「好的,媽你注意身體,別太累了,兒子現在能賺錢。」
「好,我知道了,掛了啊!」
「........」
金勝知道,自己說的話沒起到作用。
很多人的父母都是這樣的,有金錢不足恐懼症,生怕孩子出門在外,兜裡沒錢....
怎麼可能會聽得進去這些。
「哎.....」
電話被結束通話後,金勝也不由得搖搖頭,嘆了一口氣。
剛才的那股子得意勁,早就不見了。
..........
10月20號,星期五,陰天
金勝今天可以自由活動,這還是昨天晚上吃大餐的時候,特批的。
主要實習生們會迎來第8個課題,由任維進行發布。
一整個綜藝,是由9個課題組成的,眼下已經到了尾聲。
等節目錄製完成,金勝會先回一趟老家待幾天,到時候可以直接回魔都上班。
畢竟都處於「包郵區」,離得還是很近的。
坐高鐵的話,4個小時就能到,交通很方便。
「叮....」
正坐著喝茶的時候,金勝的微信上有新訊息提醒。
是陳漢生發過來的。
「金律師,恭喜.....」
「陳律師這是打趣我吶,嗬嗬....」
「哪有,是我小姨,看到了你的資訊,就迫不及待的的分享給我了。」
「..........」
「真的,她現在對你很有信心,相信你一定能幫我表弟伸冤的。」
「放心,我絕對會全力以赴的,隻不過現在還沒有訊息回饋過來,估計還得一個來月左右。」
「我懂,不急,畢竟需要走程式,正常。」
跟陳漢生聊了兩句之後,兩人就結束了話題。
都是專業律師,點到為止。
刑事案件,在終審後,如果申請再審,檢察署和法院通常會在三個月的時間內作出決定。
眼下從申訴書交上去,都還不到一個月,所以還得再等等。
就算陳漢生的小姨再急都沒有用。
法院都沒有做出決定,要不要重新開庭審理,金勝就是會上天都沒啥**用。
這叫無用武之地。
在現實的情況中,別說刑事案件了,甚至一件民事案件,有可能都會打上個一年兩年的官司,這些都是很正常的。
一審、二審、申請再審、提出抗訴、申請監督....
這一係列的程式下來,時間不長纔有鬼了。
所以,現在才會提倡訴前調解,這是為了更大程度的釋放司法資源。
本意是很好的。
不過,這一點也會被很多第三方的催收機構所利用。
(很多,都是以資產管理公司,或者諮詢公司的名義來進行,實際上就是第三方催收機構。)
他們經常會打著法院調解的名義,去對負債人進行一個高壓催收。
發發簡訊、打打電話、在微信上弄個小程式之類的。
很多不明白裡麵彎彎繞繞的負債人,在收到簡訊後,通常會很擔心。
其實,現在有些所謂的調解中心,其性質就是一個民間機構,是不具備行政或司法權力的。
(法律上規定,這一類機構是不能收費的,但是具體收不收錢,那就見仁見智了。)
但是自古以來,普通人隻要一聽要吃官司了,都是提心弔膽的。
特別是看到簡訊息上麵,什麼某某地區,法院特邀調解中心之類的名字,都會主動去帶入了「官司」這個概念。
不得不說,套路屬實有些深。
更別說,有很多金融機構還會委託一些律所,搭配上律師函,效果會更加逼真。